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议草案结构注解.pdf
4页第 1 页 共 3 页 决议草案结构注解决议草案结构注解 决议草案决议草案1.1 委员会:大会第一委员会大会第一委员会 议题:无核国家的核威胁无核国家的核威胁 起草国:美美国国、英国、英国 附议国:法国法国,,德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南非,加拿大,中国,泰国,尼日利亚,西班牙,意大利,南非,加拿大,中国,泰国,尼日利亚, 巴西,瑞典,芬兰,荷兰,澳大利亚,厄瓜多尔,阿根廷,希腊,波兰,巴西,瑞典,芬兰,荷兰,澳大利亚,厄瓜多尔,阿根廷,希腊,波兰, 苏丹,加纳,马里,瓦努阿图,汤加,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苏丹,加纳,马里,瓦努阿图,汤加,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 巴巴多斯,圣卢西亚,奥地利,卢森堡,摩洛哥,塞内加尔,坦桑尼亚,巴巴多斯,圣卢西亚,奥地利,卢森堡,摩洛哥,塞内加尔,坦桑尼亚, 赞比亚,津巴布韦,蒙古,日本,沙特阿拉伯,也门赞比亚,津巴布韦,蒙古,日本,沙特阿拉伯,也门 大会, 深信核武器对人类和对文明的存续造成最大的威胁, 欢迎近年来在核裁军和常规裁军方面取得的进展, 确认必须保障无核武器国家的独立、 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危害, 标题应位于正中, 在决议草案的主体部分之上,用大写字母书写。
在页面的左空白处,标题的两行以下,应标注委员会和议题名称 一份决议草案只有在通过主席的赞成及达到全部与会国的20%国家(起草国+附议国)的签字后才能被介绍给大会 在正文开头注明所属委员会,并以逗号结尾 注意:如果该委员会隶属于GA(联合国大会) ,则决议草案的主体应以“大会”开头同样,如果该委员会隶属于ECOSOC(经社理事会) ,则决议草案的主体应已“经社理事会”开头对于专门的机构,此处应和标题处一样,用其本名作为决议草案主体部分的开头,例如安理会 决议草案以每条一个长句的格式书写,决议草案的以下部分包含若干条款,每个条款的首个单词应有下划线 下一部分包括若干导言性质的条款, 包括对所讨论问题的描述, 对过去所采取行动的回顾, 对决议草案的目的的解释以及为接下来的行动性条款提供论据支 持每一条导言性条款以带有下划线的单词开头,并以逗号结尾 决议草案的目的, 第 2 页 共 3 页 认为在全球实现核裁军之前, 国际社会必须制定有效措施和安排, 以确保任何方面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危害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 铭记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 即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一届特别会议的 《最后文件》 1 第59 段,其中敦促核武器国家根据情况致力于缔结有效的安排, 以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希望促进执行《最后文件》的有关规定, 回顾裁军谈判委员会2 提交大会第十二届特别会议、 即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二届特别会议的特别报告3 和裁军谈判会议提交大会第十五届特别会议、 即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三届特别会议的特别报告4 以及裁军谈判会议1992 年届会的报告5 的有关部分,又回顾载于1980 年12 月3 日第35/46 号决议附件内的《宣布1980 年代为第二个裁军十年宣言》第12 段,其中特别指出,裁军谈判委员会应竭尽全力, 紧急进行谈判,以求就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达成协议, 注意到裁军谈判会议及其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特设委员会为了就这项问题达成协议而进行的深入谈判, 又注意到2003 年2 月20 日至25 日在吉隆坡举行的第十三次不结盟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的有关决定7 以及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有关建议, 回顾其历年通过的有关决议, 特别是1990年12月4 日第45/54 号、 1991年12月6日第46/32号、1992年12月9日第47/50号、1993年12月16日第48/73号、1994 年12月15日第49/73号、1995年12月12 日第50/68 号、1996 年12 月10 日第51/43 号、1997 年12 月9 日第52/36 号、1998年12 月4 日第53/75 号、 1999 年12 月1日第54/52 号、 2000 年11 月20 日第55/31 号、2001 年11 月29日第56/22号、2002年11月22日第57/56号和2003年12月8日第58/35 号决议, 对曾采取行动的回顾, 对曾采取行动的回顾, 对所陈述议题的描述, 对所陈述议题的描述, 对曾采取行动的回顾, 对所陈述议题的描述, 以下是行动性条款。
行动性条款是有限的,它规定了将要采取的行动这些条款都使用现在时的主动语态,并且这里的用词要比导言性条款中的用词具有更强烈的语气除了最后一个条款以句号结尾外,其余条款均以分号结尾 第 3 页 共 3 页 1. 重申迫切需要早日就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达 成协议; 2. 满意地注意到裁军谈判会议中原则上没有人反对缔结一项国际公约以保证不对无核武 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设想,尽管也有人指出在研拟各方可以接受的共同办法 方面存在着困难; 3. 呼吁所有国家,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就共同办法,特别是可载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 文书的共同方案,积极努力争取及早达成协议; 4. 建议进一步加紧努力,寻求这种共同办法或共同方案,并建议进一步探讨各种不同的备 选办法,包括特别是在裁军谈判会议上审议的那些办法,以克服各种困难; 5. 又建议裁军谈判会议继续积极加紧谈判,以求早日达成协议并缔结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 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同时考虑到对缔结一项国际公约的广泛 支持和为达成这项目标所提出的任何其他提案; 6. 决定将题为“缔结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 的项目列入大会第六十届会议临时议程。












