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旧规程对照.docx
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2022新旧规程对照 原《煤矿安好规程》条款 第一编 总那么 修订后条款 第一编 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好生产和职工人身全与健康,保障煤矿安好生产,防止煤矿安好,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好生产法》、《矿山安好法》和《煤矿安好监察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制定本规程 安好法》、《煤矿安好监察条例》和《安好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其次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其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炭生产和煤矿创办活动,务必遵守本规生产和煤矿创办活动,务必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务必遵守国家有关安好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标准和技术模范 煤炭生产实行安好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好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三条煤矿企业务必遵守国家有关安好第四条煤矿企业务必加强安好生产管理,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和技术模范 煤矿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各级领导安好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安好生产与职业病危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好生产责任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好目标管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好检查制理制度、安好奖惩制度、安好技术措施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审批制度、安好隐患排查制度、安好检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务必制定查制度、安好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煤矿企业务必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修理制业务必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修理制度,定期举行检查修理,并做好记录 度,定期举行检查修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煤矿企业务必设置安好生产机第五条煤矿企业务必设置特意机构负责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好生产人员煤矿安好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和装备 作,配备得志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创办工程的安好设施和职业 病危害防护设施,务必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煤矿安好工作务必实行群众监第八条 煤矿安好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督煤矿企业务必支持群众安好监视组治工作务必实行群众监视煤矿企业务必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好监视作用 支持群众组织的监视活动,发挥群众的监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当工作地点展现险情时,有权立刻中断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展现险情时,作业,撤到安好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有权立刻中断作业,撤离至安好地点;当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好时,有权拒绝作险情没有得四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好时,业 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务必遵守煤矿安好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六条煤矿企业务必对职工举行安好培第九条煤矿企业务必对从业人员举行安训未经安好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全教导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务必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好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好专业学识,具有领导安好生产务必具备煤矿安好生产学识和管理才能,和处理煤矿事故的才能,并经依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国家合格,取得安好任职资格证书 特种作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矿业人员务必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长务必具备安好专业学识,具有领导安好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才能 第十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好生产的产品,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好生产的产务必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好标志未取得品,务必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好标志煤矿矿用产品安好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好标志的,不得验涉及安好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务必经使用 试验涉及安好生产的新技术、新过论证并制定安好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务必经过论务必经过安好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证、安好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好试验安好标志 煤矿严禁使用已淘汰的措施 危及生产安好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创办长远进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创办筹划时,务必编第八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创办长远发制安好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进展规划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创办筹划时,务必编和安好技术措施筹划安好技术措施与职制安好技术进展规划和安好技术措施计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划安好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须列入企业财务、供给筹划 煤炭生产备等务必列入企业财务、供给筹划 与煤矿创办的安好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务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煤矿企业务必编制年度苦难预防和处理筹划,并根据概括处境实时修改。
第十二条煤矿务必编制年度苦难预防和苦难预防和处理筹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处理筹划,并根据概括处境实时修改 煤矿企业每年务必至少组织1次矿害预防和处理筹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井救灾演习 第十三条入井(场)人员务必戴安好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第十条入井人员务必戴安好帽、随身携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煤矿务必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度;务必掌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酒 煤矿企业务必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信息入井人员务必随身携带自救器、标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十四条井工煤矿务必按规定填绘反映第十二条井工煤矿务必实时填绘反映实实际处境的以下图纸: (一)矿井地质际处境的以下图纸: (一)矿井地质和图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好监控布置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好监测装备布图和断电操纵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八)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灾路线图 第十三条露天煤矿务必实时填绘反映实第十五条露天煤矿务必按规定填绘反映际处境的以下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实际处境的以下图纸: (一)地形地质(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 (三)水文地质平面图 (三)采剥工程平面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采剥、排土工图、断面图 (四)排土工程平面图 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 (五)供配电(五)运输系统图 (六)输配电系统系统图 (六)通信系统图 (七)防图 (七)通信系统图 (八)防排排水系统图 (八)边坡监测系统平面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九)边坡图 (九)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十)井工照图 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务必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好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 排水和安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
复工复产前务必举行全面安好检查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务必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 矿务必建立矿井安好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举行安好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治车辆、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治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第十九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务必立刻采取措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务必立刻采取措施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有关规定实时上报 规定实时报告 其次十条闭坑前,煤矿企业务必编制闭坑 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其次编 地质保障 其次十一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地质测量(简 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应实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地测技术管理工作 其次十二条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得志设计需要时,不得举行煤矿设计。
矿井创办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务必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查工作 其次十三条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得志创办及生产需要时,务必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查工作 其次十四条井筒设计前,务必按以下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繁杂时,应增加检查孔数量 (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应得志设计和施工要求 (三)井筒检查孔务必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务必分含水层(组)举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和岩(土)层特征;细致编录钻孔完整地质剖面 其次十五条新建矿井开工前务必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处境,邻近矿井生产处境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主要井巷揭煤、过地质构造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
其次十六条井筒施工期间应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察觉影响施工的奇怪地质因素时,应实时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 其次十七条煤矿创办、生产阶段,务必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举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料、预报 其次十八条井巷揭煤前,应探明煤层厚 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其次十九条基建矿井移交生产前,务必编 制建井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 第三十条掘进和回采前,应编制地质说明书,掌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 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害区、受水要挟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处境 第三十一条煤矿务必结合实际处境开展隐秘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 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当井工煤矿开采形成的老空区要挟露天煤矿安好时,应制定安好措施 第三十二条 生产矿井每5年应修编矿井 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在1年内重新举行地质类型划分 第三十三条矿井闭坑地质报告务必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采 空区、煤柱、井筒、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处境不清的应予以说明。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一章 矿井创办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煤矿创办单位及参与创办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务必具有 与工程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才能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资质承揽工程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危害煤层的新建矿井 务必先抽后建矿井创办开工前,首采区突出煤层应开头地面钻井预抽煤层瓦斯 第三十六条创办单位务必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