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任合同书.doc
4页附件 3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聘 任任 合合 同同 书书鉴 定 站(甲方):考评人员(乙方):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1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共同履行一、聘任 为本鉴定站 职业(工种) 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二、聘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乙方的权利1. 根据评分标准评定鉴定成绩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获取劳务报酬3. 对鉴定工作提出意见,及时反映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四、乙方的义务1. 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规章制度、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和《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 ,遵守《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 在考评人员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3. 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达到各项要求4. 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鉴定站的监督和检查。
5. 协助鉴定站做好考务工作6. 每次鉴定结束后,写出工作小结及对鉴定站开展鉴定的意见2五、甲方的义务1. 根据乙方的工作量支付劳务报酬2. 为乙方开展正常鉴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3. 按照考评人员管理办法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4. 乙方聘任期满,对其考核,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六、聘任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 聘任合同期满即终止经考核培训合格,重新认定考评人员资格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聘任合同2.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3.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①连续两次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②不遵守规章制度、有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③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七、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有相应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和补充2.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一份3甲方: (盖章)站长签字: 乙方: (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