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doc
24页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及商务办公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HANGZHOU INSTITUTE ENVIROMENNTAL PROTECTION,CCRI.二OO九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1项目由来 11.2编制依据 1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32.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32.2营运期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 4第三章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9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93.2水环境质量现状 93.3声环境质量现状 93.4环境保护目标 103.5项目选址 10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24.1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12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第五章 对策措施 19第六章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226.1总量控制 226.2公众参与 22第七章 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247.1环保审批原则和符合性 247.2选址合理性分析 277.3小区内部功能布局合理性分析 27第八章 环评总结论 30第一章 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为适应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完善绍兴大城市的功能和城市布局,提升绍兴的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已启动“迪荡新城”城市综合商贸区的开发建设。
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迪荡新城B2地块建设五星级酒店及商务办公楼项目,项目将建成集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及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对弥补绍兴城市商贸商务功能不足、增强城市辐射功能、完善绍兴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提升绍兴城市品位等方面有着重要而且积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在对该项目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审查,并作为项目规划设计与环境管理的依据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28;(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10)《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3.29;(1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HJ/T19-1999);(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3.1;(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16)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17)《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宾馆饭店行业》(征求意见搞);(18)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19)《关于加强饮食娱乐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1995.2;(20)《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3;(2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浙绍开经贸[2007]0031号);(22)迪荡新城B2地块规划设计(23)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环评相关资料。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2.1.1建设项目名称和性质项目名称: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及商务办公楼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1.2建设用地情况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495平方米,经迪荡新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平整后,目前为空地2.1.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850万元,所有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2.1.4项目地址及规划范围绍兴市迪荡新城B2地块,东面为环梅龙湖支路,隔路为梅龙湖,东偏南是迪荡B1 地块(由绍兴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超五星级酒店);南面是胜利西路延长段,隔路为迪荡新城D7地块(昆仑国际商务中心);西面为梅龙湖路;北面为迪荡B3地块(由绍兴好地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务办公楼迪荡国际大厦)2.1.5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及商务办公楼建设项目总投资100850万元,所在地位于绍兴迪荡新城核心商贸区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9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514平方米(地上),建成集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及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规划为双塔布局,建筑总高度162m,南楼为顶级写字楼,北楼为五星级酒店,裙楼连接双塔,提供为两者配套的综合商业服务设施。
其中辅楼建筑面积32425平方米,商务塔楼建筑面积51037平方米,宾馆塔楼建筑面积509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038平方米,避难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6078平方米,共有机动车停车位892个,地上停车位61个,地下停车位83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0个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表2-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计量单位数值备注总用地面积m219495容积率6.90建筑密度34.7%地上建筑面积m2134514其中辅楼m232425宾馆塔楼面积m250960商务塔楼面积m251037避难层(兼设备用房)m26078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m243038不计入容积率绿化面积m22457绿化率12.6%裙房层5建筑高度m162室外地坪至42层屋面建筑层数层42酒店客房及酒店式公寓套数套461机动车停车位个892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61地下停车位 个831自行车停车位个6002.2营运期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2.2.1营运期污染因子分析通过对本项目的综合分析,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对周围环境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1.废水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是CODCr、NH3-N和动植物油类。
按设计规划排水系统实行清、雨、污分流系统2.废气汽车尾气:进入本地区域到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的汽车行驶多为慢速或怠速运行,此时汽车排放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NO2等厨房废气:厨房使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和烹炒菜过程中产生的动植物油烟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地块共有2台热水机组或锅炉,管路燃料为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燃烧主要产生SO2、烟尘、NO2等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汽车的交通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娱乐活动噪声、中央空调机组噪声、空调室外机动力噪声及泵、风机等设备的机械设备噪声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垃圾及居民垃圾2.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本项目主要“三废”排放汇总见表2-2表2-2 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表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去向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t/d825.2825.2排入梅龙湖路城市截污管网日最大909.4t909.4tt/a300937.6300937.6CODcrmg/L400400t/a120.4120.4BOD5mg/L200200t/a60.260.2NH3-Nmg/L3535t/a10.510.5大气污染物汽车废气CO(t/a)29.829.8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风机抽至裙楼屋顶排放NO2(t/a)3.443.44HC(t/a)3.763.76燃料废气SO2(kg/a)32.932.9用风机经油烟净化装置后通过内置烟道抽至裙楼屋顶排放NO2 (kg/a)65.765.7烟尘(kg/a)12.012.0CO (kg/a)13.113.1油烟气油烟油烟(t/a)13.11.96燃气锅炉废气SO2(kg/a)93.793.7通过内置烟道至商务塔楼屋顶排放NO2(kg/a)1260012600烟尘(kg/a)14701470固废生活垃圾(t/a)2136.940定期清运,综合利用噪声中央空调机组(80~85dB)、地下车库风机(75~80 dB)、厨房油烟风机(70~74 dB)、冷却塔(75~85 dB)、人员活动噪声(65~75 dB)、地下车库(60~70 dB)、消防泵(75~85 dB)、水泵(75~85 dB)、消防风机(80~90 dB)、锅炉房噪声(75~80dB)、KTV噪声(86.2~96.6dB)、健身室(80~82)、电梯机房(65~75)。
第三章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由监测和评价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监测点SO2、NO2、PM10、TSP浓度均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内SO2、NO2、PM10、TSP仍有一定环境容量3.2水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常规监测断面念佛铁路桥、广宁桥水质类别均为劣V类水,各项指标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IV类功能区要求,从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周边生活污水及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3.3声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噪声本底值较好东、西、北三侧场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南面场界昼夜噪声能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4a类区标准要求3.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土壤中除锌、镉外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且所有指标均可以满足《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B级标准,可以满足商业用地要求。
污染原因主要是受当时绍兴市佳隆防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水溶无机富锌底漆过程中产生的金属锌污染,镉在土壤中易与锌共生,企业生产中锌粉的使用和土壤中金属锌污染导致土壤中镉富集造成镉超标γ辐射剂量率在93.8-104.0nGy/h之间,在《浙江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报告》绍兴市的γ辐射剂量率背景值61.0-335.0nGy/h范围内,基本与本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