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规定.docx
12页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规定附件 1:危险化学品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合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藏公司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之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火热表面的特别规作业,主要包含:a) 各样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样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样金属切割作业b)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c)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品、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余作业d)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暂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 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地区的场所动火作业波及进入受限空间、暂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别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1 / 122 分工与职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察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举措落真相况的监察、检查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和审察吹扫、办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敦促、协调换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剖析工作。
公司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和审察安全作业方案,敦促和检查施工单位拟订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举措;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加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拟订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办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举措;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动火作业人职责动火作业人应拥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动火作业人应严格履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 (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举措不落实不动火;对不切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动火监护人职责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认识动火地区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习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办理;有办理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2 / 12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查核合格并获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 ,做到持证上岗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举措,检查动火现场状况监护人应佩带显然标记,动火过程中不得走开现场,确需走开时,应回收《动火安全作业证》 ,暂停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样状况应实时采纳举措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切合,或动火安全举措不落实,有权遏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样状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履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止时,有权回收《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刻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司报告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动火部位负责人的职责、动火剖析人的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的职责可联合本公司管理实质及参照AQ3022-2008的有关内容增补拟订3 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别状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其余基础高升一级特别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转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余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掉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3 / 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之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所有泊车,装置经冲洗、置换、剖析合格并采纳安全隔绝举措后,依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公司内,除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之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地区,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地区内,禁止设固定动火区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工段长(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要素进行辨别,拟订相应的安全举措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微风险见告,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微风险见告确认卡》(见附件 2)特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举措,审察合格,经公司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4 / 12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举措,审察合格,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公司波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察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同意。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举措确实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举措对应选项内划“√”此中, 1、2、 3 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署名;4、 5 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署名; 6、7 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署名;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署名;其余增补安全举措依据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署名动火作业波及到其余管辖地区时,由所在管辖地区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察合格后,在“有关单位建议”一栏会签,并有两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举措,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一定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署名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 并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现场查收,合格后在 “完工查收”一栏署名5 动火剖析及合格标准5 / 12公司应成立气体取样检测剖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剖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满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剖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般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别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该大于仪器有效偏差范围。
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剖析单要注明取样地点和取样时间动火剖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剖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完全隔断地区内分段剖析;在设备外面动火, 应在不小于动火点 10m范围内进行剖析动火剖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该超出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出 30min 应从头剖析;每天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剖析;特殊动火作业时期应随时进行监测动火剖析合格标准:a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b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c )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该大于23.5%;d )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付其浓度进行监测剖析浓度超出《工作场所有害要素职业接触限值》 ()规定的,应采纳相应的安全举措,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余安全举措”6 / 12一栏注明剖析报告单一定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6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付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要素进行辨别,拟订相应的安全举措。
作业前,应付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要素及相应的安全举措;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备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e)有关的事故事例及经验、教训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以下工作:a)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断、冲洗、置换,并确认知足安全作业要求;b )对放射源采纳相应的安全处理举措;c )对作业现场所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d )腐化性介质的作业场所装备人员应急用冲刷水源;e )夜间作业场所设置知足要求的照明装置;7 / 12f )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认识和熟习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举措,熟习应抢营救器械的地点和散布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波及的设备、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切合以下要求:a)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通畅,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洁净;b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备应完好、坚固,采纳的暂时设备应保证安全;c)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纳有效防备举措,并设警告标记;夜间应设警告红灯,并采纳安全电压;d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备器具、消防器械、通信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暂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切合作业安全要求。
超出安全电压的手持式、挪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一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业前应消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四周的物品,或采纳其余有效安全举措,并装备消防器械,知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动火点四周或其下方的地面若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剖析并采纳清理或封盖等举措;关于动火点周围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纳隔绝举措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藏设备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完全隔绝,并进行冲洗、置换,剖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8 / 12制没法进行冲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在有可燃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纳防火隔断举措动火作业时期,距离动火点30m内不该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 15m内不该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该同时进行可燃溶剂冲洗或喷漆作业铁路沿线25m 之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经过或逗留,应立刻停止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搁置并采取防备倾倒举措,氧气瓶与之间距不该小于5m,两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该小于10m,并应布防倾倒、防晒设备。
特别动火作业,在切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切合以下规定:a) 在生产不稳固的状况下,不该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 应早先拟订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举措,必需时安排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 动火点所在车间应早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动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样状况下能实时采纳相应举措;d) 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优秀;e)公司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举措的落真相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微风险见告确认卡》签字9 / 12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带切合要求的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