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复习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练习试卷A卷(含答案).doc
6页题库复习题库复习 20222022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练习试卷库练习试卷 A A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2008 年)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 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 15 名干部职工分别占 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 100 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人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 100 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 1 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 100 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4.给周某送的 1 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答案】二、美森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主要经营煤炭。
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1000 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 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作价 500 万元用于出资,这部分资产实际交付给美森公司使用;庄某和石某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时庄某实际支付了 100 万元,石某实际支付了 50 万元大雅公司委派白某担任美森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0 年,赵某欲入股美森公司,白某、庄某和石某一致表示同意,于是赵某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赵某还领取了 2010 年和 2011 年的红利共 10 万元,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2012 年开始,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庄某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其妻弟杜某此时,赵某提出美森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所以自己的 50 万元当时是借款给美森公司的白某称美森公司无钱可还,还告诉赵某,为维持公司的经营,公司已经向甲、乙公司分别借款 60 万元和 40 万元;向大雅公司借款 500 万元2013 年 11 月,大雅公司指示白某将原出资的资产中价值较大的部分逐渐转入另一子公司美阳公司。
对此,杜某、石某和赵某均不知情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起诉了美森公司,要求其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大雅公司也主张自己曾借款 500 万元给美森公司,要求其偿还赵某、杜某及石某闻讯后也认为利益受损,要求美森公司返还出资或借款问题: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2赵某与美森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3庄某是否可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进行转让?为什么?这种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4大雅公司让白某将原来用作出资的资产转移给美阳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5甲公司和乙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以及大雅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应否得到受偿?其受偿顺序如何?6赵某、杜某和石某的请求及理由是否成立?他们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答案】三、案情: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两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为 50 万元,租赁期限为 5 年,乙公司应当在每年 1 月 1 日前向甲公司支付该年度房租合同订立后,乙公司于 2013 年 12月 20 日支付 2014 年度租金,并开始使用该房屋用于经营,但因资金运转困难未能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支付 2015 年度租金。
除该租赁合同以外,两公司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2015 年 3 月,甲公司多次致函催缴无果后,拟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乙公司支付租金问题:(1)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因公司经营不善,现资金运转困难,无清偿能力,请求宽限至 2015 年 6 月支付租金乙公司的异议是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乙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此乙公司并未拖欠租金乙公司的异议是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乙公司拒不接受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乙公司的书面异议被法院予以认可,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则后续可能发生的是?【答案】四、刘某和任某在两人砍伐国有森林的林木 1200 株,放置一旁种植沉香树森林公安局侦查员王某发现了刘某和任某的行为,但是因其与刘某系同学关系,碍于面子就此作罢王某以此事为由找刘某帮自己装修房子,给了刘某 50 万元,但是要求装修要用到 100 万元刘某找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实际费用 120 万元,但是刘某只给装修公司的负责人钟某 100 万元,当钟某向刘某再要 20 万元的时候,刘某对钟某说:“装修房子的主人是混黑社会的,如果你还坚持要 20 万元,他可能捣毁你的公司”。
钟某害怕,不敢再要随后刘某告知王某装修费用花了 120 万,王某听到后说太贵了,只给了刘某 10 万高某和洪某喜欢爬山,到了国家森林,看见沉香树,于是准备盗窃砍伐,被刘某发现,洪某逃跑高某为窝藏已砍沉香,威胁刘某:如果还要追回这些沉香,将向国家林业部门举报刘某砍伐的事情刘某害怕,不再追要高某遂拿走沉香木,价值 2 万元后有人举报,林业局工作人员赵某和郑某前往检查刘某和任某实施暴力阻拦,赵某和郑某反击互相殴打导致赵某轻伤,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刘某重伤,系赵某和郑某所为,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任某轻伤,系刘某要打击郑某,打击错误结果导致打到了同伙任某问题:分析刘某、任某、王某、高某,洪某、赵某和郑某的行为性质,说明理由如有不同处理意见,请分别说明)【答案】五、(2010 年)案情: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张某的朋友姜某石某公司出纳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 400 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 年 3 月 6 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 5,000 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
2006 年 5 月10 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 400 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石某称:2006 年 3 月 14 日,在张某办公室将 15 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 4 月 17 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 40 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倚、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姜某称:取出 40 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闪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 10 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 10 万元交检察院)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毎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 年 3 月 6 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 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
同年 3 月 14 日和 4 月 17 日,分别有5 万元和40 万元现金被提出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答题要求: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答案】六、枫桥公司通过以物抵债取得了一栋楼的所有权,获得了一栋写字楼的所有权,位于 s 市 a 区这栋写字楼一共 20 层,其中枫桥公司 1-17 层自己使用,将第 18、19、20 三层进行出租恒通公司分立出甲、乙、丙三个子公司,其中甲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乙为其控股子公司、丙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甲、乙、丙三个公司与枫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分别承租第 18、19、20 层租赁合同中约定月租金为 90 万元,三个月一付,不能对基本工程(硬装修)进行改造,但其他部分可以自行装修另外约定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枫桥公司所在地 t 市 b区法院管辖恒通公司为甲乙丙三个子公司的租金支付义务出具独立保函为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公司进场后,发现楼层通风设备有问题,枫桥公司反复修也没好于是甲公司就自行修,花费维修费 60 万元。
甲公司主债该 60 万来抵租金,枫桥公司不同意于是甲公司第二个季度只向枫桥公司账户打了 30万元枫桥公司将甲公司以及恒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者支付租金诉讼中,枫桥公司主张甲公司已经支付的 30 万元并非租金,而是另一个合同的货款,要求其支付 90 万租金本金与迟延履行的利息而枫桥公司则主张 60 万维修款的抵销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枫桥公司诉讼请求,甲公司偿还租金 90W 和利息(同期利息计算),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一日,乙公司的合作伙伴丁公司来乙公司办公室洽谈合作项目,欲签订标的额为 5000 万的保理合同丁公司派来的钱某将车停在枫桥公司停车场,不料大风刮来大树断了,砸到丁某的车,钱某修车花费数十万元,因修理费问题与乙公司、枫桥公司发生纠纷据查,写字楼的租户很早之前就曾反应过楼下的树比较危险,需要加固,但枫桥公司没有反应枫桥公司抗辩自己不知道,法院查出来是枫桥公司的员工忘记将此事记载,枫桥公司确实不知情乙公司对此事也完全不知情因为汽车纠纷一事,丁公司与乙公司关系也不是很好,最终导致保理合同没有签订丙公司见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枫桥公司的合同不是太顺心,于是就把 20 层楼直接转租给了戊公司。
枫桥公司因为欠债,就把房子整体卖给了己公司,但并没有通知甲乙丙公司,甲公司欲主张第 18 层的优先购买权,由此又引发争议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枫桥公司起诉时由哪个法院管辖?2.枫桥公司主张 30 万属于另一个合同款项的事实,谁来进行举证?如法院无法完成自由心证,则应如何认定?3.甲公司主张 60 万维修金钱抵扣属于反诉还是反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恒通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直接以本案判决申请执行甲公司财产?5、钱某的汽车的损失谁承担?6、丁公司 5000 万保理合同最终没签订,能否要求赔偿?7、丙公司能否将 20 层转租给戊公司?8、写字楼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视为解除?【答案】七、材料一: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微博消息:2018 年 10 月 13 日,杨某在其住宅内直播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并将国歌作为自己所谓“网络音乐会”的“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