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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技项目(课题)预算管理工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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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42588510
  • 上传时间:20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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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青海省科技项目(课题)预算 管理工作指南为保障我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编制、评估评审、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等各管理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使科技经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按照《青海省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指南第一部分 概预算编制一、项目(课题)概预算的作用一、项目(课题)概预算的作用(一)项目(课题)概算是确定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投入规模的依据项目(课题)概算经过咨询评议后,作为项目(课题)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课题)总预算的重要依据二)项目(课题)预算是确定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期内经费安排的依据,是项目(课题)各任务间合理分配和使用经费的基础项目(课题)应根据概算,结合确定的研究任务编制预算经过评审后的项目(课题)预算,将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课题)概预算申报二、项目(课题)概预算申报2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是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如下程序组织编报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一)项目(课题)概算:由申报单位结合项目(课题)任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组织填报《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中的经费概算,省科技厅结合项目(课题)立项评审,对项目(课题)概算进行咨询评议。

      二)项目(课题)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概算咨询评议结果,按照《青海省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单位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填报《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内容,说明经费来源、计算依据,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项目(课题)预算评估评审三、项目(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三、项目(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直接费用和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31、 、设备费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设备购置费支出比例应控制在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 30%以内,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单价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 3 家以上报价单。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中不得列支设备购置费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预算;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预算原则上,专项经费中不得编报常规通用设备和办公设备以及办公室、实验室维修改造费如果作为少量实验室设备更新,其预算数量也不宜过大,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理由及测算依据专项经费购置设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当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2、材料、材料费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及办公材料不得从专项经费中列支3、 、测试测试化化验验加工加工费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4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编制预算时需明确测试化验加工的单位及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的内容,并附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如果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是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编报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但不应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而应按测试、化验、加工的实际成本进行测算;如果不是独立进行经济核算单位,不能单独编报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设备费、材料费、劳务费等相关科目中编报。

      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4、燃料、燃料动动力力费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以及开展野外研究发生的汽车租用费、燃油费等日常管理发生的水、电、气、燃料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得在本科目重复列支或分摊单独计量是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可以通过装表计量,或可以按其标注的单位时间平均消耗及预计运行时间计算计量5、差旅、差旅费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5市内交通费用等专项经费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并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实行总额控制,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 10%,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5%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差旅费等应列入本科目预算,而不应列入会议费预算;项目(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可以在本科目中编报科学考察费,但需在预算说明中详细说明科学考察任务的内容、地点及测算依据等。

      6、会、会议费议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课题)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应当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由专项经费列支的会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如前期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且支出比例不应超过专项经费的10%;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举办的一般性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应由专项经费列支;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会议费支出比例不得超过专项经费总额的 30%会议费严禁编报招待费、礼品费、旅游费等支出;项目(课题)组举办的与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会议的费用可列入本科目7、合作、合作协协作研究与交流作研究与交流费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项目(课题)研6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青工作的费用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本科目预算,而不应列入差旅费或会议费预算8、出版、出版/文献文献/信息信息传传播播/知知识产权识产权事事务费务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以及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文献检索入网等费用。

      购置单价 10 万元以上的专用软件,需提供 3 家以上报价单原则上,专项经费中不得编报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费用,日常移动和办公固定通讯费,以及专利维护、研究生论文答辩等费用;专项经费不应编报属于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的资料、软件购置等预算9、 、劳务费劳务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包括项目组成员中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临时聘用且与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临时聘用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等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周期内专门为该项目(课题)聘用的人员,单位长期聘用的或者签有长期劳7务合同的人员不属于劳务费支持范围劳务费支出比例应控制在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 10%以内,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中劳务费支出比例不应超过专项经费的 30%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课题)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合理测算,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补助可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不得列支社会保险补助。

      10、 、专专家咨家咨询费询费: :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工作人员项目(课题)组举办咨询会发生的咨询费应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不应在会议费中重复列支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 1、2 天为 500-800 元/人天,第 3 天及以后为 300-4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 1、2 天为 300-500 元/人天,第 3 天及以后为 200-300 元/人天以通信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0-100 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80 元/人次11、其他、其他费费用用:指项目(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如财务验收审计费用、土地租赁费、临床试验费、入户调查费、青苗补偿费、相关基本建设费等)其8他费用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项目(课题)任务中有培训内容的相关培训费、与研究任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前述费用之外的支出可列入本科目预算;但不得编报项目(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费用。

      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10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 13%;超过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0%;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7%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 5%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对间接费用总额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并在预算中予以明确;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课题)经费中重复编报相关费用如在燃料动力费中编报日常9水、电、气、暖消耗;在材料费中编报一般性办公用品;在其他支出中编报管理费等四、项目(课题)合作单位经费分配四、项目(课题)合作单位经费分配对于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研究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经费预算中须详细说明所有参加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且外拨经费不得超过专项经费的 50%。

      各承担单位名称、承担的任务及任务负责人等信息应与确定的项目(课题)预算保持一致五、其他经费来源说明五、其他经费来源说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需详细说明除专项经费以外各种渠道自筹资金的来源、用途以及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自筹资金的落实能力自筹资金需提供出资证明第二部分 概预算评估评审一、概预算评估评审程序一、概预算评估评审程序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技项目(课题),引入概预算评估评审机制概算评估评审工作结合项目(课题)立项工作同时进行,其结果将作为确定项目(课题)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单独组织, 按照规范程序和公允的标准对项目(课题)预算来源和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判,并出具相应的评估评审意见每个项目(课题)的预算评审专家不少于 5 人,评审时根据每个专家的评审意见形成整体的预算评审意见,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项目(课题)资助经费额度10二、概预算评估评审原则二、概预算评估评审原则概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课题)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一)政策相符性项目(课题)预算应符合国家财务政策和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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