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职业鉴定中心.doc
17页上海职业鉴定中心篇一: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职业资格鉴定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一)《目录》中第一类至第六类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以三级(高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二)《目录》中第七类、第八类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 (3)取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高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4)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三)《目录》中第九类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第九类管理与咨询类项目申报条件具体见附表。
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申报条件 ——初级操作员级(五级)——操作员级(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项目五级证书,以四级为起点的项目须取得相关项目五级证书 (2)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 (3)取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高级操作员级(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项目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项目须取得相关项目四级证书 (2)取得相关项目四级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4)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条件 ——专项职业能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专项职业能力(技术)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项目)五级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创业能力需要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经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组织的开业能力测评显示有一定开业胜任力和培训需求的,可参加创业培训;开业能力测试显示开业胜任力较弱的人员,若本人创业意愿较强,在提交创业计划书后,也可参加创业培训。
参加创业培训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且创业模拟实训过程考核合格的学员,可申报参加由市职业技能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的鉴定考核 四、说明 (一)鉴定申报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职业、相关专业为所申报职业所属同一鉴定项目类别序号中的职业和专业见“鉴定项目类别与相关专业对应表”,具体可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查询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者,方可申报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三)对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申报《目录》中第一类至第八类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鉴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四)1997年6月30日前,由原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局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可以对应作为申报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凭证该类证书中,原3级可申报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原4、5、6级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原7、8级可申报二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五)取得原市劳动局核发的“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直接申报本职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六)参加《目录》中第一类至第六类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成绩评定良好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参加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七)取得准高级、预备技师证书两年以上者,可申报本职业或对应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八)对具有国家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申报《目录》中与本专业相关的第一类至第八类鉴定项目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鉴定合格者可申报该鉴定项目二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九)企业特有职业、新职业、与其他考试机构合作认证项目申报条件另行通知 (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不合格者,在鉴定结束的二个月后方可申报补考 (十一)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伪造的证书、证明及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事后一经查实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虚假,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附表 第九类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篇二:关于《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沪职鉴中心(2020)15号 关于《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20)67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鉴定项目的调整 《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职业资格清理的要求,依据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结合本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及培训鉴定的实际情况,对2020年鉴定目录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后确定的。
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 1.根据202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宝玉石检验员等76个职业名称有所调整,考核模式、内容和要求不变, 调整后的职业名称对应关系见附表一; 2. 计算机操作员等17个职业项目调整为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项目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考核模式、内容 注1 和要求不变,调整后的项目名称对应关系见附表二; 3.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等18个职业项目将转为行业企业特有鉴定项目,不再纳入《目录》,仍可受理不合格考生补考,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三社会培训机构在2020年底前组织上述项目培训并已开班尚未鉴定考核的经备案后仍可申请参加鉴定; 4. 室内装饰设计员等17个职业项目不再纳入《目录》,停止鉴定发证,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四 二、关于鉴定项目开考月份的安排 鉴定项目开考月份是指该鉴定项目可参加统考的月份,各鉴定项目的具体开考月份安排见附表五《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 三、关于鉴定申报 1、申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团体和个人须按《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项目范围和要求申报,《目录》中部分项目仅接受团体申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五 1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提高劳动力 素质和促进就业,加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领域新职业、新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培训和相应的考试工作。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等级划分为五、四、三,对应职业资格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称为初级操作员、操作员、高级操作员考试合格者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考生须在参加鉴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2、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通过市鉴定中心窗口办理“考核费”缴费手续,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 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五 参加管理与咨询类鉴定项目口试的考生需先缴纳“评审费”,考生持“缴费清单”先至相关收费窗口缴纳“评审费”,再至市鉴定中心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考核费”,“评审费”的具体收费详见附表五 3、打印准考证通过申报鉴定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下载并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须凭统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统考。
完成“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或“评审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操作技能考核或口试 四、关于统考有关事项安排 1、操作技能类与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3、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五、关于补考申报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六、关于培训资质调整和补贴培训签约 1、对上述调整职业名称的项目,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对培训机构专业资质和补贴培训项目名称作相应调整,各区县 篇三:2-附件一-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目录-6 附件一 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 一、职业资格鉴定项目 (一)制造与工程 1. 车工(五、四、三、二、一级) 2. 长度计量员(五、四、三、二、一级) 3. 电工(五、四、三、二、一级) 4. 电焊工(五、四、三、二、一级) 5. 电火花成形机床操作工(五、四、三级) 6. 电火花线切割机床操作工(五、四、三级) 7. 电切削工(二、一级) 8. 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 9. 工具钳工(五、四、三、二、一级) 10. 工业废水处理工(五、四、三级) 11. 锅炉操作工(五、四、三、二级) 12. 化学检验员(五、四、三、二、一级) 13. 机修钳工(五、四、三、二、一级) 14. 机械产品检验工(四、三、二、一级) 15. 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三级) 16. 冷作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