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模式下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ppt
34页增值税模式下的江苏省建设增值税模式下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6月7日一、政策文件及其制订依据一、政策文件及其制订依据二、江苏省执行文件具体条文及解释二、江苏省执行文件具体条文及解释三、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三、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苏建价〔〔20162016〕〕154154号)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及其实施细则((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财税〔〔20162016〕〕3636号)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建办标〔〔20162016〕〕4 4号)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建标造〔〔20162016〕〕4949号)号)一、政策一、政策文件制定依据文件制定依据1、本次调整后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年5月月1日以后(含日以后(含2016年年5月月1日)日)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2、合同开工日期合同开工日期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项目,以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本通知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的,不改变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 二、苏建价二、苏建价〔〔20162016〕〕154154号文主要条款号文主要条款说明:本条款对计价依据调整所适用的工程时间节点进行了划分依据:说明:本条款对计价依据调整所适用的工程时间节点进行了划分依据:财税财税3636号文附件二中一号文附件二中一. .(七)(七).3.3条对新老工程的划分条对新老工程的划分 (一)计价依据调整执行的时间节点(一)计价依据调整执行的时间节点问题问题1:1:20162016年年5 5月月1 1日前已经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但尚未开票的工程如何计取税金日前已经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但尚未开票的工程如何计取税金?? 答:属于老工程,可用简易计税方式,税金费率从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费率为征收率3%+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市区7%,县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税金费率 市区工程 3%×(1+7%+3%+2%)=3.36% 县镇工程 3%×(1+5%+3%+2%)=3.30% 乡村工程 3%×(1+1%+3%+2%)=3.18% 4 4月月3030日前已完工但尚未竣工结算的项目,且前期进度款支付时,甲乙双日前已完工但尚未竣工结算的项目,且前期进度款支付时,甲乙双方已对部分支付已用营业税发票进行了支出输入记账,方已对部分支付已用营业税发票进行了支出输入记账,5 5月月1 1日以后按日以后按““简易简易计税法计税法””结算时税金如何处理?结算时税金如何处理? 答:工程结算需要分为两部分,已经开具营业税票部分按营业税计,未开票部分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的税金费率计取问题问题2 2::新老工程的划分为什么不是以发布招标文件日期,而是以合同开工日期新老工程的划分为什么不是以发布招标文件日期,而是以合同开工日期??答:执行财税36号文的规定 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问题问题4:4:某工程项目,未签订合同,也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但确实在某工程项目,未签订合同,也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但确实在4 4月月3030日前已经开工,如何选择计税方法?日前已经开工,如何选择计税方法? 答:按国税部门解释执行。
黑龙江国税黑龙江国税,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2016年4月30日前实际已经开工的确凿证明,可以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湖北国税,湖北国税,应视为新项目,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如实际开工为如实际开工为20162016年年5 5月月1 1日以前,而日以前,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滞后办理,滞后办理,该类工程如何执行?该类工程如何执行? 答:处理原则同上问题问题3:3:条文中的项目指的是某一工程项目整体,还是某一标段?如土建在条文中的项目指的是某一工程项目整体,还是某一标段?如土建在20162016年年5 5月月1 1日前已经合同,但幕墙在日前已经合同,但幕墙在20162016年年5 5月月1 1日后才招投标日后才招投标 答:政策不明确目前政策反馈,以工程项目整体合同开工日期为判断标准具体按税务部门解释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新老工程的划分及相关计税问题 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工程造价=扣除进项税的税税前工程造价+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除税工程造价除税工程造价×(1+11%) (部办公厅(部办公厅4号文)号文) 说明:附加税放入企业管理费中标准定额研究所会议纪要说明:附加税放入企业管理费中标准定额研究所会议纪要49号文)号文)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工程造价=税税前工程造价+(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附加税)附加税)=税前工程造价×((1+3.36%)(市区项目))(市区项目)(二)计税方式(二)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模式下简易计税模式下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含进项税)机械费(含进项税)管理费(含进项税)利润规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税率3.36%市区工程)一般计税模式下一般计税模式下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扣除进项税)机械费(扣除进项税)管理费(扣除进项税)(含附加税)利润规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11%)问题问题1::该条款中的该条款中的“甲供工程甲供工程”如何理解?如果某综合楼工程,甲方只如何理解?如果某综合楼工程,甲方只供应供应2个灯具,该工程算不算甲供工程?个灯具,该工程算不算甲供工程? 答:依据财税36号文附件二中一.(七).2条规定: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该文件中没有限定甲供材料、设备的比例依据税务部门目前口头答复,可视作甲供工作,具体按税务部门规定问题问题2::简易计税的工程,材料单价按含税价还是除税价计入?对应的计简易计税的工程,材料单价按含税价还是除税价计入?对应的计价程序的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费率是否调整?价程序的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费率是否调整? 答:简易计税的工程,相对于营业税模式,只有甲供材料、设备在税前扣除以及税金费率的不同,其他与营业税模式下的计价模式完全相同详见154号文附件1第一.(二)条简易计税费有关问题简易计税费有关问题 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不属于承包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发包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范围之内因此,在计算工程造价时,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现场保管费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说明:说明:营业税模式下,以建筑产品的造价为对象进行计税营业税模式下,以建筑产品的造价为对象进行计税 增值税模式下,按建筑产品的交易价格计税解决实际交税问题增值税模式下,按建筑产品的交易价格计税解决实际交税问题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费+ +甲供设备费甲供设备费)/1.01)/1.01]×费率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费+ +甲供设备费甲供设备费)/1.01)/1.01+税金影响:甲供材料、设备用量问题(需要出补充规定)影响:甲供材料、设备用量问题(需要出补充规定) 由于增值税模式下,甲供材料、设备在工程造价中为税前扣除。
如果不对甲供材料、设备用量进行专门评标,甲供材料、设备实际用量控制会出现问题原14规范执行文中的甲供材料、设备的扣款办法不再适用 (三)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税前扣除(三)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税前扣除调整调整原则:价原则:价税分离税分离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税前工程造价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即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要素价格中,除无增值税可抵扣项的人工费、利润、规费外,材料材料费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管理费均按扣除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格”)计入2、 由于计费基础发生变化,费用定额中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费率需相应调整经测算,调整后的费率具体见附件1 3、现行各专业计价定额中的材料预算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均按除税价格调整调整表格见附件2、附件3(以电子版形式发布)4、 同时,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不再列入税金项目内,调整放入企业管理费中四)一般计税方法下的计价依据调整(四)一般计税方法下的计价依据调整序号序号材料单价组成材料单价组成扣减进项税额方法扣减进项税额方法“一一票制票制”材料材料材料原价、材料原价、采保费按以下方法采保费按以下方法。
1 1材料出厂原价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13%)或征收率(3%)扣减2 2采购及保管费不包含进项税额,按材料出厂原价的2%考虑1 1、材料预算、材料预算单价调整单价调整 序号序号材料材料编码编码材料名称材料名称规格规格单位单位税率税率材料单价材料单价出厂价出厂价采购及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平均税率平均税率含税含税单价单价除税除税单价单价含税含税原价原价除税除税原价原价含税含税除税除税( (无抵无抵扣项扣项) )101010100钢筋综合t17%40203447.353941.183368.5378.8278.8216.61%201010300冷轧带肋钢筋 t17%43003687.464215.693603.1584.3184.3116.61%材料除材料除税单价税单价=出厂价除税原价出厂价除税原价+采购采购及保管费及保管费钢筋除税单价钢筋除税单价=4020=4020÷÷1.021.02÷÷1.17+(40201.17+(4020−40204020÷÷1.021.02))=3447.35=3447.35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税 率税 率一一(一)销售或进口(二)以外的货物17%(二)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 5.1农产品农产品;;(园林苗木)园林苗木) 13%二二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0三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机械大修理)(机械大修理)17%四四提供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业(材料、构件运输)(材料、构件运输)、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1%提供有形动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机械、脚手架、模板租赁)(机械、脚手架、模板租赁)17%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广播影视服务以及增值电信服务6%材料除税时适用的增值税费率标准材料除税时适用的增值税费率标准 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征收率一一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3%二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简易方法(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财税〔2014〕57号修正)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3%三三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自来水(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四)项,财税〔2014〕57号修正)3%免增增值税材料:免增增值税材料: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建筑砂石骨料等等序号序号台班单价组成台班单价组成扣减进项税额方法扣减进项税额方法1 1折旧费折旧费按17%17%扣减2 2大修大修费费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17%扣减3 3经常经常修理费修理费考虑自修,不扣减4 4安安拆及场外运输费拆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用一般按自行安拆考虑,不扣减场外运输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11%扣减。
其中安拆占40%,场外运输占60%5 5人工人工费费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扣减6 6燃料燃料动力费动力费水3%3%,其他柴油、汽油、电17%17%7 7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台班车船税费,为税收费用,不扣减2 2、机械台班、机械台班单价调整单价调整 编编 码码机械机械名称名称规规格格单单位位台班单价台班单价折旧费折旧费大修理费大修理费经常经常修理修理费费安拆安拆外运外运费费人工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其其它它 费费用用99010103自行式铲运机斗容量7m3台班含税1108.63 188.22 59.62 159.77082*2.5=20554.93*9.03 =496.020除税1001.76188.22/1.17 =160.8759.62/1.17 =50.96159.770 20554.93*(9.03/1.1661) =54.93*7.74 =425.160存在问题:存在问题:1 1、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与市场实际租赁不同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与市场实际租赁不同2 2、营改增前,企业已购置机械,超出申报期的,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营改增前,企业已购置机械,超出申报期的,无法进行进项抵扣。
例:例:附件附件3 3中的机械台班除税价格计算中的机械台班除税价格计算3 3、管理费、利润费率调整、管理费、利润费率调整 调整原则:((1 1)以人工)以人工+ +施工机具使用费为取费基础时:施工机具使用费为取费基础时:(人工费+原施工机具使用费)×原管理费率×K+附加税附加税=(人工费+除税后施工机具使用费)×新管理费率 K=1-26.15%+26.15%K=1-26.15%+26.15%÷÷(1+15.3%)=0.965(1+15.3%)=0.965 (人工费+原施工机具使用费) ×原利润费率=(人工费+除税后施工机具使用费) ×新利润费率((2 2)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时:)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时:人工费×原管理费率×K+附加税=人工费×新管理费率 人工费×原利润费率=人工费×新利润费率 (费率不变)序号序号可扣减费用内容可扣减费用内容适用税率分析适用税率分析1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其中购进图书、报纸、杂志适用的税率13%,其他一般为17%。
2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除房屋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不予扣减外,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3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4检验试验费以接受试点营改增的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的税率6%扣减5现行企业管理费其他内容:不包含进项税额可视作增值税税率为“0”企业管理费可扣减内容及费率标准企业管理费可扣减内容及费率标准我省费用定额测算中企业管理费综合可抵扣进项税率为我省费用定额测算中企业管理费综合可抵扣进项税率为=1/0.965-1=3.63%=1/0.965-1=3.63%工程造价人工费(含税)材料费(含税)施工机具费(含税) 管理费(含税)规费(含税)利润营业税=税前造价x综合税率测算专测算专业业人工费人工费(元)(元)机械费(元)机械费(元)管理费(元)管理费(元)原税金(元)原税金(元)附加税附加税(元)(元)KiKi原费率原费率新费率新费率系数系数含税价含税价除税价除税价含税价含税价除税价除税价含附加费含附加费除税价除税价住宅建筑工程一类5111926.04841885.53778527.781845765.471781163.681853634.11676661.3672470.430.96531%31.47%101.51%住宅建筑工程二类8978411.441917428.311758608.173050604.682943833.523074229.271217514.1130395.750.96528%28.63%102.26%新管理费费率=[(人工费+原施工机具使用费)×原管理费率×K+附加税附加税]/ ]/ (人工费+除税后施工机具使用费)调整系数=新费率/原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变化情况典型工程测算企业管理费费率变化情况典型工程测算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调整示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调整示例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础二类工程二类工程利润率(利润率(% %))原费率原费率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新费率新费率原费率原费率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新费率新费率一建筑工程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281.02528.70 121.0112.12 二单独预制构件制作131.02513.33 61.016.06 三打预制桩、单独构件吊装91.0459.41 51.0755.38 四制作兼打桩131.12514.63 71.067.42 4 4、总价措施项目费及规费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及规费调整 调整原则:((1 1)总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原总价措施项目费率× K=(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除税单价措施项目费)×新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中K=1-25%+25%K=1-25%+25%÷÷(1+12%)=0.97(1+12%)=0.97 总价措施项目综合可抵扣进项税率为总价措施项目综合可抵扣进项税率为 1/0.97-1=3.09%1/0.97-1=3.09% ((2 2)规费)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原规费费率=(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除税措施项目费+除税其他项目费) ×新规费费率5 5、计价程序调整、计价程序调整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2.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3.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4.管理费(1+3)×费率或(1)×费率5.利 润(1+3)×费率或(1)×费率二措施项目费其中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费三其它项目费四规 费其中1.工程排污费(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2.社会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五税 金[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材料费+ +除税甲供设备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1.01]×费率费率六工程造价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材料费+ +除税甲供设备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1.01+五包工包料工程(一般计税方法)包工包料工程(一般计税方法) 简简易易计计税税方方法法下下,,建建设设工工程程造造价价除除税税金金费费率率、、甲甲供供材材料料和和甲甲供供设设备备费费用用扣扣除除程程序序调调整整外外,,仍仍按按营营改改增增前前的的计计价价依依据据执行。
执行五)简易计税方法下的计价依据调整(五)简易计税方法下的计价依据调整税金费率 市区工程 3%×(1+7%+3%+2%)=3.36% 县镇工程 3%×(1+5%+3%+2%)=3.30% 乡村工程 3%×(1+1%+3%+2%)=3.18%即:材料费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总价措施项即:材料费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总价措施项目费率、规费费率均同营业税模式下,不需要调整目费率、规费费率均同营业税模式下,不需要调整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2.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3.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4.管理费(1+3)×费率或(1)×费率5.利 润(1+3)×费率或(1)×费率二措施项目费其中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费三其它项目费四规 费其中1.工程排污费(一+二+三-工程设备费) ×费率2.社会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五税 金[一+二+三+四-(-(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费+ +甲供设备费甲供设备费)/1.01)/1.01]×费率六工程造价一+二+三+四--( (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费+ +甲供设备费甲供设备费)/1.01)/1.01+五包工包料工程(简易计税方法)包工包料工程(简易计税方法) (六)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计税方式(六)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计税方式由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价口径不同,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投标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税方法;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的非招投标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
对于不属于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说明:说明:1 1、招标文件中明确计税方式,统一投标口径招标文件中明确计税方式,统一投标口径2 2、是否能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最终决定于工程本身如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是否能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最终决定于工程本身如不能采用简易计税的却采用的,由此造成的应纳税额变化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却采用的,由此造成的应纳税额变化应由发包人承担(七)对计价软件的要求(七)对计价软件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计价软件,其定额和工料机数据库、计价程序、成果文件均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调整 说明:说明:1 1、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计价软件均应调整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计价软件均应调整2 2、升级后的计价软件应考虑两种计税方式,在工程新建时给出选择项升级后的计价软件应考虑两种计税方式,在工程新建时给出选择项 材料库按照附件材料库按照附件2 2、机械台班按照附件、机械台班按照附件3 3、计价费率按照附件、计价费率按照附件1 1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销项税率(建筑业11%)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负担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例:某货物销售,如购入材料价格为117元,其中17元为进项税;加工后销售额为150元,适用的销项税率为13%,则 销项税: 销售额×销售税率﹦150×13%=19.5元 销售税票上显示 金额 150元 税额 19.5元 合计169.5元 进项税: 17元 应纳税额:19.5-17=2.5元 本次流转环节实际向税务部门缴纳了2.5元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例:买入钢材,不开票3000元每吨,如果开增值税票加4%的开票费,合计3120元每吨表现在发票上 销售额 2666.67元 税金453.33元 合计3120元 钢材销售商的实际纳税额实际纳税额为 120元 453.33−120=333.33元 进项税额 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附加税费 工程造价=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除税)+企业管理费(除税)+规费(除税)+利润+(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附加税费 工程造价=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除税)+企业管理费(除税)+规费(除税)+利润+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附加税费 工程造价=除税工程造价+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除税工程造价除税工程造价×(1+11%)(部办公厅(部办公厅4号号文)文) 说明:附加税费放入管理费中。
标准定额研究所会议纪要说明:附加税费放入管理费中标准定额研究所会议纪要49号文)号文)企业实际税负率企业实际税负率=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销售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销售额 =11%-可抵扣进项税综合税率-可抵扣进项税综合税率税前税前工工程造程造价价其中可抵其中可抵扣进项税扣进项税 金额金额营业税模式下营业税模式下增值税模式下增值税模式下营业税营业税+附加税附加税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附加税附加税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实际税实际税负率负率1000万万0元元34.8万万1034.8万万(1000××11%11%--0)0)××1.121.12=123.2=123.2万万1123.2万万12.32%1000万万50万元万元34.8万万1034.8万万((950××11%11%--50)50)××1.121.12=61.04=61.04万万1061.04万万6.4%1000万万80万元万元34.8万万1034.8万万((920××11%11%--80)80)××1.121.12=23.74=23.74万万1023.74万万2.59%1000万万100万元万元34.8万万1034.8万万((900××11%11%--100)100)××1.121.12=-1.12=-1.12万万1000万万0一般计税方法调整总原则:价税分离一般计税方法调整总原则:价税分离修正《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明确:一般计税方法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各构成费用均以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除税金额”计算。
含税金额 计费除税金额 计费三、江苏省计价依据调整三、江苏省计价依据调整人工工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不需要调整定额基价中人工费不需调整,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均应扣减其进项税额3 3、定额基价调整(除税原则)、定额基价调整(除税原则) 4、相关费率调整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利润 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费率: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赶工措施费 按质论价费 规费规费 税金税金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一建筑工程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32292612二单独预制构件制作1513116三打预制桩、单独构件吊装11975四制作兼打桩1715127五大型土石方工程74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6 6)要求明确计税方式)要求明确计税方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
对于不属于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7 7)执行时间临界点的项目处理)执行时间临界点的项目处理 4月25日前已经开标的招投标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工程,且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的,未考虑营改增因素,应签订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明确营改增后价款调整办法 4月25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的尚未开标的招投标工程,应发布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按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依据执行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投标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工程,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按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依据执行 序序号号工程名称工程名称营业税下营业税下增值税下增值税下总造价(元)总造价(元)综合可抵扣进项税率总造价(元)总造价(元)造价增加应缴纳税额应缴纳税额营业税营业税税负降低税负降低1房建三类14808269.357.12%14878680.590.48%489830.3953444661.9336-10.16%2预制管桩54469054.5215.02%50532521.14-7.23%-2104794.7651635593.906228.69%3灌注桩1103633.465.09%1128903.382.29%58420.989233139.75112-76.29%4大型土石方904902.527.34%905602.720.08%27840.2595927172.36525-2.46%5装饰工程9605720.5810.41%9341909.36-2.75%20085.59354288440.072593.04%6装饰工程12783770.8110.66%12397563.38-3.02%-2397.876567383870.3978100.62%7通用安装工程4450995.0210.80%4310493.21-3.16%-6849.571766133654.2444105.12%四、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变化的情况四、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变化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