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房屋承包合同3范文.docx
17页2023房屋承包合同房屋承包合同2023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1.1本合同当事人 1.1.1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 : 1.1.2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 : 1.2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1.3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三条标的房屋 3.1标的房屋为位于市路号的由发包人持有的“〞项目地上第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供给给乙方及其顾客运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局部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承包人有权运用的公共条件 5.1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供给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赐予免费供给〔详见物业管理合同〕。
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运用权 8.1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运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效劳〕、茶座、酒吧、网吧、电子嬉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那么上不得经营f~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供给别处发包人全部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运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协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运用范围内广告位的运用,视为承包人运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干脆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担当责任 第九条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发包人于年月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年月日为起租日 9.2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
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殊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五年后 10.2承包人应于内向发包人支付该的租金, 10.3除不行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值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承包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运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刚好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行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行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期内新增资产全部权归属 13.1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全部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全部权属于发包人 13.2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行移动的装修设备全部权归发包人全部,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发包人或其托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运用相关的以下物业管理事项,并依据有关规定缴纳修理基金等款项: 14.1.1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全部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全部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担当相应费用 14.1.4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全部公共费用 14.2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运用功能 14.2.1出现一般常见故障修理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14.2.3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缘由比拟严峻损坏〔注:本处“比拟严峻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局部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
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修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运用说明书标明有运用期限的设备,运用期限届满 14.3.4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刚好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担当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状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须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状况紧急不刚好处理就会严峻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状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
发包人因此需担当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干脆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修理期间的租金 14.5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详细为: 14.5.1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标的房屋场内全部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运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担当修理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担当 14.5.3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发包人依据本条约定应担当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与业主委员会〕可以托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依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依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那么,在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据上述物管原那么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投保责任划分 16.1全部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全部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帮助供给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平安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运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运用标的房屋,不能擅变更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保证按运用标准正常、合理运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根本结构或有危及根本结构平安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变更必需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局部或整体运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加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确定 18.8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运用权,承包人保证接着履行本合同 18.9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担当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担当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效劳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其次十条合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