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课件.ppt
24页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一章 总则n n第一条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09)制定本规定n n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n n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四条第四条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n n坠落高度基准面坠落高度基准面n n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n n高处作业高处作业n n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2米及以上位置进行的作业米及以上位置进行的作业n n吊绳(生命线)吊绳(生命线)n n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n n个人坠落保护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n n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n n锚固点锚固点n n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 安全绳(系索)安全绳(系索)n n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n n锚固点连接器锚固点连接器n n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n n缓冲器缓冲器n n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n n全身式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n n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n n临边临边n n屋顶、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外缘屋顶、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外缘。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二章第二章 职责职责 n n第五条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n n第六条 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n n第七条 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八条第八条 属地单位属地单位n n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n n负责高处作业许可的审批,有权制止和纠正违负责高处作业许可的审批,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n n确保作业现场环境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确保作业现场环境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n n第九条第九条 作业单位作业单位n n负责组织高处作业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风险削负责组织高处作业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减措施并落实n n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培训教育《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十条第十条 作业申请人(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申请人(作业现场负责人)n n( (一一) )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n n( (二二) )制定、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高处作业,制定、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高处作业,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n n( (三三) )组织作业前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组织作业前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n n( (四四) )及时纠正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及时纠正作业现场违章行为n n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作业批准人作业批准人n n( (一一) )审查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审查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n n( (二二) )确认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确认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n n( (三三) )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n n( (四四) )批准、关闭或取消作业批准、关闭或取消作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作业人员作业人员n n( (一一) )持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有持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有法律要求的必须取得资格证书法律要求的必须取得资格证书n n( (二二)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n n( (三三) )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风险削减措施未落实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风险削减措施未落实不作业n n( (四四)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n n( (五五) )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监护人监护人n n( (一一) )确认高处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确认高处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n n( (二二) )确认作业现场风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确认作业现场风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n n( (三三) )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n n( (四四) )核实作业人员与许可证上人员相符核实作业人员与许可证上人员相符n n( (五五) )纠正和制止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纠正和制止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n n( (六六) )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作业,启动应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n n( (七七) )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
现场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三章 管理要求n n第一节第一节 消除坠落危害消除坠落危害n n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n n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n n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要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要求制定防坠落保护计划求制定防坠落保护计划n 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安全专业人员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安全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二节第二节 坠落预防坠落预防n n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n n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应尽量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应尽量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应采取可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靠的防护措施n 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n n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
高处电缆桥架作业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处电缆桥架作业( (安装安装和敷设和敷设) ) 应设置作业平台应设置作业平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倚靠在未安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倚靠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禁止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在不牢固的结构物( (如石棉瓦、木板条等如石棉瓦、木板条等) )上进行上进行作业或行走,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安作业或行走,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安全网及材料支撑下方内区域休息全网及材料支撑下方内区域休息n n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严禁带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严禁带人移动梯子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人移动梯子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使用时应放置稳定,并有专人扶不得少于二步使用时应放置稳定,并有专人扶持,梯子与作业基准面的夹角以持,梯子与作业基准面的夹角以6060~~7070度为宜n n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在传动机器附近使用梯子时,应在梯在传动机器附近使用梯子时,应在梯子与机器的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
子与机器的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架、吊篮、梯子、高处作业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架、吊篮、梯子、安全带等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安全带等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n n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肢体残疾或服用嗜睡、兴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肢体残疾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n n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作业基准面作业基准面3030米及以上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米及以上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作业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作业n n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临边作业必须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防护栏临边作业必须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防护栏杆,必要时架设安全平网;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杆,必要时架设安全平网;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坠落控制坠落控制n n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n n(一)特殊高处作业,符合以下情况为特殊高处作业:(一)特殊高处作业,符合以下情况为特殊高处作业:n n1. 1. 在作业基准面在作业基准面3030米及以上进行的高处作业;米及以上进行的高处作业;n n2. 2. 雨、雪等恶劣天气进行的高处作业;雨、雪等恶劣天气进行的高处作业;n n3. 3. 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n n4. 4. 接近或接触带电体进行的高处作业;接近或接触带电体进行的高处作业;n n5. 5.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n n6. 6. 突发灾害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突发灾害时进行的高处作业;n n7. 7. 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场所进行的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n n8. 8. 异常温度设备设施附近的高处作业异常温度设备设施附近的高处作业n n(二)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二)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n n(一)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一)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n n(二)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二)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n n(三)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三)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n n(四)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四)使用坠落保护装备n 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在屋顶、脚手架、受限空间、攀登梯子及升降在屋顶、脚手架、受限空间、攀登梯子及升降平台等处作业,宜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自动收缩式救平台等处作业,宜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 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n n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n n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高处作业人员应穿轻便衣着,禁止穿高处作业人员应穿轻便衣着,禁止穿硬底、铁掌和易滑的鞋;作业人员应沿通道、梯硬底、铁掌和易滑的鞋;作业人员应沿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立杆、栏杆攀登子上下,不得沿立杆、栏杆攀登n n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安全网的安装和测试结果应符合规范安全网的安装和测试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确认安全牢固后方可要求,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确认安全牢固后方可投入使用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投入使用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时予以清除《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四节第四节 其他技术要求其他技术要求n n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各种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套)内各种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套)内n n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可靠隔离设施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可靠隔离设施n n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将走道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将走道和作业处的冰、雪打扫干净,并应采取有效的防和作业处的冰、雪打扫干净,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n n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红灯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红灯示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30 30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通讯联系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通讯联系n n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n n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气象条件下以及40℃40℃及以上高温、及以上高温、-20℃-20℃及以下寒冷环境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处作业,在下从事高处作业,在30℃30℃~~4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实施轮换作业。
应实施轮换作业n n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非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n n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从事特殊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定作业方从事特殊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属地单位负责人会签,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签发,案,并经属地单位负责人会签,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签发,作业负责人按方案办理作业许可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作业负责人按方案办理作业许可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n n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高处作业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至少各派一人进高处作业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至少各派一人进行监护,以作业单位人员监护为主行监护,以作业单位人员监护为主《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五节第五节 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要求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要求n n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高处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进行工作前高处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安全分析,并办理“ “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 ”(见附录(见附录A A)n n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n n(一)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一)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n n(二)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应组织(二)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单位人员,实地检查各项风险削减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单位人员,实地检查各项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合格后,相关人员在相应栏内签字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合格后,相关人员在相应栏内签字n n(三)一般高处作业由属地单位负责人批准,特殊高处作(三)一般高处作业由属地单位负责人批准,特殊高处作业经属地单位负责人会签后,由分厂主管领导批准业经属地单位负责人会签后,由分厂主管领导批准n n(四)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变更时,应经批准人和申请人(四)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变更时,应经批准人和申请人审批n n(五)作业完成后经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验收合格后,(五)作业完成后经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验收合格后,由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n n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得超过的作业期限不得超过7272小时,分发、延期及关闭的要求可小时,分发、延期及关闭的要求可参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参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n n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监护人可提出取消高处作业许可,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监护人可提出取消高处作业许可,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办理取消手续需要继续作业时,应重新办取消的原因,办理取消手续需要继续作业时,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理高处作业许可证n n(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n n(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n n(三)高处作业与作业方案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三)高处作业与作业方案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n n(四)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四)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n n(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n n(六)事故状态下六)事故状态下n n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进入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受限空进入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间作业许可证后,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n n第五十一条 各炼化企业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炼化企业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炼化企业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n n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负责解释n n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化字[2004]45号)同时废止《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