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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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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摘要:摘要:第十一条 年度报告全文仅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按本准则第三 章的...第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附注,其编制应 当...关键词:关键词:报告,格式类别:类别:论文报告来源:来源:牛档搜索(Niudown.COM)本文系牛档搜索(Niudown.COM)根据用户的指令自动搜索的结果,文中内涉及到的 资料均来自互联网,用于学习交流经验,作品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牛档搜索 (Niudown.COM)赞成本文的内容或立场,牛档搜索(Niudown.COM)不对其付相应的法 律责任!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 号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基金管理公司 遵照执行二○○八年二月十八日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基金管理公 司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凡根据《公司法》 、 《基金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 露年度报告第三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披露本准则列举的各项内容但是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 对公司确实不适用,或者公司尚有本准则未能包括的重大事宜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 当删除或增加编制内容第四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公司可采用 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第五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第六条 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正文中全文转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不得随意 修改或删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已签发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 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之前,将其递交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七条 凡出具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 出具此类审计报告的理由及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八条 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和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应对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并提 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应有明确的评价意见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该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违反内部规章制度、 违反合同契约等事项予以适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该类事项对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 对会计报表不直接构成重大影响的该类事项,如果公司未按照本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做 出必要披露,或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披露的内容存在异议时,注册会计师应以致函的形式直 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议召开由监管部门、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参加的会议,讨论相关 事宜第十条 年度报告全文按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三个月内,将年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 和基金监管部(以下简称“基金部” ) ,并将上述报告的正式书面文本一式两份于会计年度 结束后三个月内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和基金部如有致中国证监会的函件,则应按照前款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分别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报 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和基金部。

      公司还应将年度报告的书面文本按照上述日期要求报送至公司经营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第十一条 年度报告全文仅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报告基金管理 公司可以按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另行编制年度报告摘要,并对外披露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应指 定专人负责,年报的编制需要各相关部门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应当保证年度报告及 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每个董事应在年报中签字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年报中单独陈述理由和发 表意见未发表意见的董事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 实性进行事后检查如发现公司未按本准则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或者所报资料中存在遗漏、 虚假和欺诈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或未能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的, 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 人员予以处罚。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显要位置作出如下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在报告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做出如下重要提示:“公司经×年×月××会议批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解聘原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具体说明请见本报告部分” 如果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明确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增加以下陈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注意阅读” 第十五条 年度报告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 码。

      第二节 公司概况 第十六条 公司应披露如下简介:(一)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 ;(三)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五)公司指定负责年度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的专门经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第十七条 公司应简介其历史沿革,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 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第十八条 公司应采用图、列表或其他有效形式,简要介绍其组织机构,包括公司总部的主要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应披露分公司和子公司的 地址、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 、负责人、联系等第十九条 公司应简要介绍管理基金的情况,包括管理基金的 只数,管理基金的种类,并按类列示所管理基金的名称、基金成立日期、托管银行的名称、 托管费率、代销渠道和概况等各类基金的列示顺序按基金成立日期由先到后排列。

      第二十条 如果公司有直销机构,则公司应披露直销机构数量 和分布情况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简介其员工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员工人数、专业 结构、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等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披露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第三节 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主要会计数据的本年数、 年初(上年)数和增减百分比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如下财务状况指标的期末 数、期初数和增减百分比:资产负债率、净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如下经营成果指标的上期 数、本期数和增减百分比: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营业费用率第二十六条 公司计算各项比率时,要扣除基金交易代收(代付)款项 对资产、负债的影响公司因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应披露其累计影响金 额,在披露“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期初数和上年数时应同时披露调整前后的数据。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同公司进行交易的,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类型、交易金额、定价政策等关联方包 括:(一)实质上有能力控制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或对公司或基金运作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 如公司的控股股东、基金的托管人等;(二)公司管理的基金实质上有能力控制或对其运作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如被基金投资 的上市公司等第四节 实收资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逐项报告本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化原因 公司应详细披露实收资本在报告期的变动情况,包括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其他原因引起实收资本总数及结构变动等,应披露相应的批准文号、作价依据、投 资者投入或重组置换资产的概要描述等第二十九条 股东变化情况如果报告期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应披 露新旧股东名称、变化日期、变化原因等第三十条 公司应披露如下股东情况:(一)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二)股东的名称、出资金额及百分比、年度内持有股份变动的情况、所持股份的质押或 冻结情况。

      如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应予以说明;(三)对前五名法人股东,应详细介绍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成立日期、主营 业务、注册资本等情况第五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应披露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任期起始 日期、简要工作经历、以及在本公司以外所担任的职务,独立董事也应披露上述事项高 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 人员第三十二条 应披露报告期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离任日期、离任原因,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有否基金从业资格、简 要工作经历和批准文号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类专门委员会的,应披露委员会的组成 人员姓名、任期起始日期和简要工作经历第三十四条 应披露公司现有基金经理人数,列表或采用其他合适的方 式披露基金经理的姓名、管理基金的名称、作为该只基金基金经理的起始日期及任期、主 要学历、经历及基金管理经验如果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发生了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

      第六节 管理层报告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披露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次数、概要介绍董事出席情 况、汇总报告期董事会会议主要提案和决议事项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对报告期内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对主要业务及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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