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实用的设计合同模板集合七篇.doc
34页2023年实用的设计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设计合同 篇1(3674字)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 发包人:______ 设计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_____ 设计人: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序号 资料集文件名称 份数 完成时间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图 8 签订合同后15天 同时提交该设计图电子版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 3 工程概算书 8 施工图提交后5天 第五条 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
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设计合同 篇2(1250字) 委托方: 承接方: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一、设计项目: ____x展位展板设计项目 二、合同内容: 1、委托方提供展厅的基础尺寸及文案,提供相关图文等内容; 2、承接方安排设计、修改,最终向委托方提供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可直接用于印刷或制作 的专业电子格式文件); 3、委托方安排承接方设计工作时,需给承接方预留3—4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承接方也需尽早完成委托方工作要求; 4、需承接方协助印刷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 三、交付内容: 展板设计终稿的电子文件(印刷制作) 四、费用 设计费为 五、付款方式: 设计完成,委托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币 六、内容变更 委托方应在承接方策划、设计开始前,对项目策划、设计所涉及到的风格、内容,做相关要求策 划、设计进行中如对内容、页数、风格有较多改动,承接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对于整体内容不变的前 提下的局部调整,已在本合同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七、保密条款: 在委托方付完款后,该策划及设计的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提供给承接方的资料及样品也在保 密之列无论委托方及承接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资料 八、知识产权: 所有图文均由委托方最终审定负责,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九、有偿服务条款: 承接方为委托方策划、设计的方案为有偿服务,委托方没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托方应返还承接方, 并不得私自复印、拷贝或使用 十、合同纠纷 本合同自签署起有效,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 相关机构提请仲裁。
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完成,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执一份,承接方执一份 委托方确认签署(盖章): 承接方确认签署(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设计合同 篇3(2726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面积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设计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甲方参与采购材料,设备,家具,家电,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并代付所有款项_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60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3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