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宣贯结构专业.ppt
6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 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1.0.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1.0.4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城乡建筑部颁发的相关规定[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1.0.6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1.0.9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 方案设计2.2.4 结构设计说明1 .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2 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3)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4)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4 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从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3)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施或试验方法;4)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n n5 5 基础方案基础方案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
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6 6 主要结构材料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处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钢绞线或高强钢处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 (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支座、阻尼器等) )的说明等的说明等7 7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是否需进行风洞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 工程概算书[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5 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6 概算书(可单独成册)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依据 1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2.3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2 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3.2.4 设计特点 1 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2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 5 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注: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3.5 结构专业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计算书3.5.2 设计说明书 1 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的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 设计依据:1)主题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律的书面要求;7)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5)地下室防水等级;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4.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有关设计参数;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5)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6 地基基础设计1)工程地质和姝水文地质情况,应包括各主要图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2)基础选型说明;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础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处理要求;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5)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及保护措施;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7 结构分析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2)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标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
8 8 主要结构材料主要结构材料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度钢丝种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度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类、钢材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9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 1)必要时应对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必要时应对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验、节点试验等;2 2)进一步的地质勘查要求、试桩要求等;)进一步的地质勘查要求、试桩要求等;3 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4)对需要进行抗震专项审查和其他专业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3.5.3 设计图纸1.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2.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3.结构主要或关键性的节点、支座示意图。
4.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3.5.4.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1.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4.1.2 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编制]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4.4 结构4.4.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4.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4.4.3 结构设计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写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较为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分的图纸中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 8)对于超高层建筑,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9)采用桩基础时,应有试桩报告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或基岩载荷板试验报告(若试桩或试验尚未完成,应注明桩基础图不得用于实际施工); 10)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截面尺寸标记说明; 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 4.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几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 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3)楼(屋)面活荷载; 4)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形系数、风振系数等); 5)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 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 7)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等 7.主要结构材料 1)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2)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3)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 4)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钢结构所用的材料见本条第10款 8.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基土的冰冻深度等; 2)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等; 3)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4)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 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6)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围。
9.钢筋混凝土工程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 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 3)预应力构件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构件张拉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 4)预应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等)、必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 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都要求; 8)预留控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 9)防雷接地要求 10. 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 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要求;必要时提出其他要求,如强屈比、Z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货状态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面处理方法、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 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管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 7)压型钢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 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 9)钢构件制作要求; 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的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类型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维护要求; 12)钢结构主体与围护结构的连接要求; 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
11.砌体工程 1)砌体墙的材料种类、厚度,填充墙成墙后的墙重限制; 2)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梁、柱、剪力墙的连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3)砌体墙上门窗洞口过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4)需要设置的构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图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12. 检测(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要求; 2)大跨度结构及特殊结构的检测或施工安装期间的监测要求; 3)高层、超高层结构成根据情况补充日照变形观测等特殊变形观测要求 13.施工需特别注意的问题4.4.4 基础平面图 1.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图;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 2.标明砌体结构墙与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混凝土结构可另绘结构墙、柱平面定位图,并注明截面变化关系尺寸 3.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4.需进行沉降观测时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 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上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
6.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及桩编号;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定位平面图7.当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置换桩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值等有关参数和检测要求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基础设计方应对经处理的地基提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应的检测要求4.4.5 基础详图 1.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2.扩展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基础垫层,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等3.桩基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桩详图包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配筋、预制桩的接头详图,并说明地质概况、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 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剖面、垫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4.筏基、箱基可参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但应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
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 5.基础梁可参照现浇楼面梁详图方法表示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用列表方法表示 4.4.6 结构平面图 1.一般建筑的结构平面图,均应有各层结构平面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图(钢结构平面图要求见第4.4.10条),具体内容为: 1)绘出定位轴线及梁、柱、承重墙、抗震构造柱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和楼面结构标高; 2)采用预制板时注明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底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洞口过梁的位置和型号、梁底标高; 3)现浇板应注明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的配筋图,必要时应将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绘局部剖面,有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绘详图;必要时尚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电梯间机房尚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 4)砌体结构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 5)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 6)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预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女儿墙或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 7)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
2.单层空旷房屋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应有以下内容: 1)构件布置应表示定位轴线,墙、柱、天桥、过梁、门樘、雨篷、柱间支撑、连系梁等的布置、编号、构件标高及详图索引号,并加注有关说明等;必要时应绘制剖面、立面结构布置图; 2)屋面结构布置图应表示定位轴线、屋面结构构件的位置及编号、支撑系统布置及编号、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有关的说明等4.4.7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1.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 1)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梁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的纵剖面图);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张拉要求; 2)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 3)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 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 5)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 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7)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两幅平面绘制; 8)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尤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 9)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
注: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 2.预制构件应绘出: 1)构件模板图应表示模板尺寸、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张拉端、锚固端等; 2)构件配筋图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箍筋直径与间距,配筋复杂时宜将非预应力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位置、数量等; 3)需作补出说明的内容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预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4.4.8 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可引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详图) 2.预制装配式结构的节点,梁、柱与墙体锚拉等详图应绘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定位关系、构件代号、连接材料、附加钢筋(或埋件)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并注明连接方法以及对施工安装、后浇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等 3.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4.4.9 其他图纸 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梯梁、梯板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 2.预埋件。
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焊接要求 3.特种结构和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管架、地沟、挡土墙、筒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平面、特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性能4.4.10 钢结构设计施工图 其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进行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的要求钢结构制作详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其设计深度由制作单位确定钢结构设计施工图不包括钢结构制作详图的内容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钢结构设计总说明 以钢结构为主或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较多的工程,应单独编制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第4.4.3条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有关钢结构的内容 2.基础平面图及详图 应表达钢柱的平面位置及具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连结构造详图 3.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 应注明定位关系、标高、构件(可用粗单线绘 制)的位置、构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等;必要时应绘制檩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杆及腹杆平面图和关键剖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杆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编号及型式和尺寸。
4.构件与节点详图: 1)简单的钢梁、柱可用统一详图和列表法表示,注明构件钢材牌号、必要的尺寸、规格,绘制各种类型连接节点详图(可引用标准图); 2)格构式构件应绘出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或立面展开图(对弧形构件),注明定位尺寸、总尺寸、分尺寸,注明单构件型号,规格,绘制节点详图和与其他构件的连接详图; 3)节点详图应包括:连接板厚度及必要的尺寸、焊缝要求,螺栓的型号及其布置,焊钉布置等4.4.11 建筑幕墙的结构设计文件 1.按有关规范规定,幕墙构件在竖向、水平荷载等作用下的设计计算书 2.施工图纸,包括: 1)封面、目录(单另成册时); 2)幕墙构件立面布置图,图中标注墙面材料、竖向和水平龙骨(或钢索)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 3)墙材与龙骨、各向龙骨间的连接、安装详图; 4)主龙骨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详图及连接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 注:当建筑幕墙结构设计由有设计资质的幕墙公司按建筑设计要求承担时,主体结构设计人员应复核与幕墙相连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幕墙本身及幕墙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件的安全性由建筑幕墙设计单位负责)。
4.4.12 计算书 1.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明;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 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2.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 3.采用结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 4.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谢 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