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视纪录片的发展及其政府政策.docx
7页韩国电视纪录片的发展及其政府政策 一 电视纪录片的开创时期1956年5月12日,随着HLKZ[1]的第一波电波的发射,韩国的广播电视历史就开始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电视纪录片的发展直接继承了纪录电影的经验;而在韩国,相比电视剧、娱乐节目等其他类型的节目,纪录片在制作方面没有任何经验,人力和物力的匮乏也是导致电视纪录片发展滞后的原因之一早期的电视台注重娱乐节目,偏重商业性编排路线,因此电视纪录片节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能搞活同时,由于没有与新闻报道等节目明显的区分,使得这一时期电视纪录片的地位相对较低韩国是世界上第15个、亚洲第4个开设电视台的国家刚刚开播的时候,每天播放时间只有2~3个小时,其中大部分是外国影片,国内制作的节目几乎都是在摄影棚拍摄的话剧和唱剧电视台开播一年以后才开始出现新闻报道,但也是以美国文化院提供的《自由新闻》和英国大使馆提供的《伦敦电视新闻》为主为弥补财政亏损,从1963年1月1日起,电视台开始播放广告,由此增加了外国电影和娱乐节目的比重,电视台更加没有余力来制作纪录片在此背景之下,1964年8月31日播出的《摄像机的焦点》是KBS[2]成立三年之后第一次播出国内自主制作的电视节目。
当年的《韩国放送年鉴》[3]对此做出了如下的叙述:该片是KBS唯一的自制电视节目,克服了诸多困难后,开始制作了15~20分钟的纪录片为增加对政府的信赖感和构建健康的社会氛围,以政府的建设事业和社会美谈及其他社会重要活动为重点制作并播放这时期播出的电视片有《工作的年份》、《第二汉江大桥》、《海鲜市场的一天》、《李承晚》等虽然栏目只播出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也有作为政府宣传片的局限性,但作为韩国第一次自主制作的黑白胶片影像为韩国电视纪录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个可称为电视纪录片鼻祖的节目是《摄像机的眼睛》1964年12月7日,伴随着DTV[4]的创立,每周日晚7:15播出,时长15分钟1965年发行的《韩国放送年鉴》所述如下:“报道国内发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意图唤醒舆论氛围;全部用胶片制作的节目,选定某一主题后采访拍摄相应影像证据并剪辑制作电视纪录片由此看来,该节目具有新闻报道的特点制作手法上与过去的“纪录电影”的概念不同,强调相比银幕更适合于电视机播出的纪录片特点,“电视纪录片”[5]的这种类别概念逐渐形成此后KBS、MBC[6]、TBC等国内电视台制作了许多纪录片节目,但是由于人力和物力不足,以及缺乏制作经验等原因,各个节目存在的时间都不长。
例如,KBS的《我江山我故乡》、《我故乡新乡村》、《我故乡万岁》等节目频繁更名并最终消失但是,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还有继续坚持到底的优秀作品,《人的胜利》、《韩国的美》是其中的代表《人的胜利》是KBS制作的关注最长寿人物的纪录片1970年开播,持续播放了10年《KBS年鉴》中说:“(该作品是)以为社区居民和国家争先努力的基层骨干为主题,描写人物献身精神和成功之路的人物纪录片该节目虽然制作条件有限,但作品开始还是获得了国际上的认可1969年的作品《音的诞生》首次在海外获得了ABU[7]特别奖,1972年另外一部作品同样获此殊荣《韩国的美》1975年春季改编后开播,该节目着重展现韩国文化遗产1976年4月更名为《韩国的再发现》,后持续播出到了1980年,在1987年以《韩国再发现》为名再次开播,同时HDTV广播以《韩国的美》命名播放,该节目是文化类纪录片的代表性作品TBC电视台播出《摄像机的眼睛》以后,1967年出版了《TBC白皮书》,1968年开始了混合胶片和座谈形式的《非虚构文学作品系列》,在1970年4月中断后以《摄像机无色眼镜》来代替《TBC白皮书》为韩国的电视纪录片带来了三个重要的变化。
第一是把播出时间延长到了60分钟当时制作15分钟还比较困难,时间上的延长增加了纪录片的内容容量,同时为了填充60分钟的内容还需要深层地采访第二是起用了主持人,相对于以配音为主的节目,主持人为节目注入了新闻性质的形象第三是选择了当时报道困难和具有争议的题材1967年8月19日播出的《李承晚》展现了前总统李承晚的相反的两面世界交替剪辑资料画面和人物采访的方式也是当时的创新该节目还播出过《大学》、《刑侦》、《》、《圣诞节》、《越南战争》等作品MBC在设立之初,由制片人和摄像师等十多人组成了纪录片组,很重视纪录片制作所占的比重每日播出10分钟的《高角地》、30分钟的《韩国的面貌》《MBC报道》、《韩国影像》和《记录11》等胶片制作的节目占据了电视台的黄金时段,但都比较短命《MBC报道》(除星期一之外,每日20:50~21:00播出)把日常生活当中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以及韩国社会的主要问题用现场报道的形式记录了下来这节目从两方面吸引了观众:一个是现场报道,体现了胶片记录的特点;另一个是从群众的立场来观察问题,拉近与观众的距离但这些节目都只坚持了一段时间就停播了二 政策性推动期韩国广播电视的初期,电视台编排当中纪录片的播放比例微乎其微,依然是电视剧、秀、搞笑等娱乐节目占据主导地位。
MBC和TBC等商业性电视台之间的竞争加剧了这一趋势电视的影响力大为增加,1961年KBS成立之初,韩国才有2万台电视机,10年后达到了64万台,1976年剧增到了250万台每2.7个家庭当中就有1台的普及率不仅使得电视机成为生活必需品,而且也使电视成了最有影响力的媒体随着广播电视影响力的增加,对娱乐节目为主的电视节目的批评也逐渐增多,最终政府开始干涉1976年1月12日政府强制要求KBS、MBC、TBC三家电视台在晚上20:00黄金时段播放社会教养节目,甚至制定了各个星期的节目主题,如青少年教育、新村建设、国防等三家电视台对《人的胜利》(KBS)、《人类万岁》(TBC)等纪录片节目每周设定主题,还制作了《朝鲜的紧张》、《话说青春》、《祖国的盾牌》、《今日经济》等新节目,这些节目逐渐发展转变为纪录片形式MBC从1976年秋季改版开始去除了星期类抬头名称,更名为《今天与明天》后增加了纪录片,次年4月名称改为《摄像机出动》后全部以纪录片形式播放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政府的强制政策反而成了纪录片发展的巨大契机1975年德国制造的施蒂恩伯克(Steenbeck)编辑器的使用使得制作大型系列片成为可能。
在此背景下,KBS制作了每集60分钟共5集的系列大型纪录片《6.25,我们来见证》以彩色胶片制作的《韩国再发现——草坟》(KBS)在欧洲的纪录片比赛当中获得了特别奖,这使得纪录片在韩国的广播电视界稳固了自己的地位这种政策上的编排不仅使得韩国纪录片数量不断增加,而且制作质量也有所提高20世纪70年代是韩国电视纪录片的黎明期又是飞跃期,按类型分类如下1)时事报道纪录片:《摄像机探访》(KBS)、《摄像机的眼》(TBC)、《摄像机出动》(MBC)等2)人物纪录片:《人的胜利》、《人类万岁》等3)自然文化纪录片:《韩国的美》、《韩国的再发现》等4)地方风物纪录片:《我江山我故乡》、《新村新心》、《好好活着吧》等5)历史纪录片:《实录30年》、《纪录片韩国30年》等这些类型当中《韩国的美》和《韩国的再发现》等纪录片以韩国的自然、传统、历史等作为素材,成为自然类纪录片的鼻祖三 现在的纪录片政策基于言论自由原则,韩国文化内容(Content)[8]遵循自由地制作和编排的原则在各个文化领域,在内容的制作和编排过程中,重视各种媒体机构的自律和创意,国家层面的管理在最小化的范围内发挥影响由于广电媒体,尤其是电视,其内容对观众舆论的形成和国家精神文化建设影响巨大;同时,由于各个媒体机构均衡发展和扶持文化产业的需求,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必要的管制,并且以具体的政策落实。
韩国的广播电视市场主要以KBS、MBC、SBS、EBS[9]四家媒体为主虽然也有独立纪录片频道以及有线电视当中的纪录片专门频道,但是观众平时接触的纪录片仍然主要由地方电视台制作播出因此,针对包括纪录片在内的电视内容所制定的政策,跟地方电视台有紧密的关系,该政策也把重点放在电视台上韩国的纪录片相关政策是电视内容政策当中的一部分一般来说,韩国纪录片较为强调纪录片的公益性和教育性功能,所以,纪录片相关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纪录片的编排或直接支援纪录片制作伴随内容的生产和流通逐渐占据文化产业当中一个新的重要地位,这种趋势也在逐渐加强一)规制以及执行机关在韩国,包括纪录片在内的电视内容的生产和流通受制于广播法及其施行条例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由国家机关——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和文化体育观光部来负责执行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KCC,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成立于2008年,是韩国总统直属机关KCC以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会(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为原型,代替1981年开始规制广播业务的广播委员会,并添加了通信业务扩大职权范围。
委员会致力于积极应对广播和通信的融合潮流,促进广播和通信业的均衡发展,保障广播的自由性、公共性和公益性,同时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其职权包括颁发广播通信的业务许可,以及制定各种相关政策其下另设置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以审议、决议上述政策另外,广通委也设置电波研究所、中央电波管理所等机构KCC直接向总统负责,共设有1名委员长及4名常务委员文化体育观光部(MCST,Ministry of Culture,Sports,and Tourism)是负责韩国的文化、体育、旅游以及国家宣传工作的中央行政机关文化体育观光部直接支援纪录片的内容制作二)规制法规1.广播法最新版本的韩国的广播法的第69条规定:电视台编排电视栏目和节目的时候,需要注意公正性、公共性、多样性、均衡性以及实事性规定电视媒体机构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题材之间保持题材均衡把电视栏目和节目分类为新闻、教育、娱乐三类,并且要求协调各类栏目和节目之间的编排另外,禁止主要收视时间段[10]倾斜于特定领域在韩国社会中普遍认为纪录片应该具有公益性和教育价值法规当中的公正性、公共性、多样性、均衡性、实事性等要求也较好地适用于纪录片在韩国,纪录片分为教育类或新闻类。
广播法中规定的编排规制在实施条例中得到了更具体的体现2.广播法实施条例广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娱乐栏目和节目在整个播出时间当中不得超过50%韩国电视广播市场日益商业化,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得到更高的收视率,电视台会偏重于综艺性和电视剧内容实施条例的规定制止了电视节目娱乐化的倾向在2001年3月20日条例修正之前编排的比例更为具体,此后只规定了娱乐栏目和节目要低于50%,并明确了具体的分类标准新闻类:整个播出时间的10%以上;教育类:整个播出时间的30%以上;娱乐类:整个播出时间的50%以下在韩国,除了时事以及题材轻松的纪录片以外,传统的纪录片在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等资源与其收视率、广告收入等可视化的产出方面与娱乐内容相比差距比较大如果没有此类规制的话,商业性电视台会偏重编排娱乐节目和栏目因此,这种规制为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提供了保障三)纪录片制作扶持韩国政府用法规来保障纪录片等教育类内容的编排,同时也支援广播内容的制作,其中纪录片制作支援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如上所述,纪录片的投入产出比例较低,导致各电视台不太愿意制作纪录片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国家机关用电视内容制作支援的名目直接支援纪录片的制作费用。
1.韩国传媒振兴院“振兴广播通信产业”是韩国传媒振兴院(KCA,Korea Communication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