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绩效考核制度.doc
5页民政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客观、公正的和评价干部职工的机制,激发局机关干部活力,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对象即局机关各股、室、办干部、职工 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领导及办公室参加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本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对被考核对象实施具体考核,并组织局机关民-主测评,按考核结果提出认定考核等次和奖惩方案等,报局务会议审议 三、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每年一次,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按绩效考核审定结果,对被考核者实行奖惩兑现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分三个层面进行: 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占40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打分即:副局长对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即根据股、室负责人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打分);股、室负责人对所负责股、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即根据被考核者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履职打分)具体考核打分责任结构见附件1 2、测评情况占30分(按照局下发的测评表100分进行换算)。
由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表现40分(指思想政治素质5分、组织纪律5分、团队精神5分、政策水平5分、业务能力5分、工作作风5分、遵纪守法5分、廉洁从政5分)工作绩效60分(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15分、质量15分、效率10分、效益10分以及个人贡献10分)测评内容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定性,然后根据德才表现优秀40分、良好34分、一般28分、差22分,工作绩效优秀60分、良好51分、一般42分、差33分进行汇总定量加权后得出总分具体测评表如附件2 3、工作效能与作风占30分主要看出勤及迟到、早退情况以及效能工作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凡是未经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因工作态度不好,不按程序办理,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每次扣5分;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抓落实,被局领导进行工作诫免谈话的,一次扣10分;工作不协作,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的扣5分被省、市、县、局评为先进个人的,分别增加5、4、3、2分,年终被评为先进股室的股室负责人,增加2分,工作人员加1分 年终考核时,根据被考核者的最后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将被考核者评定为一、二、三、四4个档次。
其中,一档的占被考核者总数的30%、二档的占40%、三档的占20-30%、若被考核者最后得分在70分以下的则评定为四档若被考核者得分均低于90分则一档可以从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四档: ⑴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⑵被上级正式通报批评的. ⑶被省、市、县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⑷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奖金挂钩被考核者为一档的在规定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标准上增加10%,二档拿规定年度工作目标奖金,三档的减少15%,四档的减少30% 2、绩效考核结果与当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挂钩被考核者评定为一档的才有资格报县组织人事部门评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二、三档的定为称职等次;被评定为四档的,予以诫免谈话并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四档的,定为不称职等次连续三年被评定为四档的,直接清退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民政干部绩效考核 【民政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