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内外贸港口费收规范概述.doc
16页国内内外贸港口费收规范概述降低航运经营成本是船公司“增收节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而作为航运成本中比重较大的一部分,港口费用成本又是重中之中,船公司始终将控制港口成本作为整个公司经营中重要的一部分特别在近年来,随着能源、劳工等费用的快速上涨,全世界各港口码头的各项费用也都水涨船高,国内港口也不例外,2005 年 7月,交通部发改委颁布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 (简称费规) ,从 2005 年 8 月 1 日开始施行,根据内贸费规要求,国内的内贸港口码头费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由于我司大部分航线都停靠国内港口,港口成本的一大块也来自国内港口,因此国内内贸港口费率的上涨使得我司也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商务部作为我司负责商谈管理港口协议的职能部门,利用此次学习的契机,从合理降低我司港口成本的角度出发,结合“费规”和我司目前所签的港口协议,对国内港口内外贸的收费规范,类别等做出如下概述说明,希望能以此加深广大同事对国内费收规范的了解,以响应我司“增收节支,创建世界一流航运企业”的号召港口费用主要分为船舶费用和货物费用,船舶费用包括吨税、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开关舱费、系解缆费、停泊费等;对货物的费用主要有、集装箱装卸费、集装箱堆存费、场外拖车费以及港建、港务等国家规费。
以下就各种费用项目进行具体的说明和解释一、 吨税船舶吨税是海关代交通部向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征收对象是外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我司悬挂非五星红旗的集装箱船舶挂靠国内港口须购买吨税这项税收是直接向船公司计收的吨税分为 90 天期和 30 天期两种,由船方选择税率是按船舶净吨位大小分级设置和收取的,又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目前世界上大部分航海国基本上都与我国政府签订了海运协定或贸易协定,协定中规定双方给予对方国家船舶优惠吨税待遇的都适用优惠吨税税率具体吨税税率及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名单如下:吨税税率:净吨位 一般 90 天 一般 30 天 优惠 90 天 优惠 30 天500 吨以下 3.15 1.50 2.25 1.20501-1500 4.65 2.25 3.30 1.651501-3000 7.05 3.45 4.95 2.553001-10000 8.10 3.90 5.85 3.0010001 以上 9.3 4.65 6.60 3.30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和地区:芬兰、瑞典、丹麦、也门、俄罗斯、突尼斯、德国、阿尔巴尼亚、苏丹、朝鲜、越南、加纳、斯里兰卡、刚果、巴基斯坦、挪威、古巴、智利、缅甸、秘鲁、墨西哥、希腊、塞浦路斯、保加利亚、波兰、日本、菲律宾、新西兰、荷兰、阿尔及利亚、民主刚果、埃塞俄比亚、罗马尼亚、肯尼亚、阿根廷、泰国、新加坡、孟加拉、比利时、卢森堡、南斯拉夫、阿曼苏丹国、巴西、意大利、马来西亚、韩国、克罗地亚、老挝、乌克兰、英国、加拿大、马耳他、法国、以色列、格鲁吉亚、土耳其、黎巴嫩、印度、摩洛哥、蒙古、美国、香港、澳门。
吨税执照在有效期内对所有中国港口均适用(除台湾) ,因此对于集装箱班轮,由于航线固定,往往会选择三个月期的吨税(收费标准大约是一个月期的一倍)另外作为对台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台湾有效吨税在大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除非证书上有敏感的政治问题,有时海关会拒绝承认) 二、 引航移泊费关于引航移泊,国家规定,对所有的外籍船舶均实行强制引航,悬挂五星红旗的船舶不强制引航对于引航费用的核算,主要取决于船舶净吨,引航距离以及过闸附加费等因素而移泊费用是由于船舶靠泊指定码头后,因某些因素从一个泊位转而靠泊另一个泊位而产生的费用,这两项费用也是向船公司直接收取的具体如下表所示:内贸:项目 计费单位 费率(元) 说明净吨(马力) 10 海里以内 0.20引航费 净吨(马力)/海里超过 10 海里的部分 0.002沿海港口 0.15移泊费 净吨(马力) 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港口 0.12 各港港内移泊引航员滞留费 每人每小时 10.00沿海港口 500 净吨最低计费吨 净吨(马力) 长江干线、黑龙江水系 300 净吨外贸:项目 计费单位 费率(元) 说明净吨(马力) 10 海里以内 0.50净吨(马力)/海里超过 10 海里的部分 0.005引航费净吨(马力) 过闸引领附加费 0.16移泊费 净吨(马力) 0.22 各港港内移泊*引航员滞留费 每人每小时 20.00最低计费吨 净吨 500 净吨* 如果因为船方原因不能按原定时间起引或应船方要求引航员在船上停留时,则按上表所规定计收引航员的滞留费。
对于由拖轮拖带的船舶,其引航和移泊费按拖轮马力与所拖船舶的净吨相加计算当然由于这只是交通部的一个市场指导费率,实际操作上,船公司可以同港方进行商洽,取得相应的优惠目前我司在国内港口的实际操作中,与大多数港口都签署了引航协议,取得了较为优惠的引航费率,大部分港口采取了包干费率,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项成本三、 拖轮费拖轮费是港方提供拖轮服务而向船公司直接收取的费用由于燃油成本的上升,拖轮费用是近年来费率上涨压力较大的一个费收项目,加之随着集装箱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港口配备的拖轮的马力也不断增大,作业所需的艘数也相应增加,拖轮费在所有港口成本中,占了较大的比重拖轮费用取决于拖轮的马力和使用时间,拖轮的使用时间为实际作业时间和辅助作用时间相加之和,所谓实际使用时间,即拖轮抵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时起,至作业完毕的时间;辅助作业时间为拖轮驶离拖轮基地至作业地点和驶离作业地点返回拖轮基地的时间实际作业时间一般由拖轮作业委托方(船长)签认,按实计算,辅助作业时间则实行包干,由港口经营人根据各港的实际情况测算确定,后送交通部备案最新费收规则中拖轮的指导费率为:外贸RMB0.48/马力小时;内贸沿海港口拖轮 RMB0.35/马力小时,内河港口 RMB0.5/马力小时。
目前国内拖轮作业大多属于港务局的管理范围为了降低我司的拖轮费用成本,我部通过与港方的谈判,往往能获得一个比交通部颁布的更为优惠的费率,实际操作中,通常以三种方式确定单位费率,一是参照费规中的费率结构,以马力小时为单位,确定单位费率;二是采取航次包干费,按照船型分类,确定一个进出航次的包干费;三是按拖轮的艘次包干,即确定使用一条拖轮的费率,按实际使用的拖轮艘数计费四、 系、解缆费系解缆费是指船舶在靠、离泊位时由港码头工人对船舶进行系、解缆,从而产生的费用,由船东向港方直接支付,以产生的次数来计算交通部费规的指导费率为:内贸类别 费率(元)50 净吨(或 100 载重吨)以下船舶免征50-500 净吨船舶在码头 30.0050-500 净吨船舶在浮筒 50.00501-2000 净吨船舶在码头 70.00每次501-2000 净吨船舶在浮筒 100.002001 净吨以上的船舶在码头 140.002001 净吨以上的船舶在浮筒 200.00外贸类别 费率(元)2000 净吨(含 2000 净吨)以下船舶在码头 107.002000 净吨(含 2000 净吨)以下船舶在浮筒 159.002001 净吨以上船舶在码头 213.00每次2001 净吨以上船舶在浮筒 318.00五、 开、关舱费开、关舱费是指船舶装卸货物前后,码头方使用集装箱专用吊具进行船舶的开、关舱作业,而向船公司所收的费用。
对于集装箱船舶,费收规则规定,根据舱盖的块数,分别以卸船计收开舱费一次,装船计收关舱费一次若只卸不装或只装不卸的,分别只计收开舱或关舱费一次交通部对于开、关舱费的指导费率为,外贸:75.00 元/每块,内贸:45 元/块六、 停泊费船舶停泊在港口码头、浮筒或者锚地的港口相关所属部门将向船公司征收停泊费停泊费由船型和停泊时间所决定,停泊分为生产性停泊和非生产性时间,生产性停泊即船舶在码头因为正常装卸操作而产生的停泊时,而非生产性停泊则由以下几种情况产生:(一)、装卸完毕 4 小时后,因船方原因继续留泊的船舶;(二)、非港方原因造成的等修、检修的船舶(等装、等卸和装卸货物过程中的等修、检修除外);(三)、加油加水完毕继续留泊的船舶;(四)、非港口工人装卸的船舶;生产性停泊时间以 24 小时为一日,不满 24 小时按一日计;而对于非生产性停泊时间,内贸航线以 24 小时为一日,不满 24 小时按一日计,外贸航线则以实际发生小时计算生产性停泊和非生产停泊产生的停泊费总和,即为船舶该航次在港应支付的停泊费交通部费收规则中的停泊费指导费率为:计费单位 类别 费率生产性停泊(停靠码头、浮筒) 0.23净吨(马力)/日生产性停泊(停靠锚地) 0.05外贸净吨(马力)/小时 非生产性停泊 0.15生产性停泊 0.06内贸 净吨(马力)/日非生产性停泊 0.12实践中,在我司与国内不少港口码头的港航协议中,通常将系、解缆费、开、关舱费和停泊费捆绑在一起计收包干费,而不以单位费率的方式,这样能取得比较优惠的费率。
当然也有的码头在交通部部颁费率基础上直接给予一定优惠七、 货物港务费,港建费对于凡是经由港口吞吐的内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务局根据其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一次货物港务费和港建费对于中转箱和空箱免征交通部部颁港务费港务费、港建费率标准如下:内贸:港务费(元/箱) 箱 型 进口 出口 港建费(元/箱) (进口无港建费) 一般货物 10.00 10.00 商品箱 10.00 10.00 一级危险货物 20.00 20.00 20’ 冷藏重箱 20.00 20.00 40.00 一般货物 20.00 20.00 商品箱 20.00 20.00 一级危险货物 40.00 40.00 40’ 冷藏重箱 40.00 40.00 60.00 外贸:港务费(元/箱) 箱 型 进口 出口 港建费(元/箱) (进口无港建费) 一般货物 40.00 20.00 商品箱 40.00 20.00 一级危险货物 80.00 40.00 20’ 冷藏重箱 80.00 40.00 80.00 一般货物 80.00 40.00 商品箱 80.00 40.00 一级危险货物 160.00 80.00 40’ 冷藏重箱 160.00 80.00 120.00 对于以上的拖轮,引航移泊,开关舱、系解缆、货物港务费、港建费等港口使费,我司在成立之初曾经和国内各大港口签订了一个优惠协议,规定我司在国内港口的港口使费全部按部颁 8.5 折×1.1来计算,我司于各港的费率谈判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至今为止,仍有不少港口遵照这个规定与我司商谈费率,但也有一些港口以交通部部颁费率为谈判基准。
八、 装卸包干费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作业包括:(一) 进口重箱: 将重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从堆场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然后将空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送回堆场CFS空箱回堆场LCL 拖至CFS 拆箱空箱回堆场货主提货(二) 出口重箱:将堆场上空箱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将重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送回堆场,分类堆存,装船并进行一般加固FCL 重箱回堆场CFS空箱拖至CFS装箱, LCL 重箱回堆场货主交货至 CFS船 码头前沿 堆场 货主提货拆固,箱子卸至拖车 拖至堆场暂时堆放 FCL 放货给货主船 码头前沿 堆场 货主装船,加固将重箱拖至船边空箱装货主卡车(三) 进口空箱:将空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四) 出口空箱:将堆场上的空箱装到船上,并进行一般加固五) 箱体检验、重箱过磅及编制有关单证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的操作过程是在码头有足够的堆场来储存空箱的前提下设计的,对于部分堆场紧张的码头公司,为了保证码头作业的顺利,往往不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