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P及其核算方法简析.doc
7页GDP及其核算方法简析GDP作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指标,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依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地区季度GDP核算方案》及《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2年修订版)》,结合全市上半年GDP核算,对GDP的内容及核算方法进行了说明和简要分析 一、GDP及其核算方法 1、什么是GDP? GDP,即国内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被公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总体状况的最佳指标 2、GDP的表现形态 GDP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三种不同形态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就形成了三种基本的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GDP及其构成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生产法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也称为分配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GDP最终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简单理解,GDP是最终产品和服务,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是消费、投资和出口,即常说的三驾马车 上述三种方法核算的GDP,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一致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各行业基础资料不同,不同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也不同 3、GDP的核算 核算GDP其实就是分行业核算增加值,将各个行业的增加值相加就形成GDP包括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对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一个季度核算一次GDP从2012年1季度开始,全省各设区市季度GDP核算采用《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2修订版)》,和以往相比对季度GDP的核算要求和规定进行了制度上的统一和规范。
同时,方案规定对GDP下管、下算一级下管一级即各设区市按季度上报各行业核算增加值的基础数据,再由省统计局进行审核、评估后反馈给各设区市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下算一级即该行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由上一级统计局直接核算,即省级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核算,市级数据由省统计局直接核算,以此类推 4、各行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1)第一产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下管一级,即各设区市按季度上报农林牧渔业产品产量、中间消耗等数据,再由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进行审核、评估,核定各设区市农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等数据 (2)第二产业中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下算一级,即设区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和建筑业增加值及其增速由省统计局根据企业网上直报数据进行直接核算;设区市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则由国家统计局江西省调查总队根据规模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进行核算简单说就是市级数据由省统计局直接核算 由于第一、第二产业增加值采用下管、下算一级的方法,设区市在上报增加值数据时必须以省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反馈数据为依据,不得自行调整或修改 (3)第三产业(即服务业)主要特点是行业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企业新生旧亡更替快,统计核算基础资料比第一、二产业相对欠缺,有的行业小微型企业多、个体户多,根本就没有基础资料。
因此,第三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及其增速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核算方法基础资料较全的行业采用类同第一、二产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案;资料不全的行业采用相关数据推算法,有的甚至根据相关数据进行系数估算 目前,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主要包括六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邮政部门的邮政业务总量,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财政部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地税部门的四项营业税(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营业税;租赁及商务服务业营业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营业税;娱乐业营业税),房管部门的商品房屋销售建筑面积,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销售额等 二、全市上半年GDP数据分析 上半年GDP数据产业特征可概括为“第一产业平稳发展、第二产业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喜忧参半” 上半年,省统计局核定全市GDP349.0亿元,增长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3.56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89.42亿元,增长14.3%,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168.13亿元,增长14.3%,建筑业增加值21.29亿元,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116.02亿元,增长6.9%。
“第一产业平稳发展”: 按照核算方案,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根据全市上报的农业产品产量季报,核定全市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43.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7亿元,同比增长4.3%主要是因为今年早稻产量有所提高,达到103.2万吨,比去年同期增产3.7万吨,同比增长3.7% “第二产业较快增长”: 根据省统计局反馈,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增幅全省第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反馈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加权平均后,全市上半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增长14.3%;建筑业增幅同比增长14.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增长14.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3.4%)0.9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喜忧参半”: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六个行业其中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依据统计局内部数据核算,其他行业增加值均采用各相关部门数据推算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喜忧参半,六个行业中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均呈现增幅放缓趋势,大幅拉低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其增幅,严重影响了整个GDP增幅。
一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幅放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依据交通部门提供的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的增长速度和邮政部门提供的邮政业务总量的增长速度两个指标推算上半年全市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的增速为6.8%,比全省低3.7个百分点,排全省第9位;邮政业务总量增速16.4%推算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增加值可比价增速为4.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1个百分点 二是房地产业增加值增幅放缓房地产业增加值及其增速的核算是依据商品房屋销售建筑面积及其增长速度上半年抚州商品房屋销售建筑面积同比下降42.0%,比全省平均多降了21.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8位据此推算全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5.0%,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 三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放缓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增速是依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营业税、租赁及商务服务业营业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营业税和娱乐业营业税四项税收指标上半年,抚州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2.32亿元,同比增长1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个百分点 三、加强部门数据与GDP协调性的几点建议 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及政策影响,经济发展同样受到掣肘,要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提高GDP核算水平还要做很多努力。
一是要强化部门统计职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统计,认识到部门基础数据对GDP数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清理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调查对象和调查范围,切实摸清家底,做到应统尽统,既不虚报,也不少报、瞒报要加强对部门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衔接,确保部门调查数据准确反映经济运行趋势 二是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审GDP工作制度统计部门和市地税局、交通局、房管局、邮政局、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衔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审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充分了解和掌握部门统计数据的来源渠道和计算方法,以便及时跟踪反映行业发展现状,把握经济发展动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强化对部门数据的责任落实制度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各项规范制度,结合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2年修订版),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时,应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需共同评估、协商的数据,评估后再上报,杜绝统计数据与经济发展形势不符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