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提示单.docx
4页法律风险提示单 法律风险提示单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作如下法律风险提示: 1、公司设立要规范操作,设立过程中各种手续应及时办理,否则将可能因设立行为瑕疵而归于无效 2、公司投资应依法进行,对投资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论证,避免法律障碍,否则会导致投资效率低下甚至失败 3、明晰企业设立、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权益和收益的权属界定,优化股权安排,避免产生权属纠纷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4、涉及重大担保、改制重组、投融资等高风险业务时,要聘请律师参与决策论证、制度安排、程序设计、方案审核和文件制定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完善各项制度,以防止由于法律事务工作的缺失及为规避风险而裹足不前,放弃发展机遇 5、增资扩股时,新增资本要经过资产评估,并折算成公司股份;新增股东要经过原有股东的同意,并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同时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6、警惕非法集资、虚假按揭套取银行贷款、违规贷款、挪用资金的风险 7、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者放弃优先权的证明,以保证转让行为有效否则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 8、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时,在作价程序和实体方面就注意维护被执行人的权益,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通知其他股东,否则拍卖转让股权的行为可能会归于无效 9、公司新增股东,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避免公司新股东与原有股东因股权而发生纠纷、以及因不及时变更而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的风险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转让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信息要公开发布,转让方式要按规定规范进行否则股权转让可能归于无效 11、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避免成为产品责任、合同责任及雇主责任的承担者 1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素质低劣,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等将可能有损公司利益 法律风险提示单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作如下法律风险提示: 1、公司设立要规范操作,设立过程中各种手续应及时办理,否则将可能因设立行为瑕疵而归于无效。
2、公司投资应依法进行,对投资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论证,避免法律障碍,否则会导致投资效率低下甚至失败 3、明晰企业设立、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权益和收益的权属界定,优化股权安排,避免产生权属纠纷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4、涉及重大担保、改制重组、投融资等高风险业务时,要聘请律师参与决策论证、制度安排、程序设计、方案审核和文件制定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完善各项制度,以防止由于法律事务工作的缺失及为规避风险而裹足不前,放弃发展机遇 5、增资扩股时,新增资本要经过资产评估,并折算成公司股份;新增股东要经过原有股东的同意,并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同时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6、警惕非法集资、虚假按揭套取银行贷款、违规贷款、挪用资金的风险 7、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者放弃优先权的证明,以保证转让行为有效否则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 8、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时,在作价程序和实体方面就注意维护被执行人的权益,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通知其他股东,否则拍卖转让股权的行为可能会归于无效。
9、公司新增股东,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避免公司新股东与原有股东因股权而发生纠纷、以及因不及时变更而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的风险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转让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信息要公开发布,转让方式要按规定规范进行否则股权转让可能归于无效 11、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避免成为产品责任、合同责任及雇主责任的承担者 1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素质低劣,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等将可能有损公司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