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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巴黎协定加强透明度框架概述及其模式、程序和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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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周哈****孩子
  • 文档编号:595158728
  • 上传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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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黎协定加强透明度框架概述及其模式、程序和指南目录增强透明度框架的目的 2透明度(第 13 条)与 NDC(第 4 条)之间的联系 3COP 21 前后透明度框架报告和审查流程比较 4. ⋯⋯⋯⋯*本文件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项目助理孙曦编辑提高透明度的模式、程序和指南概述 COP 24 框架成果. 5附件一 内置灵活性. 9附件二 程序. 13增强透明度框架的目的具有内置灵活性的增强透明度框架的目的(PA,第 13 条)清晰认识气候变化行动明确提供和收到的支持公约目标(第 2 条)明确并跟踪缔约方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进展情况(PA,第 4 条)明确根据第 4/7/9/10/11 条在气候变化行动背景下提供和获得的支持缔约方的适应行动(PA,第 7 条)可能提供对所提供财政支持总额的完整概述缔约方的良好做法、优先事项、需求和差距为全球盘点提供信息(PA,第 14 条)为全球盘点提供信息(PA,第14 条)*本文件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分部中德气候伙伴关系项目助理孙曦编辑中德气候伙伴关系透明度(第 13 条)与 NDC(第 4 条)之间的联系图 1:COP24 谈判议题之间的关键联系(来源:观点)图 2:两年期透明度报告与促进信息之间的联系国家自主贡献的清晰度透明度理解 (ICTU)/缔约方国家自主贡献的核算(来源: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 GrÈgoire Baribeau)中德气候伙伴关系透明度中的报告和审查流程比较COP 21 之前和之后的框架巴黎之后 巴黎之前不存在分歧,但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报告具有<自主决定=灵活性[PA,第 13 条]发达国家(附件一缔约方)发展中国家(非附件一缔约方)两年期透明度报告(BTR),包括:(P7)各缔约方应提供:· 国家库存报告 ‧ 跟踪所需信息进步(P8)各缔约方应提供:与气候相关的信息变化影响和适应(P9)发达国家缔约方及其他提供支持的缔约方应提供: 提供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信息(P10)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提供: 所需和已获得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信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12 条]国家的沟通(每4年一次);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提交(修订后的指南纳入了《 2006 年 IPCC 指南》,第 24/CP.19 号决定);[第1/CP.16号决定]实现减排进展的两年期报告(BR)(每两年一次,作为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或作为提交国家信息通报当年的单独报告,指南载于第 2/ CP.17 号决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12 条]国家的沟通(每 4 年一次,第 2/ CP.17 号决定中包含的加强报告指南);[第1/CP.16号决定]两年一次的更新报告(BUR)包含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更新,包括国家清单报告和有关缓解行动、需求和收到的支持的信息(每两年一次,作为提交 NC 当年 NC 部分内容的摘要或作为独立的更新报告,指南包含在第 2/ CP.17 号决定中);审查 (P11)对各缔约方提交的信息进行技术专家审查过程 (P7、P9 项下);包括协助确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能力建设需求。

      P11)各方应参与促进性、多边审议A9项下的努力的进展以及各自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和实现(第 1/CP.16 号决定)对 SBI 框架下量化的经济范围减排目标相关的排放和清除进行国际评估审查(IAR),通过:(第 2/CP.17 号决定)信息技术审查;对实施情况进行多边评估(第 1/CP.16 号决定)通过国际磋商和分析(ICA)、与缔约方磋商进行的技术分析以及通过促进性意见交流(FSV)进行,并形成一份总结报告模式和指南载于第 2/ CP.17 号决定中德气候伙伴关系模式、程序和指南概述COP 24 会议加强了透明度框架a. MPG 的关键要素:· 为所有缔约方提供一套共同的指导方针· 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内在灵活性· 实施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报告b. 灵活性和改进性:· 主计划指南规定了报告范围、频率和详细程度以及审查范围的灵活性(第 5 段)具有灵活性的规定列于本文件附件一中· 发展中国家自行决定在何处应用灵活性缔约方第 6 款)· 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提供自主确定的估计时间框架,改善与这些能力限制有关的条件第 6 段)· 技术专家审查组不得审查缔约方是否决心采取灵活性,或缔约方是否具备在不采取灵活性的情况下执行该具体条款的能力。

      第 6 款)· 缔约方应在报告中确定和报告改进情况;⿎励发展中国家强调与规定灵活性的条款相关的改进c. 增强透明度框架的结构:我 两年一次的透明度报告(BTR)1. 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国家清单报告(NIR) 所有国家都必须提交国家— 国情和体制安排— 方法与指标:· 各方必须使用 2006 年 IPCC 指南以及 CMA 同意的 IPCC 指南的任何后续版本或改进版本· 在关键类别分析、不确定性评估、完整性评估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方面规定了灵活性见附件一)· 缔约方必须使用 IPCC 第五次评估报告 (AR5) 中 100 年全球变暖潜能值 (GWP)缔约方还可以使用其他指标— 报告:· 方法和跨领域要素· 行业和气体:七种气体(CO2、 CH4、 N2O、HFCs、PFCs、SF6和NF3)适用于所有中德气候伙伴关系缔约方,对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至少可在三种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方面具有灵活性;对于所有缔约方,可在五个部门(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土地利用、土地使用和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废物)方面具有灵活性· 时间序列:从 1990 年开始的年度时间序列,对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具有灵活性,年度时间序列至少从 2020 年开始,涵盖 NDC 的参考年;最新报告年份不早于提交 NIR 的两年前,对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而言,可灵活安排为提交前三年。

      2. 跟踪实施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进展 所有国家都必须这样做— 国情和体制安排— NDC 描述(第 64 段)· 目标、参考和基线、时间框架、范围和覆盖范围、使用第 6 条的意图、更新或澄清· 与第 4 条下的NDC 信息一致— 报告针对 NDC 目标的进展/成就指标:跟踪进展的结构化摘要(第 77 段),包括:· 跟踪进展的指标,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比较,评估在包含 NDC 结束年份的第一个 BTR 中是否实现了 NDC 的目标(第 65‑70 段)· 每项指标的核算/方法论方法(第 71‑74 段),包括:关键参数、假设、数据来源、模型、IPCC 指南、使用的衡量标准、所选每项指标的相关性、与减缓协同效益和任何合作方法相关的方法论信息等(第 75、76 段)· 方法一致性和重复计算(第 76 段)· 表格格式将在以下谈判中决定(待定)— 与NDC实施相关的气候行动的详细描述(第80‑90段)· 各缔约方为其国家自主贡献而采取的行动、政策和措施· 这些行动、政策和措施的预期和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估计;⿎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这方面的信息(第 85 段)— 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情况汇总· 仅当 NIR 作为独立报告提交时。

      — 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预测· 要求每个缔约方报告,同时⿎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报告预测· 预测应至少延续到下一个以零或五结尾的年份之后的 15 年;⿎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灵活地至少延续到《巴黎协定》第四条规定的国家自主贡献的终点中德气候伙伴关系3. 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 所有国家均可选择— 指南针对适应性进行了详细说明4. 提供/调动和收到的支持 对于发达国家是强制性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是可选的二. 技术专家评审1. 审查范围:· 提交国家清单报告的一致性、有关跟踪实施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进展的信息以及有关提供的金融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的信息;· 确定需要改进的领域;· 帮助确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能力建设需要2. 评审形式:· 集中审查:技术专家审查(TER)小组对多个缔约方都可从一个集中的位置· 国内审查:TER 团队在相关缔约方所在国家开展审查,首次 BTR 为强制性审查,10 年内至少进行两次 BTR,其中包括一次实现 NDC 的 BTR、该缔约方上一次 BTR TER 建议的 BTR 以及应缔约方要求进行的 BTR;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可以灵活选择进行集中审查而非国内审查· 案头审查:TER 团队从各自的國家。

      · 简化缔约方国家报告审查:秘书处对完整性和与主要指导原则的一致性进行初步评估这将构成缔约方国家报告后续 TER 的一部分三 促进多边考虑进展1. 需要考虑的信息:· 缔约方提交的国家清单报告、关于跟踪实施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进展情况的信息,以及关于提供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信息;· 缔约方的技术审查报告;· 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2. 两个阶段:书面问答阶段、工作组会议阶段d. 未决问题· 执行第 6 条的 MPG;· 通用报告表和表格格式(将于 2020 年 COP26 上决定);*本文件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项目助理孙曦编辑中德气候伙伴关系· BTR、NIR 和 TER 报告的概要;· 为参与TER的技术专家提供培训计划e. 如果作为独立报告提交,则第一份 BTR 和 NIR 的提交截止日期为:31 2024 年 12 月*本文件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分部中德气候伙伴关系项目助理孙曦编辑中德气候伙伴关系附件一 内置灵活性[决定草案‑/CMA.1]认识到对于那些根据自身能力需要灵活性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来说,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模式、程序和指南反映了这种灵活性,⋯⋯附件:《巴黎协定》第十三条所述行动与支持透明度框架的模式、程序和指南内置灵活性的总体定义:IC 5. 这些主要指导原则具体规定了根据第 13 条第 2 款的规定,可供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使用的灵活性,包括报告的范围、频率和详细程度以及审评范围方面的灵活性,如第 1/CP.21 号决定第 89 段所述。

      IC 6. 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自行决定如何应用这些主要措施准则条款中规定的灵活性,这些国家缔约方应根据其能力需要灵活应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明确指出适用灵活性的条款,简明阐明能力限制,并指出某些限制可能与多个条款相关,并针对这些能力限制提供自主确定的改进时间框架当某一发展中国家缔约方适用本主要措施准则所规定的灵活性时,技术专家审议组不应审议该缔约方适用此类灵活性的决心,也不应审议该缔约方是否具备在不具备灵活性的情况下执行该具体条款的能力内置灵活性的详细规格:二、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国家清单报告(与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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