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泰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暂行稿).doc
11页1景泰县景泰县 2012201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实 施施 方方 案案(各学校先按此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如有政策变动,以随后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确保 2012 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甘肃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和《白银市 201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积极主动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有利于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进行教育质量的发展性评价,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教育质量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高中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确保 2012 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景泰县决定成立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
景泰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组 长:周育洁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周正福 县教育局局长成 员:王新鹏 县监察局局长王希胜 县一中校长罗崇岳 县二中校长王锡荣 县教育党委书记、县政府督学王高基 县五中校长王喜元 景泰职专校长张久荣 县教育党委纪委书记王自刚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宋希才 县教育局副局长张 智 县教育局副局长郝有武 县教育局副局长(兼)、县教育督导室主任王录烈 县教育局副局长(兼)、县教研室主任张长新 县招生办主任王兴涛 县教研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希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宋希才副组长:王兴涛成 员:刘花蓉 刘万青 李宝强 陈伟强 纪检监察组组成人员:组 长:张久荣成 员:王自刚 李晓春三、考试工作三、考试工作31.组织报名及填报志愿报名及填报志愿工作由学生就读的初中组织(外省市借读学生在县教育局报名),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报名表册填报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包括:考生报考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志愿、应往届情况、照顾特征、实践能力测试结果、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等。
考生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的应往届情况、照顾特征必须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验证核实2012 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分为两次,第一次填报《景泰县2012 年高中招生志愿表》,各初中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分第一志愿和择校志愿两个,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一中、二中、五中三所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两类志愿可填报不同学校),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填报景泰职专(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次志愿填报结果务必于 5 月 25 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办(A4纸打印 1 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第二次填报《景泰县 2012 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志愿表》,填报结果于 6 月 4 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办(A4纸打印 1 份,同时上报电子版)两次填报的志愿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妥善保管,备查2.报考号编排规则考生报考号共设 10 位,左起第一位为年份号(2),第二位为县区代码(景泰县代码为 3),第三、四、五位为学校代码,第六、七、八、九、十位为顺序编号3.考场编排及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考场以县为单位统一随机编排准考证号左起第一至五位同报考号前五位,第六、七、八位为考场号,第九、十位为座位号,每4考场统一按 30 人编排考生准考证由教育局组织统一打印,县教育局加盖钢印后,交由学校发至考生本人。
4.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一并进行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生地综合,安排在 6 月 16 日~18 日举行体育课考试按照《景泰县 2012年初中毕业体育课考试办法》执行考试时间: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 150分钟,数学、英语两科考试时间 120 分钟具体时间为:6 月 16 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6 月 16 日 下午 15:00-17:30 理化综合6 月 17 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6 月 17 日 下午 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 月 18 日 上午 9:00-11:00 英语5.考试内容高中招生考试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中的思想品德学业考试范围依据省教育厅的学业考试命题指导纲要,综合科目中的历史、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范围依据市教育局确定命题指导纲要为命题范围综合科目的思想品德部分包括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试题总分为 765 分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 150 分,其中英语考试加试听力;理化综合满分为 150 分(物理 80 分,化学 70分);政史地生综合满分为 150 分(思品 50 分,历史 40 分,地理 30分、生物 30 分);体育成绩 15 分。
5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6.试题命制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1)试卷结构试卷结构简约,题量适度,表述规范,问题明确,语言准确,图表正确部分学科设置一定数量的选做题,为学生的合理创新留有一定的空间2)题量分布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的权重,原则上依据课程标准和课时比例确定3)难易程度各学科合理设置命题难度系数和区分度,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符合学科特点,符合学生实际并贴近生活,注重考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7.考试、阅卷、登分工作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登分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承担阅卷任务县教育局成立评卷登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保密和登分、复核工作,确保阅卷和登分的质量,按时完成阅卷登分等工作2)阅卷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阅卷教师对该学科试卷进行分析,并撰写试卷分析报告于 6 月 30 日前上报市教育局8.考试成绩的汇总统计考试成绩的汇总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局对本县的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上报市教育局四、实践能力测试四、实践能力测试1.实践能力测试的内容6能力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实验能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测试、体育测试、社会实践和劳动能力测试五部分。
2.实践能力测试的办法能力测试具体操作细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具体测试工作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主要由学生所在学校完成3.实践能力操作的计分办法能力操作计分按 A、B、C、D 四个等级,D 等为待提高(控制在 2%之内)4.实践能力测试的时间各项实践能力测试必须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五、综合素质评价五、综合素质评价1.评价形式包括分数、等级和评语评语包括自我评语、家长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等级包括 A(优秀)、B (良好)、C (合格)和 D (待提高)2.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家长、教师和班级五个方面 3.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2)同学互评3)家长评价4)教师评价5)班级评价4.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景泰县义务教育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景教发〔2011〕26 号)文件执行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六、录取工作六、录取工作1.录取要求7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 C 等及 C 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 D 等以下的学生。
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评价结果不全面、不真实的学生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2.录取方式(1)往届生从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中减去 30 分作为录取成绩2)县教育局组织各普通高中统一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景泰一中、二中录取各校招生计划 75%的新生,景泰五中录取其招生计划 70%的新生;其次根据考生体育、艺术志愿,录取“特长生”,景泰一中、二中录取各校招生计划 5%的特长生,景泰五中录取其招生计划 10%的特长生;最后根据考生择校志愿录取各校招生计划 20%的择校生,三项录取一次完成3)择校生的录取必须严格按照“三限”政策,根据学生报考志愿,结合学业考试成绩、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照顾政策等,进行择优录取4)体育和艺术类考生,一中、二中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 5%之内,五中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 10%以内5 月 28 日至 30 日,由各高中组织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测试,6 月 1 日前,将专业课测试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备8案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综合考虑专业课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5)所有录取新生于 7 月 15 日至 17 日到被录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报名者按放弃学籍对待,各高中因逾期不报名等原因造成的缺额部分,由县教育局组织各普通高中依据各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查补录,各普通高中不得私自招收,否则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6)录取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每班最大 62 人的班额限定要求(包括择校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和扩大班额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7)要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督,要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录取工作开始前要公布招生录取办法和各项招生政策,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七、照顾政策七、照顾政策以下学生在普通高中录取过程中,填写照顾特征表,按规定加分录取1.受到县级以上党委和人民政府特殊表彰的学生加 20 分2.初中阶段参加学校体育、艺术等级测试,获得学校体育一级以上证书或艺术A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加 20 分;获得学校体育二级以上证书或艺术 B 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加 10 分3.少数民族学生加 10 分4.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加 30 分5.“三侨”子女加 10 分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可享受最高加分项八、学籍注册八、学籍注册9录取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录取新生数据库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注册在学籍注册时,市教育局对县区的录取结果要进行监督和审核,下列学生不予注册1.未经市教育局同意跨县区招生录取的学生。
2.超计划招录的学生3.不按“三限”政策招录的择校生4.没有综合素质评价而被省级、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学生九、建立和完善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工作制度九、建立和完善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工作制度普通高中招生应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杜绝各种人为因素和腐败现象1.公示制度各初级中学须收齐户口本、光荣证、体育(艺术)等级证书等原件,一一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顾类别、学籍类别等信息,公示往届生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及验证材料复印件考试、评定和录取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要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评定结果、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新生录取名单等2.诚信制度建立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素质评定、报名信息录入、监考、密卷、阅卷、登分、查卷、录取等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3.监督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