鹤壁市公安局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docx
10页鹤壁市公安局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为建立健全涉警网络舆情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切实增强对舆情信息的预警、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和化解由涉警舆情引发的警察公共危机事件,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树立鹤壁公安良好形象,全力确保我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机制一、 指导思想在市局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及早发现、妥善处置、稳控到位"的工作要求,全面收集网上情报信息,准确掌握舆论走向,及时开展网上网下工作,依法、妥善、快速、有效处置不稳定因素及涉警炒作苗头,强化网上阵地管控及舆论控制,为我市公安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 舆情类别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涉警舆情及突发敏感案事件具体类别为:1. 突发公共安全案(事)件类:暴恐事件、公共场所坍塌踩踏事件、报复社会、群众恐慌奔逃等案(事)件、大型活动中突发安全事件等2. 重特大刑事案件类: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放火、爆炸、劫持、绑架等案件3. 安全事故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安全事故4. 违法违纪类:民警(包括辅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事)件5. 执法服务类:公安机关及民警(包括辅助人员)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等方面有争议的职务行为引发的社会关注。
6. 执法意外事件类:执法活动中相关人员意外伤亡、相关财物意外损毁等引发的社会关注7. 政策措施类: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办案管理、公众服务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引发的社会关注8. 非警务活动类:公安机关的非警务活动举措,民警(包括辅助人员)个人言行明显背离职业操守或社会道德所引发的社会关注9. 谣言类:对公安机关及民警(包括辅助人员)恶意中伤,造谣诽谤所引发的的社会关注10. 其他类:其他引发社会关注的涉警舆情三、处置原则(一)情报共享、情勤对接原则市局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5+N”舆情处置微信工作群,各县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舆情处置和宣传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入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情报共享,警令部情指联勤中心、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要快速通报突发敏感案事件、网上舆情动态,有关业务部门要及时通报实体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情报信息在各单位间的良性交流共享,便于运用情报信息为涉警公共危机事件化解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 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原则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事件发生地、发帖行为归属地派出所管辖舆情事件发生后,属地单位应快速反应,在市局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先期控制并迅速组织警力妥善处置。
三) 分工协作、联动处置原则情指联勤中心、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法制支队以及舆情涉及的单位和业务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对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网情及涉警敏感舆情的综合研判分析和重点人员打击处理工作,对一些不稳定因素及负面炒作苗头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快速、联动处置,力争使其消弥于萌芽状态,切实提高处置效率四、工作流程按照网络舆情特点,涉警舆情处置应对流程主要分为启动机制、网上舆情通报、舆情研判、发布回应、引导管控跟踪监测等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及分工为:1. 启动机制:发生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后,由舆情处置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或工作需要启动处置机制,向相关县区和部门下达工作任务,指导涉事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指派舆情处置专业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人员随警作战、一线处置2. 舆情调查和通报:警令部情指联勤中心、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法制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收到工作任务后,应当在4小时内向舆情处置办公室通报前期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对已引发广泛关注和炒作的案事件,要进行24小时动态通报舆情线索报送工作由各单位安排舆情联络员专人负责,要求全面报送以下要素:① 事件详细情况(发生时间、地点、行为类型、参加人数、主要诉求、造成影响等);② 事件所涉及的人员身份、居住信息、网络特征;③ 单位对事件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舆情处置工作请求。
3. 舆情研判:舆情处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集情指联勤中心、宣传科、警务督察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法制支队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分析案事件性质、汇总工作情况、制定处置措施、拟定新闻通稿和网评引导口径,确定是否发布回应4. 发布回应:分析研判后,宣传科要按照“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的原则组织指导涉事地公安机关因情施策,发布回应或分梯次回应;第一时间组织网评员跟评,关注网络反馈信息,及时引导舆论① 需要进行发布回应的,由市局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市局宣传部门及具体涉事单位商定新闻通稿,填写《涉警舆情信息处置核办表》,报市局主要领导审核;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处置实行属地责任制,事发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为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单位突发敏感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直接责任人,按照市局工作指令,快速启动“三同步"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沟通,积极、主动组织开展舆情引导处置工作② 市局宣传部门就新闻发布工作分别报上级公安机关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网信办审核;③ 经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根据网络舆情炒作情况,适时由涉事单位发布。
除发生在市区的交通事故类警情统一由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外,其他警情一律均由县(区)公安(分)局发声5. 引导管控:根据舆情处置需要,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适时对网络予以管控,或协调请示相关部门予以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相关工作;有突发敏感案事件现场时,相关警种要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突发敏感案事件引导处置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开展现场管控6. 评估总结:舆情引导处置完毕后,舆情处置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事件发生过程、引发涉警舆情原因、应对处置得失等方面及时总结与评估对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处置个案,特别是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启发,要认真总结,形成舆情案例分析报告,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学习讨论,并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附件:1.《涉警案(事)件新闻发布简明流程图》2. 《涉警舆情信息处置核办表》3. 《涉警舆情信息情况报告(样稿)》4. 《警情通报(样稿模板)》鹤壁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2020年7月30日涉警舆情信息处置核办表发现舆情单位发现时间舆情信息内容处理尽、见和建议审签人签发时间接收单位反馈时间发布内容省厅意见网信办意见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涉警舆情信息情况报告2019年12月27日,**分局接到市局舆情处置小组交办的一起舆情,内容为网名“张**"的网民,以《*****》为题,反映自己被暴力逼债,民警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
接到该舆情指令后,**分局高度重视,成立调查小组,由综合室、法制部门、案件侦办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联合进行核查,研究解决方案现将具体核查情况汇报如下:一、 当事人情况发贴人基本情况:张三,男,汉族,1989年11月8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无业,:139********二、 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真实情况进行描述三、 舆情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核查情况(一) 微博中称,2018年7月25 0,报警后等到的结果是民警告知“你别在家住了,带着孩子出去躲两天吧!”并称家门被砸的不成样了经查:(附真实情况)(二) 微博中称,自己的房子被强行过户,民警不予立案经查:(附真实情况)(三)微博中称***暴力讨债、堵门砸门等情况经查:(附真实情况)四、 已采取的工作措施(详情略)五、 舆情处置工作请求积极向市局进行汇报,在市局宣传、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法制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公安分局202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