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等程康王路.doc
114页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康王路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代 建 单 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九年八月总 目 录第0 章 投标邀请函第1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2 章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四部分 特殊条件第五部分 合同附件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 图纸及资料第5章 评标办法第0章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1.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康王路施工监理已列入广州市2009年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9]96号),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作为该项目的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的概况如下: 2.1招标项目范围、内容:建设规模:康王路位于荔湾区,起点与东风路相接,终点与六二三路相接,全长2816.11米,道路红线宽度33~43m,本道路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8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康王路隧道全长约490米,双向四车道,净宽19m,净高5m工程内容: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排水改造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2.2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之和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康王路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 月 日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3.按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公示,你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如你方对本工程的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于 2009 年 月 日 10 :00~ 17 :00时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工程的资料不接受邮购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月 日9时30分正,提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代建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黄沙大道3号三楼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 020-81257481-312传 真:81257994 日 期:2009年 月 日第1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2.1工程名称1、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维护费计划:穗发改城【2009】96号2、 计划项目名称: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3、工程名称:迎亚运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康王路施工监理22.2.2建设地点广州市康王路32.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康王路位于荔湾区,起点与东风路相接,终点与六二三路相接,全长2816.11米,道路红线宽度33~43m,本道路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8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康王路隧道全长约490米,双向四车道,净宽19m,净高5m。
工程内容: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排水改造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42.2.4工程概算约3350万元52.2.5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质量控制目标:合格62.3.1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72.3.2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一 年3)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局终审83.1资金来源城建资金94.1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104.2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2)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具备市政路桥、给排水、交通、绿化、地质、测量、检测、材料、造价等专业工程师(每专业最少1人)。
11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213.1监理报价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3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并于投标截止前五天凭银行进帐单原件到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银行:建行越秀支行帐号:4400 1420 3010 5013 0421地址:广州市沙面南街一号之一联系:020-61142038 联系人:方小姐15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68.1招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09年 月 日上午11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81257994 并 E-mail:gzfhzb@招标答疑时间:2009年 月 日下午 15 时00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17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两套)18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提交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提交时间:2009年 月 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924.1开标开标时间:2009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正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028.3评标方法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2134.1履约保证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5%,以银行转帐的形式递交22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梁小姐: 020-81257481-312 :81257994 地址:广州市黄沙大道3号三楼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1.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1.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4“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5“招标代理”指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6“设计人”指广州市鸿维城市建设工程设计院落 。
1.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工程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5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4.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符合本工程项目类别相应资质的企业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条件的企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4 具备上述第4.2款资质要求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监理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4.5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6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4.7招标人(■不接受;□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若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的,除符合上述第4.1款~第4.4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4.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7.5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7.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7.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4.8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投标人在市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