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管理制度12篇.docx
18页签证管理制度12篇 目录 1.签证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2.签证管理制度重要性 3.签证管理制度方案 4.签证管理制度12篇 签证管理制度是企业在全球化背景下,为确保员工海外派遣、商务出行等活动顺利进行而设立的一套规则体系它涵盖了签证申请、审批、管理、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权益,降低因签证问题导致的风险 包括哪些方面 1. 签证政策解读:理解和掌握各国签证政策,确保申请合规 2. 签证申请流程:明确申请步骤、所需材料和时间规划 3. 内部审批机制:设定审批权限,规范内部审批流程 4. 签证费用管理:规定费用承担方式和报销标准 5. 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6. 应急预案:制定签证拒签或延误时的应对策略 7. 数据记录与报告: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 重要性 有效的签证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申请错误,提高签证办理速度。
2. 控制风险:规避法律问题,防止因签证问题影响业务开展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避免因签证问题引发的个人困扰 4. 降低成本:合理规划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 维护形象:展现企业专业性和合规性,提升对外合作的信任度 方案 1. 设立签证管理部门:由人力资源部或专门的差旅管理部门负责签证事务 2. 制定详细指南:编写签证申请手册,涵盖各国签证要求和流程 3. 建立审批系统:通过企业内部系统进行审批,提高效率 4. 定期更新信息:跟踪各国签证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制度 5. 培训与沟通:定期组织签证培训,解答员工疑问,确保制度执行 6. 强化风险管理:设立签证拒签后的申诉机制,或备用出行方案 7. 实施监控与反馈:定期收集数据,分析签证成功率,优化流程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全面、高效且灵活的签证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为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执行过程中,应持续关注员工的需求和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以实现最佳效果 签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 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 对于工程量签证管理,是关系到工程投资控制问题。
按照公司的管理方式及专业人员配备,工程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四大控制除了投资控制之外其它三项都充分授权给监理公司进行管理,投资控制由公司现场代表、预结算人员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控制,具体办法引用我公司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投资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签证管理办法 城建投资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签证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限于公司内部新建、扩建、改造及维修工程的施工签证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发、承包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 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杜绝采用施工签证方式组织施工 第五条 施工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控制办理施工签证。
本规定以外经济变更不予办理施工签证 第六条 施工签证格式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称; 2、签证日期; 3、连续编号; 4、签证事由或计算公式; 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计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 6、备注; 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 8、施工单位经办人、项目经理二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 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 10、监理单位经办人、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 11、甲方现场代表、由公司指派的甲方现场代表、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分管领导及区属有关部门等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 第七条 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 1、在非正常施工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2、定额直接费中未包括,按规定允许计算的相关费用; 3、设计变更、材料改代造成的工程量变化;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损失费用; 5、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6、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生的其它零星工程; 7、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费用项目 第八条 不予办理的施工签证 1、属于其它直接费中施工因素增加费范围的内容; 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 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 4、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损失; 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损失; 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 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 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 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 10、因施工单位责任增加的其它费用项目。
第九条 工程签证按签证权限办理:单项变更估算造价2000元以下的,由甲方代表签证;2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经甲方代表和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到现场签证;单项变更增加造价在2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以下工程签证,经公司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公司领导签发后执行,并由甲方代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证;单项变更增加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变更,报区直有关部门到现场签证 第十条 变更签证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在完成变更工作后须于7日内提出签证(否则视为放弃),报监理、甲方代表,甲方代表须在7日内办完有关手续并返还施工单位,否则视为同意,并追究监理及甲方代表的相应责任监理、甲方代表不许拒收施工单位的签证单,对有疑义的签证内容,监理、甲方代表要及时协调处理,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绝不允许拖延不办,否则造成的事故及延误工期等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属工程变更的签证签发后,现场代表在三天内必须将变更内容标注在受控施工图上;施工中间过程的隐蔽签证一般要附有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办理施工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第十三条 委托监理的工程,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负责,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进行监督和签署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签证中的问题,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代表反映并取得解决办法,不得延误 第十四条 甲方代表要积极协调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有权更正施工签证中的不合理部分并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甲方代表按照施工合同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负责,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进行监督和签署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签证中的问题,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反映并取得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办理施工签证一般要“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作随签”,避免过期补签严禁在办理工程决算时补签 第十七条 办理施工签证要求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二意、图示尺寸准确、计算过程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无差错、材料价格要注明是预算价还是市场价,是否取费、让利,施工签证及其附件能够相互解释 第十八条 办理施工签证要字迹清晰,书写工整,格式统一。
第十九条 甲方代表要按专业不同分工办理施工签证,避免签署本专业之外的施工签证因专业人员不全无法按专业办理的施工签证,应当甲方代表提出,由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集体研究后会签 第二十条 办理施工签证的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甲方代表办理完毕施工签证后保留一份存档,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