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制度.docx
3页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制度 学生养分改善计划物资选购制度 一、中心小学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养分改善计划物资选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少于9人由领导小组负责食品选购配送及招投标和经费使用等工作全面负责 二、学生养分改善计划物资选购人员要求 1、单次总额或单次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选购,由选购单位不同处室的2人以上共同进行 2、单次总金额或单项金额在500元(不含500元)--5000元的选购,由学校不同处室的3人及以上共同进行并在发票上签名 3、单次总金额或单项金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的选购,由学校的行政、党支部、工会、后勤、教务处等共同进行并对选购的全过程作具体的书面记录,相关人员在书面材料上签字,书面记录随发票及验收单一并报账 三、供应商达下列基本要求,方能签订购销合同 1、诚信经营,重合同守信用经营者为人老实,注意产品质量,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违反承诺,不违反合约 2、合法经营,安全卫生供应商必需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3、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产品质量牢靠,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或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4、接受监督,服务周到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学校监督,按要求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售后服务态度好,服务周到 5、送货有保障必需保证能按要求把食品送到各完小,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四、选购过程管理要求 1、首次选购由选购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厂家或供销商处实地查看,每完小至少有一人参与查看,一般查看不得少于三家依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评确定一家,签订购销合同今后需更换供应商,根据本款执行 2、选购食品,必需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3、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供应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觉即将过期,学校应准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4、各完小所需学生养分改善计划食品和用餐食品,由各完小按养分餐每天3元的标准测算后,上报中心小学物资选购领导小组 5、选购的学生养分改善计划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奇,价格合理,并按各完小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选购(每月选购一次),商家直接按中心小学物资选购领导小组供应的食品数量,按完小分装运往各完小验收、签字(不少于2人)方可结账付款,运输费用由商家担当,运输途中如有损坏,污染的食品学校不担当。
五、选购纪律要求 1、严禁选购人员收受供应商财物 2、严禁进行不正值交易行为 3、严禁选购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薪酬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