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O9001-2022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范例文.docx
4页ISO9001-2022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范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范 (ISO9001:2022)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2、引用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述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幷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3.2甲类火灾危险性包括: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幷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3.5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3.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 1/3,且小于等于1/2者 3.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3.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3.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3.10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3.11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12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3.13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信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14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15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3.16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选址 1.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 1.2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