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对新食品原料的定义及管理10.docx
3页欧洲对新食品原料的定义及管理《新食品原料法规》(Regulation No 2015/2283 )对欧盟境内新原料食品范围以及相关管 理流程做了全面的定义对于符合该定义和范围的食品原料,申请人需要向欧盟委员会递 交申请材料该食品原料通过安全评估及审核授权后,被加入“欧盟新食品原料列表”只 有在该列表内的新食品原料才能够在欧盟市场上进行售卖与使用•什么是新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Novel Food )是指在1997年5月15日以前,欧盟范围内没有“大规模人类食 用(human consumption to a significant degree )"历史的食品,按照欧盟对新食品原料的定 义,总结其范围大致包括了以下四大类( 1)由动物、植物、微生物、真菌、藻类及矿物 来源组成、分离和生产的食品;( 2)由细胞培养物和组织培养物组成、分离以及生产的食 品;( 3)新工艺和新结构的食品(包括纳米食品和进行了分子修饰、具有新的分子结构的 食品,以及采用新工艺生产,改变了原有成分和结构的食品、维生素、矿物质等) ;( 4) 食品补充剂作为普通食品此外,欧盟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食品用酶制剂、食品添加剂、食用香料以及 食品和食品配料生产使用的提取溶剂。
• 什么是“第三国传统食品”?欧盟的新食品原料范围中比较特殊的是“来自第三国的传统食品”,该食品类别可以被理解 为新食品原料的一个子集来自第三国的传统食品”是新食品 原 料定义中除新工艺和 新结构的食品(包括纳米食品和进行了分子修饰、具有新的分子结构的食品,以及采用新 工艺生产,改变了原有成分和结构的食品、维生素、矿物质等)以及食品补充剂作为普通 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类别这些食品由种植、养殖等初级加工方式生产获得,也包括由打猎、垂钓等方式获得的野生 产品,其成分等的安全性已得到确认,且至少在一个第三方国家绝大多数人群中有 25 年 以上持续食用习惯的食品,此类食品的管理在材料要求及后续的评审流程上都与一般新食 品原料不同• 如何申请“第三国传统食品”进入欧盟市场?对于计划在欧盟市场售卖“第三国传统食品”的非欧盟成员,首先可以选择向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提交进口意愿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1)申请者的姓名及地址;( 2 )该传统食品的名称及描述;( 3)该传统食品的组成;( 4)该传统食品的原产国;( 5)能展现该传统食品安全使用历史的文件数据;( 6)预 定使用情况的建议书以及特定的标签要求,以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不提供建议书和标 签要求时,需提供一个可验证的理由来说明这些因素不重要的原因。
欧盟委员会会联合成员国以及 EFSA 在收到申请的四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若不通过, 会给予不通过的原因,申请者可根据反馈补充相应材料;若审核通过,欧盟会员会将授权 该产品并允许在欧盟境内销售,与此同时,更新欧盟新食品原料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