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文献综述.docx
4页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文献综述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15期(5月)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摘要: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许多学者开始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从不同角度阐释自己的观点国内学者在引入和介绍西方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同时,也将企业社会责任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了初步研究本文从社会责任的概念、社会责任的范围与层次、社会责任的相关理论问题这三个方面入手,对国内外理论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要观念进行了介绍和梳理,并做简要评述 关键词:社会责任;概念;范围与层次;相关理论 1924年,美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 )在其《管理的哲学》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这一概念,标志着一 个新的学科领域的创建 一、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概念的研究综述 (一)国外学者企业社会责任的代表性观点 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还存在不同的解释。
同时,随着社会上不同时期的劳工运动、少数者权利运动、环保主义者和消费者权利保护运动的发展,不同时期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也不尽相同 1953年,博文(Bowen H.R )在《企业 家的社会责任》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了“企业家们按照社会的目标和社会的价值向相关的政策靠拢,并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合理的具体行动的一种义务”麦克格尔(McGuire Joseph W.)将这一概念深化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宗旨不仅意味着企业负有经济和法律义务,而且还对社会负有超越这些基本义务以外的其他某些相关责任 在此基础上,戴维斯(Davis Keith )将社会责任的含义精确为了:“社会责任是决策者们采取行动的责任(或者义务),他们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善那些与他们自 己利益相一致的整个相关社会的福利戴维斯的概念包含了两层含义,即企业应该避免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并同时为社会福利带来益处 (二)国内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代表性观点 正如同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还没有达成共识一般,我国国内的相关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概念定义也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着不同的理解。
《中国企业管理年鉴》中,学者张彦宁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描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 白全礼和王亚立(2000)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成了企业的基本责任和社会责任两个不同层次,他们认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或国家、不同的体制下,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是不同的,从而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针对的焦点和包含的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另一位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知名学者,黎友焕(2007),则做了一个相对较为动态、严谨的定义,他认为,“在社会发展的一些特定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所应该承担的关于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责任即为企业社会责任” (三)关于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概念的综述与对比 通过上述关于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概念的罗列,不难发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这一理解,国外学者的研究有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首先是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然后将其逐步从最初的经济和法律层面拓展到“囊括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由决定的责任”,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利益相关者研究的兴起,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围的研究又落脚到了股东或者业主、债权人、雇 员、顾客、政府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上。
较之国外,我国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并且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例如有从利益相关者角度考虑的,他们分别从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下了定义,基本都涵盖了国家、社会、消费者、员工、社会公益事业等这些重要要素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他们的考虑角度是从一个宏观角度出发,通过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和不同体制下导致的企业具体所承担社会责任的不同来试图描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与层次研究综述 (一)国外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范围与层次研究的代表性观点 1971年,美国的经济开发委员会发 表了一篇《商事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他们列举了10个相关方面, 58种具体行为的社会责任,随后,又将这 些社会责任的具体行为分成了两个基本类别:一种是由企业主动来实施,并由始至终都是由相关企业来发挥主导作用的纯自愿性行为;另一种则是由政府借助一些激励机制的引导,或者是通过一些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得以实施落实的非自愿性行为 11017年,美国的国际社会责任组织提出了SA8000标准,从童工、强迫劳动、 安全卫生、结社和集体谈判、歧视、惩罚性措施、工时、工资报酬以及人力管理体系等9个具体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
除了以上相关机构外,相关的一些学者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与层次有所研究,例如被美国称为是“社会良心的维护者和社会问题的解决者”的管理学家,安德鲁斯(K.P.Andrews ,11015)认为:“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第一位目标,但不是公司唯一的目标,公司的第一位目标应该是保证自身的生存P.普拉利(P.Pula.Li ,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文献综述 ■ 方芳 杜铸 学术探讨 89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