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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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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方法  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方法的相关参考范文,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方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开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  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方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开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奖学金名称  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等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又分为"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参评对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在我校注册并连续学习1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校(院)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及各部干事;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及各部干事;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校(院)学生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校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学生自律组织干部;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学生党总支或学生党支部委员。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同时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第1名且等次为优秀  2、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必须到达国家或学校规定的最低资格线其中,外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相应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或到达国家或学校规定的最低资格线;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分别由相关学院提出外语资格线标准,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3、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4、?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到达良好及以上  (二)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必须到达国家或学校规定的最低资格线其中,外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相应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或到达国家或学校规定的最低资格线;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分别由相关学院提出外语资格线标准,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2、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评出,享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者,其综合素质测评等次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4、?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到达合格及以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本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含半年);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效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  3、敢于坚持原那么,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4、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根底,在学生中威信高;  5、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6、?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到达合格及以上。

        (四)单项奖  1、单项奖设:学科竞赛奖、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道德风气奖、文学艺术奖等;  2、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可根据情况设立其它类单项奖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一)本学年内受纪律处分者,或受留校观察处分尚在观察期者;  (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或操行评定等级为"差";或"不及格者";;  (三)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或奖学金评定中弄虚作假者;  (四)留、降级或跟班试读者;  (五)无故欠费者  第五条各类奖学金的控制比例及额度  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比例≤1‰奖励金额2500元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励金额1500元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7%奖励金额1000元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2%奖励金额5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金额150元  单项奖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100元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机构  学校成立评优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各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成立院级评优领导小组  第七条奖学金评定时间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  (一)非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初至10月初;  (二)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第四学年(或第五学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第八条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  (二)各班在完成学年总结鉴定工作的根底上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三)由班主任(员)、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奖学金评比条件和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上下,严格按比例依名次确定初评名单,由班主任(员)签字后,上报所在学院评优领导小组;  (四)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及个人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即确定正式名单报学生处,对于特等奖学金申报者,各学院还须将个人书面申报材料同时上报学生处;  (五)学生处对各学院评选结果及特等奖学金申报者的个人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六)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经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七)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向学院和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学院和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学生质疑后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自接到质疑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作出答复  第九条表彰形式及奖学金发放方法  (一)奖学金经费实行由学校统筹、校院分层实施的管理方法。

        1、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从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名单中推荐,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在全校总比例控制范围内确定表彰名单;因比例或条件限制,不能获特等奖学金者,列入一等奖学金名单  2、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和由学院表彰的单项奖(7%)及学院(年级、)学生干部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核定的名额评比上报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3、校学生会(团委)等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由学校表彰的单项奖(1%),由学生处(团委)直接组织评比后,上报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二)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经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三)每学年以学院为单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所有获奖者除颁发相应额度奖学金外,学校均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条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按?三峡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及奖励方法?执行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等其它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及奖励分别按?三峡大学"国家奖学金";评比及发放方法?、?三峡大学"湖北省政府奖学金评比及发放方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结果由学院负责记入?三峡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本方法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原?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方法?(三峡大学字1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方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end--  三峡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方法  第一条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根底,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新生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第三条新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5000元和2000元  第四条学校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广泛社会影响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可获颁2万至5万元校长奖学金  第五条新生奖学金奖励名额根据当年新生奖学金经费预算设置,一、二、三等奖的经费比例为15%、30%和55%  第六条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根本条件:高考成绩到达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录取线35分及以上  2.排序规那么:以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的相对排名为序,即:新生高考成绩位次/所在省份该类考生总人数*100%  第七条湖北籍新生各奖项的获奖比例依据当年所占新生人数比例确定  第八条评定程序  1.招生及就业指导处根据新生高考成绩提供建议名单  2.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3.公示奖励名单  4.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

        第九条本方法中所述的高考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新生奖学金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发放获奖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者须退还新生奖学金  第十一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三峡大学新生奖学金发放方法(修订)?(三峡大招毕3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贸易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全面开展的良好风气,促进广阔学生创先争优,鼓励广阔同学比、学、赶、超,促进其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日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二、评定依据  根据学习成绩与操行考核综合评定  三、评定条件  1.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出色,师生公认,各方面表现优秀),或为学校、社会作出重大奉献者,该奖项的获得者由学校确定  2.一等奖学金: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思想品德优秀,无任何违纪行为;考试、考查课成绩均应在90分(优秀)以上,操行考核在95分以上。

        3.二等奖学金: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各方面能起带头作用,思想品德优秀,无任何违纪行为;考试、考查课成绩均应在85分(良好)以上,操行考核在90分以上  4.三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各方面能起带头作用,思想品德优秀,无任何违纪行为;考试、考查课成绩均应在80分(良好)以上,操行考核在90分以上  四、评定程序  1.奖学金的评定以教学班为单位,按照条件,班主任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组织评比条件根本等同时,贫困生优先  2.各在规定时间内把奖学金评比结果送学生处审核,符合条件的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各等级允许空缺,不可向下调剂  3.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公示  4.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五、评定等级及金额  等级比例金额  特等奖1000元/人  一等奖5%300元/人  二等奖10%200元/人  三等奖15%100元/人  学期考核A等前六名的,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5%;学期考核C等,三等奖学金比例减少5%  六、其他  1.奖学金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人情顾  2.奖学金应用于正常学习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那么,取消其荣誉。

        3.学期内有抽烟、酗酒、打架、考试作弊、旷课等严重违纪者,或受行政处分未撤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4.本方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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