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合同.doc
12页防 腐 保 温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技改编号(技改项目填写):工程内容:材料提供方:防腐保温工程用主材及部分辅材由甲方供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硅酸铝板(毡)、橡塑、油漆涂料以及配套稀释剂、彩钢板、玻纤布、铝板、玻璃鳞片、环氧树脂、环氧沥青漆等由甲方供应石英砂、钢丝刷、黄砂、河砂、铆钉、扣钉、砂纸砂布及各种涂刷用具等辅材由乙方提供材料提供方: ;机械提供方: 填“甲方”或“乙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概算金额(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其它约定: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6.1 合同语言:汉语6.2 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6.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HGJ229—91》及国家有关规范七、工程施工图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八、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九、质量与检验:9.1 工程质量9.1.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 1%的违约金责任9.1.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1.3 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5%承担违约金9.1.4 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50%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9.1.5 若因甲方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20%承担违约金9.1.6 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甲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9.1.7 乙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9.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2.1 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 2 小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甲方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10.1 甲方工作10.1.1 提供施工图,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乙方参加图纸会审10.1.2 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界区,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10.1.3 及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10.1.4 及时对甲方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10.1.5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10.2 乙方工作10.2.1 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10.2.2 乙 方 应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或 甲 方 正 式 通 知 的 开 工 日 期 开 工 , 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 500 元10.2.3 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10.2.4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2.5 乙方必 须 保 证 按 时 发 放 所 属 工 人 的 应 得 收 入 因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其 供 应 商 及 所 属 工 人有 过 激 行 为 影 响 甲 方 正 常 工 作 秩 序 的 , 由 乙 方 向 甲 方 支 付 10 万 元 违 约 金 10.2.6 因 乙 方 原 因 在 社 会 舆 论 上 造 成 对 甲 方 不 利 影 响 的 , 由 乙 方 向 甲 方 支 付 10 万 元 违 约金 , 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2.7 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监理单位、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10.2.8 乙方应在每月 25 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十一、安全施工11.1 安全施工与检查11.1.1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 1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1.1.2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11.2 安全防护11.2.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1.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11.2.3 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1.2.4 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11.2.5 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十二、工程材料12.1 乙方材料12.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详见附件 4)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 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12.1.2.2 凡是材料(包括半成品)、施工检验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结算时对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 30%承担违约金12.1.2.3 检验不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结算价格的20%承担违约金12.2 甲方材料12.2.1 乙方领用甲方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填写材料领用单并做好领用台帐备查,每月及时与甲方材料会计做好核对工作12.2.2 乙方领用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损坏材料及设备要按原价赔偿,没用完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12.2.3 乙方在领用甲方材料时,应检查材料三证是否齐全,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12.3 材料结算12.3.1 甲方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材料实际消耗量(损耗按定额规定计算),并与领用量核对实际消耗量大于领用量的,扣减其超出部分对应工程量的施工费12.3.2 若领用量大于实际消耗量的,超出部分材料按市场价从结算总额中扣减12.3.3 乙方提供的辅材(如:油漆、稀释剂等)结算价按甲方物管部审批的对应期间的市场价调整价差,其余定额辅材价格不调整价差。
十三、工程款支付13.1 合同签订并进场后,甲方付 万元(大写: )工程预付款13.2 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甲方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 70% 同时在不超过三个月内逐次扣回预付款,且必须在主体完工一个月前全部扣完累计进度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的进度预算为准,仅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3.3 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工管处负责组织甲方预决算中心、项目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90%,留工程总造价的 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十四、工程变更14.1 设计变更由甲方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14.2 设计变更由甲、乙双方核定为准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15.1 竣工验收15.1.1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15.1.2 技改工程在施工单位撤出现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按 500 元/天承担违约金15.2 工程量的确定15.2.1 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2.2 工程量签证必须实事求是,若出现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实后,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重新核实后虚增的工程量,乙方应按实虚增工程造价的 100%承担违约金15.2.3 施工单位私自涂改工程资料上的数量或材料审批价格等,涂改后虚增费用不予结算,并按涂改后虚增费用的 100%承担违约金15.3 竣工结算15.3.1 定额直接费执行湖北省 2003 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工程造价按相应类别取费,在一、二、三类基础上下分别降 %、 %、 %作为工程结算造价,类别划分按 2003 年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同期市场价报甲方物管部核准执行;工程取费详见《防腐工程费率表》(附件一),不再计取表中未明确的其它税费15.3.2 施工中用甲方水、用电费应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减,其用量按定额分析含量计算15.3.3 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 20%的,由乙方分别按审减额的 1%和 6%承担违约金15.3.4 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 则 上 甲 方 不 予调 增 。
如 要 求 调 增 的 , 乙 方 按 调 增 金 额 的 20%支 付 违 约 金 给 甲 方 15.3.5 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