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 阿 布 拉 什 小 学章程.doc
12页上 阿 布 拉 什 小 学 章 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上阿布拉什小学学校地址: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上阿布拉什村第三条:学校性质:伊宁县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办学目标:狠抓 教风和学风 ,培养优良的校风加强教师两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和提高教学质量第六条: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保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七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第八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第九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能工作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党支部,设书记一人,设支委5名,协助书记做好党务工作第十二条:党支部工作职责1、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保垒作用2、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3、 做好全体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道德水平4、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5、 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 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8、 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少先队、妇联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第十三条:党支部工作原则1、 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2、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的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4、 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县教育局任命,校长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2、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4、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5、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6、 校长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学校的经费、校舍和设备,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第十五条:校长的工作原则1、 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2、 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3、 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4、 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第十六条: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教代会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2、 教代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持召开教代会及日常工作 3、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 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第十七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3、 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4、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教育局核准5、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6、 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八条:德育处工作职责1、 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 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2、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3、 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 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4、 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5、 培养和使用好少先队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6、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 ,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7、 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组织好每年的春、秋季学生运动会8、 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9、 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10、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第十九条:教务处工作职责1、 按照三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2、 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3、 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4、 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定期做好教学工作分析和业务讲座5、 做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6、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抽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7、 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8、 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9、 指导和搞好各功能室工作。
10、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第二十条:总务处工作职责1、 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2、 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供应工作3、 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4、 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5、 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6、 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期末,写好全面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二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本校服务范围内的转学生,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三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教学班级学生额以不超过30人为标准第二十四条:学生修业年限六年修业年限以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第二十五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县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第三十六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七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第三十八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德育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第三十九条: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生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要体现出艺术性第四十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四十一条:每学期学校根据教委制定的校历安排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停课第四十二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最多不超过6小时,其它年级还应适当减少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第四十三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一年级原则上不留作业; 二、三年级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第四十四条: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第五十条: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它科目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四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