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2页
  • 卖家[上传人]:卢**
  • 文档编号:167425309
  • 上传时间:2021-02-13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2.20KB
  • / 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面向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管、助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经费管理,保证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经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涉及的经费包括: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和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第三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学费,全部由学校承担每学年初,研究生院将《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汇总表》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根据研究生获奖等级确定其应缴学费数额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免交当年学费;获得二等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免交当年学费50%,另50%学费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否则取消其当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资格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主动交纳学费,否则取消其下一年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奖资格。

      第四条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每学年开始,研究生院将确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根据获奖者名单,按月将奖学金发放到获奖人的银行卡中第三章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的管理及发放第五条学校承担研究生“助教”岗位助学金、固定“助管”岗位助学金、“助研”岗位基本津贴导师承担“助研”岗位业绩津贴,并从其招生出资配套经费中支付第六条“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和“助研”岗位基本津贴由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按月统一发放到研究生的银行卡中助研”岗位业绩津贴按学期一次性发放,发放额度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表现自行确定每学期末各培养单位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报研究生管理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研究生的银行卡中第四章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的管理及使用第七条研究生导师可从以下渠道支付招生出资配套经费:导师科研经费、国家专项经费中可以支取的部分、研究生业务费、单位创收分成部分、捐赠等其他经费可以支取的部分第八条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的划拨学校为每位导师建立“助研”岗位业绩津贴专用经费卡,用于管理导师按规定划拨的招生出资配套经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每年9月初编制《吉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划拨表》,并报送到研究生管理处,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据此划转经费第九条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的使用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只能用于支付研究生“助研”岗位业绩津贴财务处负责监督每位导师“助研”岗位业绩津贴的支出情况,每学年末若有结余,该经费由学校收回,转增学校事业基金第十条导师未按时划拨相应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由所在培养单位予以补齐,同时学校将取消该导师下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并相应削减其所在培养单位下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第五章其他第十一条对于未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者,其导师若自愿资助其学费,资助渠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在前述“助研”岗位助学金的基础上,导师还可以从其经费中额外增加“助研”岗位津贴第十三条对于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并已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按国家兼招补偿政策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