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_油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2012版.pdf
41页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编号编号:: ((X X))XKXK13-01813-018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1717)) (油墨产品部分)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919 日日公布公布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919 日日实实施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I 目录 1总则 1 2工作机构 1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 4许可程序 3 4.1 申请和受理 3 4.2 企业实地核查 4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5 4.4 审定与发证 5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5 5审查要求 5 5.1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5 5.2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6 5.3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9 5.4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定期检验项目 9 5.5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0 5.6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10 6证书和标志 12 6.1 证书 12 6.2 标志 13 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14 8监督检查 14 9收费 15 10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5 11附则 15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16 附件 2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办法. 18 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31 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汇总表. 32 附件 5 检验报告. 33 附件 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37 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1 危险化学品产品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油墨产品部分) 1总则 1.1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34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 局令第 130 号) 、《关于摩托车头盔等 11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 告》(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第 89 号公告) 、《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质检监[2006]413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划分为 1 个产品单元、3 个产品品种(见表 1)本 实施细则适用于含一级、二级易燃溶剂的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不包括已实施许 可证管理的防伪油墨产品 表表 1 1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生产方式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生产方式 单元单元 序号序号 产品单元产品单元品种序号品种序号产品品种产品品种生产方式生产方式 1印刷油墨 1软管滚涂油墨 生产、分装2凹版塑料薄膜表印油墨 3凹版复合塑料薄膜油墨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 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 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 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实施动态修 订 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 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 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 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 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2 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 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 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实 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 16 号楼 518 室 邮政编码:100723 :010-84885009010-84885418010-84885339 :010-84885009 电子信箱:hgscb5009@ 联 系 人:陈瑞英孙琳 2.3 为了便于管理,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下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 产许可证审查部涂料产品审查分部(简称危险化学品涂料分部) 。
危险化学品涂料分部设在中化化工 标准化研究所,配合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起草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危险化学品油 墨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 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涂料产品审查分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涂料产品审查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3 号化信大厦 A 座 309 室 邮政编码:100029 :010-6424296064261800 :010-64242960 电子信箱:wxhxpxkz@ 联 系 人:周玮 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油 墨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5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 产品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 动态调整。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 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3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5.2、附件 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1、附 件 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 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7.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 (国发[2005]40 号)、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和《部分 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列入淘汰类项目为:(1)300 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 污染的除外);(2)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
3.7.2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 号)规定,对于生产列入表 1 内产品的企 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可提供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 别”栏填写“危险化学品”,“产品名称”栏填写“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单元”栏按表 1 的 “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栏按表 1 中“产品品种”和“生产方式”栏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 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 根据 3.7 条国家产业政策及《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 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 号)的有关规定,凡申请涉及产业政策产品的企业应 提供产业政策证明文件原件。
4.1.1.5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获证企业名称 变更、迁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提供新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1.1.6《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书电子文本(Excel)》(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下载) 4.1.1.7《危险化学品销售渠道和产品流向明细表》 4.1.1.8 县级(含)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复印件 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4 4.1.1.9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4.1.1.10 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 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 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 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