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通常,合同.docx
42页建筑材料采购合同通常,合同 篇一: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重庆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名称 数量(立方米)单价(元) 金额 商品砼 10260260 合计总金额(大写):玖万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特别约定: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 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第 A 项单价方式 A、固定单价,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B、浮动价格,即因供货时间较长,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不同时期的供 货单价; 3、浮动单价应遵守以下约定: A、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为基准单价,市场价格浮动在 \ % 以内单价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时双方须另行书面约定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B、如乙方逾期交货,遇市场价格上涨结算价格不予调整,遇市场价格下降 结算价格应予下调; C、供货当月价格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于次月1日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应约定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如因工程需要,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此条中明确约定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输送泵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汽车 3、到货地点: 重庆渝北回兴……….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付款时间 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为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 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 算单为准 共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 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 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 1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 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 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 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 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 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 或退货的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 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2%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 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 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付款前,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正规发票.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货到款清,自然失效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重庆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 话: XX年9月6日 篇二: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建 筑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 “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 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拾元整(¥: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总 价超过本合同暂定总额 元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 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条执行 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 货物清单 4. 交货时间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 批供货。
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 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需先提交下 列完整单据: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 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 包装和装运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 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 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以货物的型号规格及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单样品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样品、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_1_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误期索赔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2) 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
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计算,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 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 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 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 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 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乙方对任何人身伤亡的责任受有关适用法律的制约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 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 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 (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