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场物业管理承包协议书(最终定稿).docx
13页1六师土墩子农场城镇物业管理承包协议书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土墩子农场乙方:新疆卓阳物业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做好六师土墩子农场城镇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助力农场园林绿化、供水排水、供热和小区物业管理、农场环卫、冬季扫雪等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行工作的改革创新,深化农场公用事业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和兵师相关法规、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墩子农场城镇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对外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业服务范围和管理事项:1、农场场部范围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和管理服务2、场部范围内城镇供水管理服务3、场部范围内排水管理服务4、场部范围内集中供热管理服务5、场部范围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6、场部范围内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和合同要求,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2(2)甲方为乙方开展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帮助3)农场新建、改扩建绿化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完成绿化工作任务后,给乙方按时拨付承包费用。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和农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场部范围道路、广场公园、防护林和相关公共绿地的树木、灌木、花草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3)按时做好浇水、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4)对绿地浇水管线、检查井等绿化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管理,保障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5)积极参与农场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好绿化建设任务6)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的绿化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绿化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二)供水管理权利义务3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将场部供水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前保证供水设备、设施管网能正常运行2)甲方负责检测供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人饮水标准3)甲方负责用水监管工作4)甲方负责新建供水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投入5)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
2、乙方责任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供水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供水管理实行自负盈亏,乙方按照阜康市发改委核定的供水收费标准收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 1.5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农场公建部分用水价格按 1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工程用水价格按 3.7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商业用水价格按照 3.7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工业用水按3.7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养殖业用水按 1.5 元/方计收(包含排污费) 3)乙方承担在供水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管网正常维修费用,并及时解决供水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保证正常供水4因供水设施维护、检修造成的停水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维护、检修时段必须避开居民用水高峰期4)乙方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按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水厂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水厂和供水安全5)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的供水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供水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三)排污管理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将场部排污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前保证排污设备、设施管网能正常运行使用。
2)甲方负责排污的监管工作3)甲方负责新建排污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资金投入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排水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乙方保证排污主管网的畅通和井盖的完好,承担在排污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管网正常维修管理费用,并及时解决供水排污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保证正常排水因排污设施维护、检修造成的停水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单项一次性维修5费用在 1 万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 1 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按照排水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和维护,确保排水管线正常运行和安全 (4)乙方按照阜康市发改委核定的排污收费标准向农场排污企业收取排污费 (农场与排污企业有协议约定免除排污费的除外)(5)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的排水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四)集中供热管理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转交给乙方管理服务的场部区域的集中供热锅炉及附属设施、机电设备、供热管网都能正常运行使用2)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及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供热管理工作3)甲方负责新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资金投入4)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完成场镇集中供热工作任务后,给乙方按时拨付补贴费用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6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集中供热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乙方保证场部集中供热工作安全正常运行,严格遵照行业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按照供热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供热设备、设施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供热设备、管线、井盖等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因供热设备设施维护、检修造成的停止正常供热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3)乙方在供热服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管网等相关设施正常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 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供热管理服务实行自负盈亏,乙方按照阜康市发改委制定的供热标准收取供热费5)乙方须保证居民室内供热温度达到 22 摄氏度以上6)乙方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供热设备的检验、检测并承担供热设备应缴的检验、检测费7)乙方使用的燃料须得到甲方的检测认定,因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燃料造成供热设备损坏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7(8)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的供热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供热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五)场部范围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和合同要求,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2)甲方承担小区内所有新建的配套设施建设投资3)甲方将现有的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运行费用4)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完成场部范围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任务后,给乙方按时拨付补贴费用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
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和农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小区道路、楼道、广场、停车场定期清扫和冬季扫雪工作及小区内安保、上下水、供热等工作3)定期铲除绿地杂草、清除杂物,做好绿地浇水、修8剪和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工作,做好草坪、绿化苗木的补植补造工作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草坪、绿化苗木的死亡,全部由乙方负责补植补造,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对现有以及将来新建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5)乙方按照阜康市物价部门确定价格收取物业费6)乙方承担在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正常维修费用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 万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 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提供的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六)场部范围内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
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和合同要求,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甲方为乙方开展垃圾清运、道路清雪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帮助2)甲方负责新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投入,现有设备移交乙方使用3)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完成场部范围内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工作任务后,给乙方按时拨付补贴费用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9务,甲方按《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约定的标准扣减相关承包费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但不得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和《土墩子农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标准》相违背或抵触,否则乙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无效2)乙方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和环卫行业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场部区域道路垃圾清运工作和 2015 年新增道路的清雪工作,保证场部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3)乙方承担在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正常维修费用,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 万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单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 1 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4)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期将农场原有提供的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农场,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三、服务管理费用核算及承包期限(一)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和管理费用1、纯林带按每年每平方米 1.55 元标准核算(包括水费,每亩不低于 400 方水) 2、乔木加草坪、乔木加灌木或乔木加灌木加草坪的管理10费用,按每年每平方米 5 元标准核算(包括水费,每亩不低于800 方水) 二)集中供热管理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调查核算后,农场现有供热面积为 13.3 万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当年向乙方补贴 45 万元,2015 年新增面积农场不再给予补助三)场部范围内垃圾清运、冬季道路清雪服务费用1、垃圾清运费用:乙方收取小区内住户 6 元/月/户的垃圾清运费,对垃圾清运业务乙方自负盈亏2、冬季新增道路清雪及扫雪费用:2015 年新增路面冬季扫雪费用为 1.15 元/平方米四)承包期限暂定为 1 年试用期限:自 2015 年 5 月31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四、用工管理1、乙方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乙方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如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费,用于发放劳动者工资。
五、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在承包期内无故解除合同,应向乙方赔偿总承包费用金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2、如甲方恶意拖欠承包费,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金额的 10%的滞纳金11(二)乙方违约责任1、签订合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