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评比办法.doc
5页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中油质安字〔2005〕648号)和油田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 油田公司对各单位实行年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 核评比,由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 织实施第三条年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评比结果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单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银牌单位和不合格 单位第二章考核评比第四条油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评比对象为所属各二级单位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如申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文明 生产奖牌,由所属集团于当年11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并附当年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结果及年度工作总结,由公司安全环保 部审核,确因工作需要可组织验收和推荐第五条勘探开发研究院、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采油工程研究院、技术监督,中心、大庆师范学院、大庆职业学院、高级人才培训中心、保险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国际工程公司、石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文化集团、发展集团和青岛庆昕公司等 单位,如连续三年未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第三个年度可参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单位。
卒—1-夂 弟八条年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评比内容分生产安全监察、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应急管理、HSE监督管理、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工业卫生管理、综合管理七个方面,油田公司采用 统一的考核细则和标准、统一的加权计分和评比办法进行考核评 比第七条考核分值计算方法 考核满分为100分以各单位员工人数和车辆的平均数,每增(减)1000人和500台车辆各加(减)1分为权重分,不 足1000人或500台换算成同比例小数第八条评比条件 年度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千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事故千台车死亡率不超标的单位,具备参评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单位、银牌单位的资格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未发生工业生产责任亡人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千台车死亡率低于0.5 ;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b(二)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银牌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千人死亡率低于0.04 ;道路交通事故千台车死亡率低于0.5 ;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b(三)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为不合格单位 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千人死亡率超过0.04 ; 道路交通事故千台车死亡率超过0.5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b 瞒报或谎报或迟报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
第九条 瞒报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从事故发 生年度起,三年内取消参加评比资格第十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可对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作适当调整,在每年 10月底前对考核细则进行公布第十一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打分评比, 汇总初评结果,报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 议第十二条 荣获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银牌称 号的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评为当年油田公司先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第十三条油田公司每年按照4%比例评选油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推荐,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 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统一表 彰和发放荣嘗证书第十四条 油田公司对获得年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银牌的单位、先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各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比例与当年发生事故情况相挂钩,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火灾事故每亡1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比例扣减1%0 ,事故处 理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相关 条款执行。
第三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大庆石油管理局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评比办法》(庆局发〔2006〕66号)同 时废止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