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合理用药制度.docx
2页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合理用药一、麻精药品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 则,用药应有依据二、医师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前应对患者进行疼痛 评估1. 疼痛评估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 的原则2. 评估方法:数字等级评分(numerical rating scale, NRS)、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法、主诉疼痛程 度分级法(verbal rating scale, VRS)、视觉模拟评 分(visual analogue scales, VAS)3. 评估内容:包括疼痛部位及范围、疼痛性质、 疼痛发作时间及频率、疼痛程度、疼痛发作的因素及 对生活质量的影响、疼痛治疗史等(附件9—2)三、癌痛患者治疗药物选择与使用1. 根据疼痛评估结果,遵循三阶梯镇痛治疗原则 选择镇痛药物,应满足:(1) 首选口服给药;(2) 按阶梯给药;(3) 按时给药;(4) 个体化给药;(5) 注意具体细节2. 癌痛患者在使用阿片类镇痛药时应进行剂量滴 定,包括初始剂量滴定、个体剂量滴定,维持、减量 或停用在病历中应有记录3. 规范处理爆发痛:建议选择阿片类即释片剂或 针剂四、处方点评1. 医疗机构需对麻精药品处方、病历按月进行专 项点评。
点评麻精药品处方数量,不少于当月麻精药 品处方量的 30%,麻精药品处方量不足100张的需全 部进行点评;点评麻精药品病历数量,不少于 50 份(麻 醉科20份,肿瘤科20 份,其他科室10 份,科室病历 数量不足的按实际病历数全部点评),麻精药品病历不 足 50 份的需全部进行点评2. 麻精药品处方、病历专项点评结果应全院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小于 3 个工作日3. 医务部门应根据麻精药品处方、病历专项点评 结果,及时进行有效干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五、药学部门应对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进行动 态监测,发现用量异常增高时要立即上报管理部门, 分析原因并提出管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