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翻译硕士考研真题,考研辅导.pdf
8页2017 年政治基础班讲义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考点 01:联系的内涵和特点考点 01:联系的内涵和特点(一)联系的定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 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联系的特点1. 客观性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2. 普遍性三层含义:①事物内部②事物之间③整个世界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和社会存在的形式, 实质上是人类所特有的联系形式, 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 社会中人与人的一切现实联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3. 多样性主要方式有: ①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②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③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④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考点 02:事物普遍联系原理和方法论意义考点 02:事物普遍联系原理和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 顺应世界潮流, 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 抓住机遇, 努力发展自己考点 03: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考点 03: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使事物原有的状态或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 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考点 04:发展的实质考点 04:发展的实质1. 发展的实质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2.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①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 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 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 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
②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新事物不以形式是否新颖或出现先后为标准考点 05:发展与过程考点 05:发展与过程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1. 事物发展的过程,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2. 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考点 06:唯物辩证法与科学发展观考点 06:唯物辩证法与科学发展观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2. 党的十八大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意义:①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②这就深刻启示我们: 不仅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 把握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集中体现, 而且要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我国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3. 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既是科学的思想理论,又是有效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思想,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都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更集中而具体地体现着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考点 07: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考点 07: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体系实质和核心原因是:①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②它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③它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矛盾分析法考点 08: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考点 08: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2.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的含义:①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斗争形式:①对抗性;②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3.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①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②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考点 09: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考点 09: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2.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②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③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 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 事物的发展方向、 趋势不是随意的, 而是有规律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3.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①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矛盾双方的斗争, 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矛盾的相互排斥、否定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考点 10: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考点 10: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1. 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2.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3.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4. 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考点 1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相互关系考点 1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相互关系1.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对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2. 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矛盾的特殊性: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3. 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①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②主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③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4.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 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考点 1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考点 1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考点 13:事物存在的质、量、度考点 13:事物存在的质、量、度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具有直接同一性,事物总是一定质的事物,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2.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 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3. 度: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3. 度: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的启示: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育明教育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