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通用5篇).docx
8页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通用5篇)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第1篇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责任(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随车管理员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二)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车站点,目送学生上车,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随车管理员进行交接,学生家长接学生时应向随车管理员出示交接卡,随车管理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四)出现漏接情况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五)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管理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六)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
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学生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七)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二、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如果提前接走学生或学生因故不上学,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联系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学生接送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接送学生时,凭交接卡交接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八)不交接的学生必须手持免交接卡上下学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第2篇1、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老师和学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老师和学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至上车线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5、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九不准:不准在上车线路段内骑车、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6、夜自修结束后回家,路上尽可能保证两人以上同行,骑自行车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骑速不可太快7、本岛住宿生星期六回家凭班主任签名后的离校出入卡才能离校,星期天返校,离校出入卡需家长签名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9、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一、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防范规定1、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比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2、动用车辆按公安局、交警队规定进行报批3、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事先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订详细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
原则上多少学生出去,多少学生带回学校4、外出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5、外出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6、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第3篇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二、总则(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三、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
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七)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四、学校责任(一)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二)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三)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五、责任追究按相关文件执行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第4篇为加强幼儿园内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儿童、教师及家长在上下学过程中的行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幼儿园特制订以下制度入园:1.本幼儿园标准入园时间是工作日8:00—8: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送至本园2.幼儿在入园前应用过早餐,不建议幼儿在幼儿园进早餐3.请家长入院前及时检查幼儿口袋内有无弹珠、小球等体积很小的玩具不要给小孩子穿戴点缀带有球状、片状、带有易拆卸附属品的衣物等4.本园实行严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长在接送幼儿时必须出示幼儿接送卡,接送卡或接送卡与实际姓名不符的一律不准送幼儿入园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入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负责幼儿的接待,班主任和陪伴教师检查幼儿身体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检查幼儿随身物品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第5篇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