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扮品工厂管理制度.docx
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打扮品工厂管理制度 打扮品工厂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处境,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察觉,双方各扣罚¥20元; 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那么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那么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那么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理由,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置¥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那么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那么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那么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合作,相互监视,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置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那么重重处置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置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合理安置,否那么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察觉,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那么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处境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按照安置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那么计算加班工资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