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票的种类.docx
8页汇票的种类 1、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 光票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在国际贸易中,对少量货运,或收取保险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可采用光票向对方收款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跟单汇票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以承兑或付款作为交付单据的条件除了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货物的保证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汇票使用较为广泛 2、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 即期汇票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 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TRADE BILL)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BILL)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顺汇法。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号、企业或个人出票而以另一个商号、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后的远期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并且能在市场上流通一 汇款的种类 1、信汇(Mail Transfer, 简称 M/T) 是进口人(即债务人或称汇款人) 将汇款及手续费交付给汇款地的一家银行( 汇出行),委托该银行利用信件转托受款人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 ,将货款付给出口人( 即债权人或称受款人)这种汇付方法,需要一个地区间的邮程的时间,一般航邮约为 7-15 天,视地区远近而异如用快递(Express) 可以加速 3-5 天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 T/T) 是汇款人将一定金额的汇款及汇付手续费付给当地一家银行(汇出行),要求该银行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其国外受款人所在地的分支行或代理行(汇入行)将汇款付给受款人。
这种汇款将时差计入,一般当天或隔天可到,最为快捷,但电讯费用比较高 3、票汇(Demand Draft,简称 D/D) 是汇款人向其当地银行(汇出行) 购买银行即期汇票,并直接寄给受款人,受款人收到该汇票即可凭以向指定的付款银行取款这种银行汇票和逆汇法的商业汇票不同,银行汇票用于银行的代客拨款,故受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银行(或代理行) 二 三种汇付方式的程序: 1、电汇:债务人为了清偿债务,把款项以电汇方式汇给债权人,在汇出汇款时: 1)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取得电汇回执; 2) 汇出行以加押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支付命令,发电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 3) 汇入行收到电报,核对密押相符后,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受款人取款; 4) 受款人持通知书一式两联到汇入行取款; 5) 同时,汇入行将付讫款项的借记通知寄给汇出行,完成一笔电汇汇款 2、信汇:信汇的处理与电汇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不用电报而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加其签章作为结算工具,邮寄给汇入行,委托后者凭以解付汇款后者核验签章相符后,即行解付,亦以借记通知给汇出行划帐 3、票汇:债务人(汇款人)为了清偿债务,将款项以票汇方式汇给债权人(受款人)。
1) 汇款人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 2) 汇出行开立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寄给受款人; 3) 同时,汇出行将汇票通知书寄汇入行; 4) 受款人持汇票向汇入行取款时,汇入行将汇票与原根(汇票通知书)核对无误后,解付票款给受款人 三种汇付方式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以及任何正确运用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 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1)加强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由于托收方式取决于出口方对进口方的信任,带有对进口方融通资金的性质,如出口方在对进口方的资信不太了解的情况下,盲目签约,当进口方因种种原因无理拖延付款,甚至发生倒闭时,就会给出口方带来损失。
(2)注意选择代收行托收虽属商业信誉,但如能选择信誉良好的代收行,也能对货款起到促收作用在实际业务中一般选择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国外大银行 (3)注意了解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进出口贸易中,有的商品在有的国家进口时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或取得外汇许可,否则货物不允许进口,对这些涉及进口国家的贸易法令、外汇管制的业务,出口方都应掌握,否则收汇将无法保障 (4)注意远期付款方式的使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在国际上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各国的处理方式很不相同,有的按承兑交单处理,有的按即期交单处理,有的不接受远期付款交单,因此出口方应注意合理使用,对远期付款交单的期限应加以控制,不宜过长,一般掌握在不超过从出口地到进口地的运输时间 (5)事先找好代理人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如发生拒付,出口方可指定一个代理人在货物目的港办理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该代理人可以是与出口方关系较好的客户,也可以是代收行,但代理人的名称和权限须在托收委托书中列明才有效 (6)出口方应注意办理保险因托收方式对出口方风险较大,所以出口方在签定合同时,应争取以 C1F 价格条件成交,由出口方办理保险,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出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义务,所以进口方存在不支付货款的可能性。
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因此,出口方在选择托收方式结算时,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相互信任在出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进行的交易,原则上应由出口人办理保险,即争取以 CIF 或 CIP 条件成交,即便不能由出口方办理,也可要求加保" 卖方利益险",在买方不支付受损货物的价款时,保险公司对卖方利益承担责任,赔偿保险单载明责任范围内的货物损失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2)程序:①——进出口人订立买卖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②——进口人填写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担保,要求开证行开征;③——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的通知行;④——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⑤——受益人审核信用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立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交当地议付银行请求议付;⑥——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⑦——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赔;⑧——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⑨——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开证行验单无误后付款;⑩— —开证行将单据交给开证人。
信用证当事人有哪些: 1.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是进口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 开证银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按信用证规定条件保证付款的责任 3. 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它义务 4. 受益人( Beneficiary):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 5. 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和单据的银行6. 付款银行或称代付行(Paying Bank ):一般为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所指定的银行无论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开证行必须对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的出口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7. 保兑行( Confirming Bank):应开证行或受益人的请在信用证上加批保证兑付的银行,它和开证行处于相同的地位,即对于汇票(有时无汇票)承担不可撤消的付款责任 8. 偿付行( Reimbursement Bank),又称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接受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委托代开证行偿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
9. 受让人( Transferee),又称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接受第一受益人转让,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在国际贸易中,汇款结算方式具有结算成本低、操作简便的特点,往往容易被进出口企业所接受,在我国已超过 40%的外贸业务采用汇款结算方式,但其信用基础是商业信用,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而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信用风险很低,也被很多进出口企业认同,在我国有超过 40%的外贸业务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但存在结算成本高手续复杂的缺点由于托收业务操作不是很简便,又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从而使用比例较低,一般不超过 10%,若使用托收结算方式,一般都采用 D/P at sight.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作用,从而达到既能加快资金周转,又能确保安全收汇的目的以下是国际货物贸易中最常见的两类结合形式:1.汇款、托收与银行保函结合使用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都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与银行保函结合使用,就可以防止不交货或不付款的风险2.汇款、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部分货款采用汇款结算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或部分货款采用托收结算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可以同时起到降低风险和降低成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