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doc
11页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中华人民共和I家标准GB/T XXXXX—XXXX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Quality Requirement for Crop Pest Control Service(征求意见稿)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 大学、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基本要求、方案设计、信息服务、合同管理、作业服务、风 险与应急管理、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并给出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主要质量 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可作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 服务提供组织进行选择和评价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GB/T 8321. 1〜9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病虫害防治 Crop Pest ControI为减轻或防止病原物、害虫、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危害农作物,而采取适当防护手段 和控制措施的行为3. 2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Crop Pest Control Service具备相应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和设备的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对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需求,所实施的 一系列防治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3. 3病虫害防治方案 Crop Pest ControI Scheme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根据服务对象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种类、密度、危害、防治适期、防治 面积、预期目标等信息,经分析与评估而制定的防治目标、防控技术、工作流程等一系列综合解决措施服务合同 Serv ice Contract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以技术知识为服务对象解决农作物病虫害问题所订立的合同3.5服务满意度 Customer Sat i sfact i on服务对象感受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4基本要求4. 1 总则4.1.1以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为中心。
4.1.2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4.1.3符合国家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4. 2 基本条件4. 2. 1组织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并在所在服务区域县级以上农业植物 保护机构备案4. 2. 2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档案管理、出间作业管理、服务效果评估、服务投诉处理、服务质量可 追溯、应急预案等服务管理制度或质量管理体系4.2.3设施设备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必要的防治设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农药、施药器械等物资储存条件及人 员安全防护条件4. 2. 4人员资质具有经过植物保护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的防治技术人员,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4.2.5作业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日作业能力4. 2. 6员工保护定期提供防治技术、药械维修保养、个人安全防护等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病虫害防控操作技能,保 护技术人员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4.3服务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方案设计、信息服务、田间作业、应急管理、投诉处理、服务满意度调查等5合同管理5.1服务供需双方应签订合法、规范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合同,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5.2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防治方案、防治面积、收费标准、缴费时限、赔偿标准、 违约责任、免责内容、纠纷调处办法等。
6方案设计6. 1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植保机构发布的有关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病虫情预测预报信息及防控信息等, 对服务对象农作物的生育期、病虫害种类、而积、密度、危害等进行实地调查,并经风险分析和危害评 估,针对不同的病虫害制是相应的防治方案6.2应包括防治目标、防控技术、防治服务流程、田间作业程序和要求等内容7信息服务7.1建立必耍的信息系统,提供服务渠道、处理程序等信息的查询与互动交流服务7.2服务渠道包括网络、、、电子邮件、信函、服务窗口等7.3提供给服务对象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7.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信息的泄露及不正当使用8作业服务8. 1防治用品8.1.1农药、施药设施设备及有关防治用品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全储藏,做好岀库和入 库记录,定期进行检查8. 1.2按照NY/T 1276和GB/T 8321. 1-9的要求,安全和合理使用农药8.2田间作业8.2.1通过服务渠道,提前与服务对象沟通,确定作业时间、农事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事宜8.2.2作业人员需采取专业保护措施,配备必要作业保护用吊,按照GB 12475的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8.2.3按照合同约定的防治方案、服务流程和作业程序等开展作业服务。
8.2.4组织实施具有安全隐患的防治作业,应当在相应区域设立警示牌,防止人畜中毒和伤亡等服务 事故发生8.2.5应保证周边其它作物及蜜蜂、蚕、鱼、虾等生物的安全8.2.6应妥善处理防治服务产生的农药包装、冲洗施药机械废水等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8.2.7提示、帮助服务对象填写田间作业服务确认单,参照附录B(资料性附录)8. 3质量跟踪8.3.1应根据防治要求,及时跟踪调查防治效果8.3.2未达到合同规定防治效果时,应与服务对象沟通,及时采取补治补救措施8.4资料归档8.4.1建立防治服务可追溯制度,服务合同、服务档案、防治方案等应妥善归档并保存两年以上8. 4.2服务档案应如实记录时间、天气、农药品种、生产厂家、使用剂量、施用面积、施用机械、施 用方法、防治区域、施药人员等信息9应急管理9.1应对潜在防治服务风险进行分析和识别,针对不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9.2发生意外作业服务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10投诉处理10.1应提供可靠、便捷的投诉渠道10.2服务对象对防治效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及时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式和 时限要求进行处理10.3投诉处理应有记录,并提供投诉处理进度查询。
10.4投诉处理结果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给服务对象,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11满意度调查11.1定期对服务对彖进行回访,调查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参照附录C(资 料性附录)11.2分析满意度调查信息和服务对象投诉信息,持续提升和改进服务质量12主要服务质量指标12.1指标用途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主要服务质量指标包括服务满意度、病害防治效果、虫害防治效果等可根据具 体情况选用或补充,并明确指标的具体数值12.2计算方法12.2.1服务满意度统计期内服务对象满意数占调查所得回复总数的比率,按式(1)计算:服务满意度(%)二满意数/回复总数X100% (1)12.2.2病害防治效果以病情指数表示R当病情基数在处理前为零吋,按式(2)计算: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防治区病情指数)/对照区病情指数X100% (2)其中:病情指数二[刀(各病级的样本数x相应发病级数)]/调查样本总数x最高发病级数X100%b)当防治处理前病害已发生时,按式(3)计算:防治效果(%)二(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率-防治区病情指数增长率)/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率xl 00%⑶ 其中:病情指数增长率(炽=[(用药后病情指数-用药前病情指数)/000-用药前病情指数)] X10012.2.3虫害防治效果以被害减轻率或虫口死亡率表示。
a )以被害减轻率表示时,按式(4)计算:防治效果(%)=(对照区被害率-防治区被害率)/对照区被害率XI00% (4)其中:被害率(%)二被害株数/调査总株数X100%b)以虫口死亡率表示时,按式(5)计算:防治效果(%)=(防治区虫口死亡率-对照区虫口死亡率)/ (100-对照区虫口死亡率) (5)其中:虫口死亡率(%)二死虫/ (死虫+活虫)XI00%附录A(资料性附录)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合同(样本)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解决农户水稻重大病虫防治难题,安全高效防控病虫害,降低生产成本和农药残留,减轻环境污染根据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 年度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合同一、乙方以有偿服务形式将以下稻田病虫害防治工作交由甲方承包,面积和防治服务费用如下:类里防治出块名称品种实际面积(667 nf/亩)单价(元/亩)金额(元)双季稻单季稻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拾 元 角分(:)二、服务内容及形式:甲方对合同第一款约定的乙方水稻田块实施常规病虫害(即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 稻蓟马、纹枯病、稻曲病)全程有偿防治服务,包括提供防治技术方案、农药、药械、施药人工,保证 稻谷农药残留达到国标要求。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限:双季稻病虫害防治甲方向乙方收取全程防治服务费 元/亩,单季稻稻病虫害防治甲方向乙方收取全程防治服务费 元/亩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或乙方承诺于—月—日前向甲方交清防治服务费四、甲方责任:1、 依据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开展病虫害防治,保证水稻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 以 上2、 保证所用药剂来源正规、质量可靠、使用安全3、 负责回收防治服务面积内使用药剂的包装物及其它因作业产生的废弃物4、 及时跟踪调查防治效果,如遇特殊气候或大范围爆发性病虫害等造成损失时,主动与乙方协淘解决五、乙方责任:1、选用适宜种植品种和栽培方式,做好种子消毒处理,科学管水施肥2、如实向甲方申报被防治田块的实际面积,及时缴清防治费用;并按照甲方防治技术要求及时管 水;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如防治效果不达标,及时通知甲方3、不得无故干扰甲方的防治安排六、产量损失偿:1、因甲方病虫害防治不效果未达到本合同第四款第一条约定的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损失较重,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提出赔偿要求2、赔偿金额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仲裁确泄七、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水稻产量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1、 检疫性病害(如南方黑条矮缩病、细条病、穗颈瘟等病害)所造成的损失。
2、 由种子原因、栽培措施或田间肥水管理不当及其他非甲方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失3、 洪涝、干旱、冷害等自然灾害及污染、除草剂累积中毒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4、 乙方虚报防治面积,即乙方实际防治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而影响防治效果所造成的损失5、 乙方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终止协议后,乙方田间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年—月 日以上合同条款,双方需共同遵守,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失败可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