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建议.doc
5页有效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建议有效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建议呼吁了几年的“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终于写入了我市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去年“”期间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退二进三”且被列为第一号议案,温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温州中心城‘退二进三’政策措施研究”可见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了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认同,但实质性工作仍不见进展有效推进我市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不仅是增强城市功能,提升集聚辐射能力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要素如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社会网络、基础设施等内容的整合提升过程,是我市提出的“强功能、提品位、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战略要求 一、中心城区二产现状分析 1、据《温州中心城“退二进三”政策措施研究(讨论稿)》,温州中心城区范围为72平方公里,而有工业用地为780公顷,总有3800块表明:温州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占总规模的10.8﹪,除市、区级工业园区呈一定规模外,大部分为乡镇和村级,园区规模基本在几十亩左右,单个企业平均用地约为3亩说明中心城区工业比例较高,同时呈低、小、散状况 2、根据《温州市加快城市化进程纲要》的战略方针要求,到2010年城市中心城区和副中心的三产增加值要占全市的66﹪,要实现中心城区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必须实现“退二进三”。
3、工业企业被居住区、商业服务业包围,如位于新城及杨府山住宅区的温州经济开发区企业、黎明工业区、蒲州工业园,瓯海景山街道范围的将军工业、净水工业区等等,企业生产的噪声、废气、废水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活动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企业和居民的矛盾日益突出 4、受规划功能制约,企业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城市中心原工业用地规划功能基本变更为居住、商务或城市公建配套功能一方面,企业既不能在原有用地规模上扩大建筑规模,更不能扩大用地规模而发展生产了,甚至连企业流水线扩容往往也受到环保报批的限制,企业发展二产受到严重的制约另一方面,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市场的需求,以及企业二产发展受限制的实际,企业主想转产进行“退二进三”,但又受政策的制约而难以正常启动如温州装饰材料市场,位于瓯海工业园区瓯海大道以北,它是利用自已的二产用地再租用其他企业开办的市场,规划用地功能已是市场,现状企业也已是市场,现相关部门开只眼闭只眼企业可正常运行,但市场要发展、要升级需办理整改手续,土地部门说二产改三产要重新挂牌,规划部门没有土地手续不能办理扩建手续,致使市场整改方案不能启动然而,当其中一家企业不愿再出租,而想自己扩建发展二产时,而规划部门又认为该地规划功能是市场,企业不能办理正式的二产建设手续,只能是办理三层以下临时建筑。
故而,企业处在两难境地,既不能按二产报批建设,也不能按三产报批建设,不但造成企业发展受阻,更是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目前“退二进三”进度缓慢的原因 1、目前正式启动“退二进三”工作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唯一途径是依托旧城改建时统一安置,安置形式是以外迁按“三原”政策执行为主,兼顾货币和等价改为办公营业房安置 一方面,政府根据旧城改造的需要,按照旧城改造政策,将二产土地收回置换,然后统一开发实施,政策单一,操作简单 另一方面,以旧城改造为目的而非城市产业转型为目标的改建工程,政府受财力、精力限制,旧城改造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所以“退二进三”进度缓慢;其次企业“三原”异地安置难度越来越大,必须先到异地的规划工业园区征地,要得到工业园管委会、当地政府、村两委的支持,征地难度之大先别言论,关键是温州工业园区现有用地越来越少,不能满足企业外迁需求,企业外迁安置难;另外由于企业本身发展需求及政府收购价格等原因,一般企业都要求政府异地安置,不愿政府收购,政府对二产密集处旧城改造往往望而却步 2、企业自主转型没有法律政策支撑,企业主主动性不高目前有些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将原来从事二产生产转型为从事专业市场、旅馆、医院、超市、生活服务业等三产。
一方面,可以不依赖政府,企业自主解决转型过程中的一切问题九十年代初,相关部门根据温政(1991)1号文件,收取临时功能变更费和城市设施配套费后,办理临时功能变更手续,如温州的动力头市场、五金城、瓯海工业区的部分企业等但现该文件已没有执行目前企业变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如相关部门不介入管理,自行变更速度快、成本低 另一方面,一是企业行为不规范,一旦部门介入管理,企业得不到法律保护,企业存在唯恐心态二是企业功能变更处于无序状态,不可能按照城市发展的空间要求转型;三是生产用房变更为三产,存在一定的建筑和消防安全问题,又由于企业报批扩建难度大,三产的规模和档次达不到要求;四是企业变更后的工商、消防及专项报批难度大基于上述原因,企业非万不得已就维持原状,不愿启动“退二进三” 3、政府对“退二进三”工作被动应付,没有积极的政策措施一是“退二进三”还没进入政府的工作日程,没有建立相关机制落实责任二是政府没有专项“退二进三”产业研究,进而对全市“退二进三”工作进行科学的引导,三是没有政策应对,让企业的转产走出一条规范的路子从而政府和企业都难以启动“退二进三”工作 三、建议 1、明确宗旨: “退二进三”的范围:应是温州市城市规划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确定为非二产用地,而现状用地性质为工业的。
“退二进三”的目标:完善城市用地功能、提升城市集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 “退二进三”成果: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多赢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企业做大做强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退二进三”的途径: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 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 2、明确步骤: 一要落实组织保障要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常设机构设置在经贸局的组织结构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制定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切实在组织和制度上保障“退二进三”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摸清家底组织对中心城区不符合规划功能的现状工业用地进行调查摸底,确切掌握总用地规模,建筑面积,具体位置,企业基本情况,企业“退二进三”意向等 三是制定产业调整规划根据企业区位的不同,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制定产业调整方案 四是编制地块规划根据各地块的产业调整规划要求,制定或调整完善地块详细规划,明确建设要求和强度等 五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区位、污染和对城市建设发展影响程度不同明确实施步骤;根据企业意向及实际情况确定原企业外迁、收购、就地安置、企业自主改造等实施方案;制定各实施方案的具体政策;确定主体组织实施。
六是预留外迁用地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要求,部分企业必然会要求二产安置,政府需在全市范围内调控预留工业用地,以满足外迁企业的需求 3、政策导向:按照制定的“退二进三”规划,鼓励企业产业转型,盘活资源收益专款使用,全力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 一是政府主导项目:如近期商品房开发、大型公共配套项目建设项目,以政府为主体,政府要以优惠价收购企业,并可以适当以商业用房补助,帮助企业向研发、总部经济产业转型,尽可能不进行异地安置,特别对近几年已在工业区征地的企业,以缓解外迁用地紧张问题 二是企业自主转型:规划专业市场、娱乐休闲、餐饮宾馆、超市、医院等可由企业根据规划要求统一建设整改;现有建筑稍加装修可直接利用的,或政府主导项目近期未实施的,可由企业直接参与转产;零星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经规划审批自行变更;要求继续按工业生产的企业,要限制生产条件如必须为无污染高新企业,生产时间限制等 三是相关程序及规费的收取: 政府主导开发的项目,程序:按旧城改建程序;收费:除外迁按“三原”安置的企业外,政府要稍高于市场评估予以收购,以鼓励企业采纳货币安置方式,自谋产业转型出路 企业自主转型分临时和正式功能变更,采取何种方式由企业做主,政府主要是制定许可程序和收取合理的规费。
临时变更的许可程序和收费:利用原建筑或按原建筑规模改建的,规划部门办理临时功能变更手续,补缴差额配套费,由于产业形成和发展要有一定的时间要求,临时许可时限建议放宽到五年,到期符合规划要求的继续延续;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需要扩建的,原建筑面积办理原功能正式规划手续,扩建部分办理临时规划手续,同时办理临时功能变更手续,收取配套费和适当收取一定功能变更费正式变更的许可程序和收费:根据地块规划要求,由土地部门评估现状和规划地价,按地价差收取价款后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政府在产业转型中需投入配套建设资金外,将一部分地价差返回补助企业,鼓励企业投资产业转型,其他手续按正常基建手续办理 温州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只要政府重视,企业积极参与,“退二进三”一定能有序推进 民进温州市委会 联系:13957702317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进温州市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有效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委在提案中全面阐述了中心城区二产现状,客观分析了我市当前“退二进三”的原因,提出了有效推进“退二进三”工作的三点建议。
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正如提案所说,近年来,随着《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修编和实施,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城市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整个城市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市的建成区面积从1999年的76 平方公里扩大到了2007年的164平方公里,位于原来城市近郊区的工业企业用地已经成为中心区域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提升城市功能的要求,将城市中心区原有的工业用地功能逐步调整为城市居住、商业服务类的用地功能已十分迫切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建设界十分关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关于加快温州中心城区“退二进三”进程,促进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议案》作为1号议案,今年贵委又提出了《关于有效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尤其是今年市“”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作为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去年6月份,市政府组织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开展调研,形成了《温州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政策措施研究》(讨论稿)8月和10月份,又先后召集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温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中心区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和鹿城、龙湾、瓯海区政府负责人对《温州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政策措施研究》进行讨论。
今年市“”前后,又召开有关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促进温州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该“送审稿”就吸收采纳了贵委提出的一些建议 二、制订《关于促进温州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中心城区“退二进三”范围(东至规划中的中兴大道、西至翠微大道、北至瓯江、南至瓯海大道,总面积约72平方公里)、申报条件(共分改变土地用途,利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建筑物或对原建筑物进行拆建从事“三产”经营活动;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原建筑物临时从事“三产”项目经营活动;已取得工业、交通、仓储等用地土地使用权,由于新一轮城市规划功能调整,无法继续按原项目审批建设;集体土地征收后按政策返还在中心城区内的村级“二产”安置用地等四类)、土地出让金额和土地收益金的补缴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该《意见》(送审稿)已经6月12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会议强调,要注重政策措施的导向性,既要加快中心城区“退二进三”进程,又要避免出现新的三产“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