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六章法与经济.pdf
3页第二十六章 法与经济第一节 法与生产方式经济:生产力或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总和的产生方式,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以及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等等一、法与生产关系(一)法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1. 法的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2. 法的性质和内容在总体上受制于其赖以建立的一定的生产关系3. 法的作用和生命力取决于其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法由一定生产关系决定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命题时,三点注意:第一,非绝对;第二,非自发;第三,非唯一二)法反作用于一定的生产关系1. 法确认一定的生产关系2. 法引导一定的生产关系3. 法保障一定的生产关系三)法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1. 法对其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起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2. 法对于与之相矛盾的、旧的经济基础,加以改造或摧毁3. 法对经济基础以及通过经济基础对社会生产力发挥的作用,按其性质来看,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起进步作用,即当法律维护并促进其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先进的生产关系时,必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法的作用无疑是进步的;另一类起反作用,即当法保护的基础是腐朽的生产关系时,当然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的进步二、法与生产力(一)法与生产力的间接关系。
法律——生产关系——生产力(二)法与生产力的直接关系 P358 (三)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根本任务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二节 法与市场经济一、法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市场经济:一般讲,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优胜劣汰规律得到充分的反映和体现;主体平等、交换自由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二、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一)商品交换与法的产生法律产生于商品交换,商品交换依靠法律调整,这就是商品交换与法律相互关系的辩证法法律之所以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这是由商品交换的内在要求决定的:1. 商品交换需要法律确认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和自由交换的环境2. 商品交换需要法律确认商品交换前所有权的归属问题3. 商品交换需要确认或规定一般的交换原则4. 商品交换后需要法律确认与规定解决可能出现各种纠纷的方法二)商品经济与法的发展(三)市场经济与法律的兴旺1.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法律存在与发展的土壤2.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3.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越发展,法律的体系就越完善,其作用就越来越广泛综观:法与商品经济关系:1 、商品——市场经济在品性或本能上更加需要法律这种复杂而又具有形式理性的规则,而法律在形式、程序和技术上的品性或特征与这种需求恰好相契合。
2 、市场经济因法的参与而不断发展,而法又因为市场经济需求的刺激而更加发展与完善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1、权利经济;2、契约经济;3、竞争经济;4、主体地位平等与意志自由经济;5、交涉性经济;6、开放型经济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包括私人经济在内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重视宏观调控,并规范微观经济二、尊重市场经济内在法则的原则1、主体平等原则:资格、地位与机会平等;内外平等( 1)市场主体在法律资格和地位上的平等,机会平等,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竞争方面不得存在歧视;( 2)不得因所有制、经济实力和所在地域的不同而歧视不同的市场主体( 3)整个社会建立平等原则的社会认知2、财产权一体保护:公私财产权一体保护( 1)财产权的平等、普遍与一体保护( 2)禁止公权力侵犯私人财产权的制度和公权力对私人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制度硬同时被关注、设置和运作 3)对于不同财产权的保护或限制之权衡,当有合法性与正当性之证成3、合同自由原则( 1)尊重合同本身的品行和效力,承认主体间在意思自治和平等协商基础上有权就交易的时间、地点和对象进行自由选择( 2)对合同自由施加限制必须有法律根据和正当性补: ( 3)合同自由发展的两个阶段4、公平竞争原则三、宏观调控原则1、合法性依据与形式理性: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且应注重法的形式理性,强调正当程序,减少偶然、任意和不可预期2、民主科学决策与程序:政府的理性也是有限的,且政府有其自身的利益,故而法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功能就是设置和提供科学、理性、民主的决策程序,以作为“政府失灵”的预防和矫正机制。
3、必要与节制:宏观调控应建立在市场基础性的作用之上,应以市场之不能或失效为必要,政策倾斜、利益平衡和有组织的强制应是节制的和有效的,且须以提供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其正当性基础4、具体表现( 1)引导作用:可为与禁止( 2)促进作用:权利授予( 3)保障作用:禁止( 4)制约作用:义务承担( 5)协调作用:综合手段四、经济民主原则1、主体的独立自主和交易的平等自愿必须强调与尊重2、宏观与微观决策必须有利益关联着的实质性参与,法律须为此提供参与的规则、程序、方式和手段,并保证过程的正当性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 1)确认经济活动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 2)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 3)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4)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五、社会保障原则1、社会保障应该权利化2、关注弱者利益,体现实质公正3、社会保障的社会化4、加强立法进程,完善司法救济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