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敝施工及道路交通疏解方案.docx
5页围敝施工及道路交通疏解方案 东莞市东平东江大桥 东平大道路口至东江大道路口 道路交通疏解及围蔽施工方案核工业华南建立工程集团公司 东莞市东平东江大桥工程经理部 2022年7月30日 东莞市东平东江大桥东平大道博夏村路口至东平大道与东江大道穿插路口道路交通疏解及围蔽施工方案一 、工程简介 东平东江大桥工程工程总体位于省道S2559(东江大桥)和县道X19〔石洲大桥〕之间,工程总工期为750天,工程起点与东莞企石镇东平大道相接;路途向北跨越东江,终点接规划中的博罗罗浮山至企石马路〔双龙大道〕本工程范围为k0+00~k2+490,路途全长2.49公里,其中桥长1.816公里,引道约0.674公里线路主桥跨越东江,引道及引桥主要位于东平大道,道路起点和桥梁跨平交路口,对行车有必须影响 本标段k0+000~k0+920包括主路(k0+000~574.49),辅道路基,东江大桥引桥〔k0+574.495~k0+877.00〕,均位于现况道路〔东平大道〕中间,现况交通无法进展桥梁及路基施工 本标段所在段东平大道平常车流量较小,标段起点处与之平交的博夏至深港村村路;标段k+920处与现况路东平大道相交的东江大道四周路网较兴旺,路况良好,具备将该段东平大道封闭施工,交通导流的条件。
三、交通疏导方案1、现状交通调查及设计改造要求 我工程部结合现场状况及设计图纸对本标段内的平交路口进展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本工程相交道路交通状况一览表 序号 1 2 相交道路 东平大道,东江大道 地方村镇路与东平大道 现况路口形式 平面灯控K型 平面灯控十字型 设计改造形式 跨线桥和K字型灯控路口 平面灯控十字型 备注 交通导流状况见附图12、总体分流思路结合以上工程状况、现况交通状况及周边道路状况,为保障现有交通的顺畅通行,我工程部细致探究图纸,拟封闭东平大道与东江大道平交路口至东平大道与博夏到深巷村路相交路口路段并于东江大道与现况路平交路口企两侧设置封闭指示牌,分别于企石方向和桥头方向岔路口设置车辆分流后,采纳围挡封闭东平大道,改造施工场地同时修建桥梁工程和铺设辅道3、车辆分流线路1〕东江大道〔企石方向〕至常平经过现况路〔东平大道〕车辆 原行驶路途为沿东江大道经现况路〔东平大道〕至常平分流线路为:东江大道经博夏村路口〔路口处设置指示牌〕至江南大道平常平方向2〕东江大道〔桥头方向〕至常平经过现况路〔东平大道〕车辆 原行驶路途为沿东江大道经现况路〔东平大道〕至常平。
分流线路为:东江大道经深巷村路口〔路口处设置指示牌〕至江南大道平常平方向3〕车辆分流方向见附图 4、路口围敝路口围敝遵照双标要求,采纳围板全封闭道路各主要路口提前进展交通提示,东江大道路口施工现场两侧五十米处各设置三道减速带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员前方道路施工,减速慢行设置闪光信号灯,安装于路栏和围挡上在现况路东平大道与东江大道平交路口,东平大道与〔博夏村至深巷村〕村路平交路口共设置两道围敝 三、交通分流的目标和传播打算 1、分流目标和组织机构:通过合理的交通分流和设置交通平安设施,使过往车辆能顺当的通过东江大道至常平段路口,保证东江大道在我工程施工期间内交通顺畅,行车平安我工程部成立交通组织平安和协调管理机构,组织框架如下:工程经理 工程副经理 专职平安工程师 东江大道路口 标段起点路口 施工交通协管员 两人 施工交通协管员 两人2、传播打算:1〕在施工红线范围内,设置标语和传播牌通告本工程的施工疏导状况,通过媒体告知广阔驾驶员了解施工段的交通组织2〕提前向当地交警部门通告本工程的施工分流方案,帮助交警部门传播,使广阔驾驶员了解本工程的交通组织状况3〕在施工前在各分流点设置施工预报引导标记,使广阔驾驶员自觉行驶到分流通道,削减施工段交通压力。
四、施工期间围敝的平安管理措施为确保本标段工程在施工期间对交通影响到达最小,需结合本标段疏导方案,依据实际状况对施工段沿线及周边地区采纳必要的交通管理措施,详细如下:1、 通过标语和传播牌,让广阔驾驶员施工段的交通组织 2、 施工期间有车辆或人行通道的穿插口围挡范文应考虑平安视距要求,幸免交通事故3、 封闭道路区间及施工区域旁边设专人24小时在相关路口指挥来往车辆,防止过往车辆误撞入施工场地,保证施工平安指挥疏导人员必需穿戴反光背心、平安帽等平安防护设备 4、 设置足够的警示反光锥,减速标记夜间施工时,打算足够的照明灯具并悬挂警示灯5、 本标段的交通组织中的各类临时设施必需在辖区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安装6、 施工路段在完成施工作业后,刚好去除围挡和围挡内的相关施工材料,确保因施工占用的车道畅通7、加强与当地村委会、沿线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致函附件1: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