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讲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及相关知识第一章-第7、8节-担保(下)、保险、法律责任.pdf
8页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一、知识产权的种类一、知识产权的种类保护对象保护对象保护期限授予条件发明授予条件发明20 年实用新型实用新型10 年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专利权外观设计(一)专利权外观设计10 年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二)商标权用(二)商标权1、期限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10 年,自核准注册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 12 个月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限期,6 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无数次续期主体主体客体客体保护期限保护期限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自然人著作财产权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 年(包括发表权;合作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 50 年)法人知识产权(三)著作权知识产权(三)著作权其他组织著作财产权首次发表后 50 年;50 年内未发首次发表后 50 年;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表的,不再受保护真题】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真题】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5】A1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B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C2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D2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答案】B【解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根据商标法 ,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 10 年,自()之日起计算 【2012】A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B商标局收到申请书C公告发布D核准注册【答案】D【解析】根据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3根据专利法 ,对产品的形状、架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2013】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设计方案【答案】B【解析】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4根据专利法 ,下列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的有() 【2014】A发明B计算机软件C实用新型D商品商标E外观设计【答案】ACE【解析】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5根据著作权法 ,著作权是() 【2014】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答案】B【解析】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以作品完成为保护起点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一、保证一、保证1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债权人与保证人2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4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向债务人追偿5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 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 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保证6建设工程施工常见的保证种类(略略)【真题】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真题】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担保该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是担保合同中并未约定担保方式水泥厂供货后,甲施工企业迟迟不付款那么,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2015】A一般保证B效力待定保证C连带责任保证D无效保证【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根据担保法 ,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2014】A效力待定B可变更C无效D可撤销【答案】C【解析】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3保证合同是()订立合同 【2012】A债权人与债务人B债务人与保证人C债权人与保证人D债权人与债务人和保证人【答案】C【解析】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4根据担保法 ,除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外,下列条款中,属于保证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2014】A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B保证人的资产状况C保证的期间D保证的方式E保证担保的范围【答案】ACDE【解析】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以上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5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2009】A厂矿的职能部门B有限责任公司C政府机关D某高等学校【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保证人的资格 担保法也规定了下列单位不可以作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6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C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答案】C【解析】该题涉及三个考点,一是该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是保证期间,而这个问题又是与保证的分类有关系的;三是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这个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这类问题在考试中占有一定比例7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合同签订 3 个月后,甲与乙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 150 万元,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复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关于该案中的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A丙应承担 150 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B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C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金额条款而致合同无效D丙对 100 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 50 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4 号)30 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应选 D二、抵押权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二、抵押权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抵押权3、可以抵押的财产(1)建筑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设立登记设立建筑物(4)在建物船舶、航空器(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合同设立合同设立(6)交通运输工具(7)其他6抵押的效力(1)抵押物的转让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教材“通知抵押权人”错误)(1)抵押物的转让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教材“通知抵押权人”错误)(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7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注意:折价不需要注意:折价不需要通过法院;拍卖和变卖只能;拍卖和变卖只能通过法院法院8抵押清偿顺位(1)抵押权(注:不是抵押合同,教材错误)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1)抵押权(注:不是抵押合同,教材错误)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2)抵押权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2)抵押权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三、质权三、质权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2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权质权3可质押的权利(略)四、留置权四、留置权1法定法定权利2留置财产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动产3合法占有合法占有才可以留置4权利冲突规则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留置权人优先受偿5留置期留置期不能少于两个月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留置权留置权6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五、定金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五、定金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2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33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4注意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定金定金5定金双倍罚则与违约金二者选择使用的计算题4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5抵押权的产生(1)不动产登记生效:在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2)动产登记对抗:航空器、船舶、车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航空器、船舶、车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抵押权的产生与抵押合同效力的区分: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