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办法陈.doc
6页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防范操作风险,保障公司利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公司、各子公司和集团总部的回收商管理第二章 资质审查第三条 资质审查是指对回收商的经营合法性、经营能力、经营信誉等相关文件的收集、审核与备案第四条 废旧物资回收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营业执照所列营业范围必须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三)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特种行业证明或备案登记手续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四)具备全面履行回收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两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拆旧工程进度的情况;(六)具备回收报废通信设备、材料的经验,具有拆除、回收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或回收物资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业绩;(七)在近两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参加资质审查;(九)不接受联合体资质审查。
第五条 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回收商资质的集中审查工作;各省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回收商资质的初步审查工作第六条 资质审查程序(一)省分公司负责回收商资质的初步审查,包括:1、营业执照:审查营业范围是否包括“废旧物资回收”,执证期限是否有效;2、注册资金:审查注册资金是否超过50万元;3、资质证明文件:审查企业提供的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特种行业证明或备案登记手续等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4、履约信誉:审查企业提供的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有无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二)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集中审查,包括:1、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2、提交的资料: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3、财务状况:审查企业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4、资信状况:审查企业提供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和合同履约情况;5、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企业提供的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有无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以及报废物资拆除、清理、解体、实物交割、装卸、运输、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6、同行业回收业绩:审查企业完成的同行业回收业绩的数量、质量、规模,评审其已有同行业回收经验的程度;7、授权委托代理人:审查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工作岗位、行政或技术职务等证明材料;8、其他:审查企业提供的文件是否满足资质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满足资质审查要求即可成为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合格回收商,有资格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活动,承揽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第八条 集团确定的合格废旧物资回收商有效期一年,每年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将进行合格回收商范围的更新与调整第三章 合作原则及方式第九条 与回收商的合作应以签署回收协议为前提,以平等诚信为原则,采用拍卖、竞价、议价等方式进行交易第十条 废旧物资处置时,须在集团确定的合格回收商范围内滚动选用,参与(拍卖)竞价,避免形成个别回收商的地区垄断第十一条 特定类别物资的处置,应在合格回收商中选择具备国家该类物资专项回收资格的回收商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应选择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商;涉及报废车辆的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应选择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回收商第十二条 鉴于通讯行业的特殊性,对于重大项目退网处置等情况,应注意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通信行业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商,并在回收协议中加注保密条款第十三条 为维护企业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各省在处置时须与选定的回收商直接交易,并签署协议。
禁止与关联的个人或代理公司交易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十四条 回收商日常管理是对回收商经营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以保证回收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第十五条 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回收商的经营场所、资质备案情况、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验证各省物资与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涉及本省的回收商的回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各省须把好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追究关,严格责任追究,如发现回收商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如有严重违规情况,应报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进行处理和备案第十七条 回收商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在联通公司承揽回收业务资格:1、存在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2、存在欺诈、违约行为;3、因回收商责任给联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出现资质文件作假、过期;5、在抽查和验证资质时发现回收商不具备相关回收处置的条件和能力第十八条 集团和各省分公司将对合格回收商参加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响应情况、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估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暂停合作资格一定期限直至取消合格回收商资格的处罚 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对各省分公司的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卡西欧5800p使用说明书资料.ppt
锂金属电池界面稳定化-全面剖析.docx
SG3525斩控式单相交流调压电路设计要点.doc
话剧《枕头人》剧本.docx
重视家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家应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PPT模板.pptx
黄渤海区拖网渔具综合调查分析.docx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篇》真题及答案.docx
【课件】Unit+3+Reading+and+Thinking公开课课件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566841551.doc
生命密码PPT课件.ppt
爱与责任-师德之魂.ppt
制冷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技术讲义.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