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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分项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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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460927991
  • 上传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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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混凝土分项工程(一)一般规定<1>水泥、外加剂道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 倍:<1.1>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1.2>同一工程、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 一次检验合格<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 28d 龄期标准养护试件其成型方法及标准 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 定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然后应置入标准养护条件 下继续养护,两段养护时间的总和为设计规定龄期注:对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进行强度评定时,可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大于28d 龄期的混凝土强度<3>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 的规 定分批检验评定<4>对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有要求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 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检验评定<5>大批量、连续生产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 报告二)原材料<1>水泥进场(厂)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 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或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2>混凝土外加剂进场(厂)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 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3>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进场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对矿物掺合料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混凝土原材料中的粗骨料、细骨料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海沙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海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的规定,再生混凝土骨料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 的规定<5>混凝土拌制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 的规 定;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用水时,可不检验;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施工现场 循环水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份进行检验三)混凝土拌合物<1>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其原材料质量、混凝土制备与质量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应检查混凝土质量 证明文件,抽检混凝土的稠度<2>当设计有要求时,混凝土中最大氯离子含量和最大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 标准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试件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 一次;<3.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试验报告<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 度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工程有要求时,尚应检查混凝土耐久性能等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5>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件检查耐久性能,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6>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应在施工现场检查混凝土含气量,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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