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docx
7页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如何制定餐饮行业协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 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市餐饮行业协会”(英文)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烹饪技艺,餐饮服务,餐 饮文化研究,餐饮教育培训,烹饪与食品营养研究,以及与餐饮业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 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风尚,坚持自主、自治、自养的原则,为会员提供良好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 益,协调沟通政府与餐饮业之间的联系,指导全市餐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 展,为繁荣XX经济服务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XX市贸易与粮食局、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设在XX市赤城路35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餐饮行业的行规行 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风建设;(二) 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反映会员和餐饮行业的问 题、和建议,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三)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方面的 意见和建议;(四) 承担政府和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的行业有关工作,参与制定行业规划 和行业标准,参与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参与质量管理、资质审查,组织行业统 计,发布行业信息等;(五) 为会员提供法律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帮助餐饮企业按照 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策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六)开展饮食文化、饮食营养、烹饪理论和技艺的研究,受委托组织餐饮 行业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促进XX菜点和餐饮食品的开发与经营,推动餐 饮食品操作技艺的工业化与产业化;(七) 组织指导餐饮业的.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八) 协助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在餐饮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活动, 组织企业等级和职工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九) 组织餐饮行业的烹饪技术,餐厅服务技术比赛,开展国内外餐饮业技 术交流与合作;(十)创办餐饮业刊物和网站,向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拓展行业宣传 舆论阵地;(十一)组织有益于餐饮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 在本协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 其它条件:1、 团体会员:各餐饮业的公司、集团与饭店、酒家、饮品酒吧等,与餐饮 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企业,餐饮(烹饪)学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不分所有制性 质,凡依法成立,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经批准成为团体会员;2、 个人会员:餐饮企业职业经理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烹调师、 面点师、餐厅服务师,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医师营养师、研究人 员、艺术家和烹饪文化研究工作者,从事餐饮业工作多年、对行业经营管理有 丰富经验的人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餐饮(烹饪)事业,均可自愿申请, 经批准成为个人会员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二)经理事会或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三)团体会员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单位负责人作为该 团体会员的代表(实行替补制)对于热心餐饮(烹饪)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 的知名人士,可由理事会直接吸收为本协会会员或名誉会员。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团体会员铜匾、个人会员证书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 获得本协会编印的书刊资料;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 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交纳会费;(五) 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 对发展餐饮(烹饪)事业提出建议;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本协会,并交回铜匾或会员证会员如果1 年不交会费或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收回铜匾或会员 证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 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四)终止事宜五)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项;(六)推举本协会名誉会长和特邀顾问;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一般每届召 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经 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 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 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聘任和解聘名誉会长、顾问;(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可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十) 制定年度;(十一)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 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 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条的职权,对理事 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 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 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 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 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 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代表表决通 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 他团体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 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捐赠;(三) 政府资助;(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 利息;(六)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 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 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 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 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 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 审议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决定停止活动、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 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 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 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在清算期间,不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 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 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xx 年 5 月 8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