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炼油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办法.docx
8页1 总则炼油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办法1.1 目的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废弃拆除或处置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拆除、处置过程中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1.2 规范内容界定1.2.1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装置是指油气处理装置、 炼油化工装置;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设施、储运设施、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1.2.2 本办法所称的拆除工程是指对现有的装置或设施进行拆除的工程或项目,可分为全部拆除和局部拆除(不含日常维修零部件拆除) 1.2.3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各分(子)公司、控股或负责管理的合资公司2 组织管理与职责2.1 企业是拆除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业务主管部门,落实专业安全监管责任2.2 已进行资产转让、移交的,受让方是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单位,其安全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2.3 施工单位是拆除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对拆除工程的安全负总责2.4 拆除工程监理单位及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实施管理,并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承担监理或监督责任。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总体要求3.1.1 装置、 设施拆除工程纳入企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 ”范畴进行管理3.1.2 拆除工程现场的消防通道、 行车通道及应急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拆除应为最后工序,消防水系统在施工 期间应保证正常运行3.1.3 企业应保障拆除装置、 设施周边环境满足拆除安全要求3.1.4 企业拆除工程负责人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拆除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确认和完工验收,分别编制报告,并签字确认3.2 资质管理3.2.1 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拆除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爆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3.2.2 拆除工程实行承包商安全能力资格审查制度 企业或受让方对施工单位的 HSSE管理体系、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安全能力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拆除工程企业或受让方对监理单位、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的 HSSE管理体系、监理(现场监督) 人员的资质、 能力进行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 不得从事监理、监督工作3.3 交付拆除前安全管理3.3.1 企业应制定拆除项目安全保障方案。
方案中应包含拆除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内容,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3.3.2 交付拆除前,企业、受让方应组织对待拆除装置、设施进行封闭化管理,有效与其他装置设施隔离对拆除区域隔油池、水封井、地沟地漏等进行冲洗并有效封堵,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3.3.3 含有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 管道应进行置换、吹扫、清洗等工艺处理,且处置合格3.3.4 交出前,企业、受让方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并开具装置设施交出单3.3.5 放射性、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废弃, 应制订专项安全处置方案,并依法合规处理3.4 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3.4.1 开工前,企业、受让方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拆除工程内容交底3.4.2 开工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拆除工程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或受让方技术负责人签批后,方案生效3.4.3 拆除工程方案中,应含有组织机构、拆除内容、拆除工序、风险评估、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3.4.4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如因设计、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方案应按 3.4.2 要求重新审批。
3.4.5 拆除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3.4.6 拆除工程实行全工序安全条件确认制度 各项工序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条件确认,并书面报告企业或受让方,方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3.4.7 拆除工程应制定拆除顺序图, 明确拆除步骤和要点,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审查,监理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拆除过程对环境、 设备、管线内气体进行不间断检测, 发现残余物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工,并按变更管理制度 实施变更管理3.4.8 使用爆破等高风险方式进行拆除装置、 设施的, 应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风险评估3.4.9 拆除过程发现残余物料,应进行安全转移、回收处理拆除过程中发现废弃物,应按照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需转移运输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运3.5 拆除后管理3.5.1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 拆除后应及时到当地政府备案的安全监管部门核销3.5.2 对于报废的特种设备, 按规定到当地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注销3.5.3 企业应负责拆除后设备设施的处置、 收运、 档案管理工作,详细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确保依法合规处置。
4 检查与监督4.1 企业应将装置设施拆除的管理纳入安全检查与考核范围4.2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5 附件业务职责分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